营业执照办理详细流程
办理营业执照是一件很考验人耐性的事情,如果我们能提前了解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那我们心理就有些许准备了。下面就是上海宏途企业注册人员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详细流程。 营业执照办理详细流程: 1、名称预先核准登记(3-5个工作日): 核名,公司名称的核准是企业成立的开端,也是一个标志。企业名称的组成形式分为行政区划+公司字号(名称)+行业特点+组织形式,例如:上海腾瑞制药有限公司,其中上海为行政区划、腾瑞为字号、制药为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确定之后在上海市工商局网站进行企业名称登记核准; 2、网上预约登记(3-5个工作日): 在上海市工商局网站上进行企业网上登记,在这里登记的是公司注册的全部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法人、股东及股东的出资比例、任职分配、注册地址等信息; 3、银行注入注册资本金(1个工作日): 到工商局附近的银行进行开设企业临时账户(用于注资),把注册资本按照一定的出资比例分别从不同的股东名下打到企业的临时账户(目前有好多银行不能参与工商入资,所以工商局就近的基本都可以或者开户之前询问是否可以作为注资账户); 4、工商预约交件的时间(5个工作日): 当我们把以上手续办理完毕时,需要给工商局打电话预约递交公司材料的时间,工商的预约规定是当天预约的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后的日子。 5、工商领取营业执照(5个工作日): 我们按照指定的时间把公司材料交给工商登记人员之后,领取工商受理单,受理单上也写明5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所以到时间去取照窗口领取即可; 6、公安局刻章备案(1个工作日): 领取营业执照之后拿着相关材料到公安局刻章备案单位办理企业刻制印章备案登记,一般刻章公司全套办理就可以。如果我们,您就可以直接给我们来电话,我们会全程为您办理; 7、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1个工作日):临时身份证如何办理 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它是每个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团组织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8、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登记(1个工作日): 目前在上海,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已经合二为一,但是我们需要先去地税做登记并打证,然后再到国税做登记; 9、银行开设基本账户(5-7个工作日): 选择就近的银行拿着已办理的全套资料及章到就近的银行开设企业的基本账户,当天办理完之后需要等待5-7个工作日领取开户许可证,目前人民银行附加一个企业的“机构信用代码证”,也是企业的一个重要的证件; 10:办理划资手续(1个工作日): 办理完开户许可证之后我们就可以到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划资手续,也就是把注册资本金划转到基本账户,工商开具划资证明再到开设临时账户的银行转账就可以了。 以上是营业执照办理详细流程,接下来我们要办理的就是一个会计公司做代理记账,让他们帮我们去国税和地税的税务所做报到登记以及分配专管员,后期建站、做账就可以了。 如果我公司办理的话总体时间为20个工作日。宏途企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拥有一批近10年从事工商事务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具有丰富的工商咨询代理经验,为各行各业提供低价、快速、高效、省时、省力,全方位的公司注册事务咨询办理服务。因为我们专业,所以我们高效。若您还有疑问,您可随时与我们联系。 |
办理国内消防应急灯生产执照怎么办理?详细程序,需要准备什么文件。(珠海)
ayae22410级被浏览30次2013.10.10
检举
消防器材维修营业执照如何申请
1、申请生产、维修消防器材和产品的企业应(1)填写《生产(维修)消防产品申报表》,
(2)报地、市消防支队初审。地、市消防支队7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给予答复, (3)符合条件的,在30日内签署意见后报省消防局。
(4)省消防局接到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后30日内对企业进行正式审核,经抽样检验和质保体系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省消防局下发《生产(维修)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并定期进行监督检验。
2、凡进入我省销售的外省、市消防产品(包括国外产品及为我省生产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产品)除消防车外,企业需提供有关资料经省消防局登记备案颁发《省外(国外)消防产品入晋销售备案登记证书》后方可销售。
(2)报地、市消防支队初审。地、市消防支队7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给予答复, (3)符合条件的,在30日内签署意见后报省消防局。
(4)省消防局接到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后30日内对企业进行正式审核,经抽样检验和质保体系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省消防局下发《生产(维修)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并定期进行监督检验。
2、凡进入我省销售的外省、市消防产品(包括国外产品及为我省生产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产品)除消防车外,企业需提供有关资料经省消防局登记备案颁发《省外(国外)消防产品入晋销售备案登记证书》后方可销售。
3、省消防局和各地、市公安消防支队可依法对生产、维修、销售消防产品的企业和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可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维修、销售消防产品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消防器材维修营业执照如何申请
以山东省为例:
一、办理《山东省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证书》
(一)申请
申请生产消防产品的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到当地公安消防分局领取并填写《生产消防产品申报表》一式三份,一份报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其余两份分别由当地公安消防分局和企业存档。
(二)审核
一、办理《山东省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证书》
(一)申请
申请生产消防产品的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到当地公安消防分局领取并填写《生产消防产品申报表》一式三份,一份报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其余两份分别由当地公安消防分局和企业存档。
(二)审核
1、对企业报送的申请表和有关资料,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具备生产条件、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核发《生产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
2、申请企业依据《生产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样品试制、编制产品标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检测及鉴定。
3、企业申请产品检测时,由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出具《消防产品封样委托通知书》、检测介绍信,所在地公安消防分局封样并填写《消防产品封样清单》,产品送国家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产品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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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对需要专家评议或会议鉴定的消防产品;
a、申请企业向当地公安消防分局领取并填写《新产品鉴定验收申请报告》,并准备以下鉴定材料: 鉴定大纲 试制总结报告 技术工作报告 标准化审查报告 质量分析报告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生产条件和工艺审查报告 产品标准 检验报告 设计文件 工艺文件 用户意见
b、当地公安消防分局按《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填写《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表》、《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结论表》,连同鉴定材料一并报送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
c、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符合要求的组织产品鉴定。
B、对需要检测鉴定的消防产品,企业将检测报告原件、当地公安消防分局《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表》、《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结论表》送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审查。
b、当地公安消防分局按《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填写《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表》、《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结论表》,连同鉴定材料一并报送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
c、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符合要求的组织产品鉴定。
B、对需要检测鉴定的消防产品,企业将检测报告原件、当地公安消防分局《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表》、《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结论表》送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审查。
(三)发证
对鉴定合格的产品,企业持营业执照原件到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办理《山东省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证书》。
(四)换证
《山东省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证书》当年有效,每年1-4月为换证时间。
1、企业持换证申请报告、原《山东省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证书》、企业所在地公安消防分局《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表》、《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结论表》和有效期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到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申请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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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对企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企业予以换证。
对鉴定合格的产品,企业持营业执照原件到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办理《山东省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证书》。
(四)换证
《山东省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证书》当年有效,每年1-4月为换证时间。
1、企业持换证申请报告、原《山东省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证书》、企业所在地公安消防分局《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表》、《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结论表》和有效期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到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申请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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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对企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企业予以换证。
二、办理《消防器材维修许可证》
(一)申请
申请维修消防器材的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到当地公安消防分局领取并填写《维修消防产品申报表》一式三份,一份报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其余两份分别由当地公安消防分局和企业存档。
(二)审核
1、对企业报送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具备维修条件、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核发《维修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
2、申请企业依据《维修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试维修及产品检测。
企业申请产品检测时,由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出具《消防产品封样委托通知书》、检测介绍信,所在地公安消防分局封样并填写《消防产品封样清单》,产品送国家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三)发证
申请企业向当地公安消防分局领取并填写《消防器材维修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持国家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当地公安消防分局《灭火器维修许可证工厂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灭火器维修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审查结论表》,到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办理《消防器材维修许可证》。
(四)换证
1、维修许可证有效期四年,企业应在到期前三个月申请换证。
(三)发证
申请企业向当地公安消防分局领取并填写《消防器材维修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持国家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当地公安消防分局《灭火器维修许可证工厂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灭火器维修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审查结论表》,到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办理《消防器材维修许可证》。
(四)换证
1、维修许可证有效期四年,企业应在到期前三个月申请换证。
2、企业持申请换证报告、原《消防器材维修许可证》、国家法定检测单位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所在地公安消防分局《灭火器维修许可证工厂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灭火器维修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审查结论表》到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申请换证。 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对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换证条件的,予以换发《消防器材维修许可证》。
三、消防产品企业标准备案
企业所生产的消防产品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制定企业标准。
(一)申请
企业到当地公安消防分局领取并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连同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报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
三、消防产品企业标准备案
企业所生产的消防产品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制定企业标准。
(一)申请
企业到当地公安消防分局领取并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连同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报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
(二)审核 对企业报送的资料,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邀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审查组对企业标准进行审查。
(三)备案 对经审查合格的企业标准,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在《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上签署意见,企业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企业标准到省技术监督局标准处备案。
四、消防产品质量整改
对企业所生产的消防产品在型式检验、国家监督抽查、国家行业统检、地方监督抽查中经检测不合格的,企业必须进行质量整改。
(一)质量整改
产品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企业,在接到检验结果通知或《消防产品质量整改通知书》后,
(三)备案 对经审查合格的企业标准,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在《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上签署意见,企业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企业标准到省技术监督局标准处备案。
四、消防产品质量整改
对企业所生产的消防产品在型式检验、国家监督抽查、国家行业统检、地方监督抽查中经检测不合格的,企业必须进行质量整改。
(一)质量整改
产品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企业,在接到检验结果通知或《消防产品质量整改通知书》后,
必须按省消防局的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分别报省消防局和当地消防分局。
(二)申请复查
企业完成整改后,应填写《山东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不合格整改验收复查申请表》报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同时抄报当地消防分局,验收复查申请的截止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自收到质量整改通知书之日起计算),有特殊情况时企业应事先予以说明,但截止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三)复查验收
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在接到企业验收复查申请后,会同当地消防分局组成检查组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由国家法定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复检。体系验收结果当场通知企业,产品复检结果以检验报告的形式通知企业。复检检验费由申请企业支付。 经复查不合格的企业,延期三个月进行停产整改,三个月整改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停产一年
(二)申请复查
企业完成整改后,应填写《山东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不合格整改验收复查申请表》报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同时抄报当地消防分局,验收复查申请的截止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自收到质量整改通知书之日起计算),有特殊情况时企业应事先予以说明,但截止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三)复查验收
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在接到企业验收复查申请后,会同当地消防分局组成检查组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由国家法定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复检。体系验收结果当场通知企业,产品复检结果以检验报告的形式通知企业。复检检验费由申请企业支付。 经复查不合格的企业,延期三个月进行停产整改,三个月整改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停产一年
进行整改。凡经国家检测机构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对拒不整改、继续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企业,按照《山东省消防条例》予以处罚。
五、申办《进鲁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表》
(一)申请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外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申办《进鲁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表》,应报送以下文件资料:
1、国内企业:
A、企业申请进鲁销售报告。
B、经法人代表签字的委托办理备案授权书或企业介绍信(原件)。
五、申办《进鲁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表》
(一)申请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外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申办《进鲁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表》,应报送以下文件资料:
1、国内企业:
A、企业申请进鲁销售报告。
B、经法人代表签字的委托办理备案授权书或企业介绍信(原件)。
C、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介绍信。
D、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消防产品应持有生产许可证原件。 火灾报警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持有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颁发的消防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并在我省设有固定维修处。其它消防产品应持有国家检测中心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当地省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公章)。
E、产品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有省级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2、国外企业:
A、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或代理书原件(须附中文译本)。代理经销单位申请进鲁销售报告(原件)。
B、火灾报警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持有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颁发的消防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并在我省设有固定维修处。
C、其它产品须持有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原件。
D、产品标准(执行我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可不带)。
(二)审核
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接到申请材料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认真进行审核。
(三)备案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备案登记,并发放《进鲁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表》。
(四)年度备案 《进鲁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表》当年有效,企业应于每年第一季度申请换
C、其它产品须持有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原件。
D、产品标准(执行我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可不带)。
(二)审核
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接到申请材料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认真进行审核。
(三)备案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备案登记,并发放《进鲁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表》。
(四)年度备案 《进鲁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表》当年有效,企业应于每年第一季度申请换
发登记表。
1、企业持年度备案申请报告、原《进鲁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表》、所备案的产品上年在山东省的销售去向及数量、企业所在地省级消防产品行业管理部门的介绍信、年审或年度确认后的批准证书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省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公章)到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办理年度备案手续。
2、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接到企业报送的材料后,进行审核。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年度备案。
(五)凡在市场抽检中经检测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因用户反映、举报并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查实产品质量不合格、伪造证件的企业停止其销售,暂缓备案一年,并按《山东省消防条例》进行处罚。
1、企业持年度备案申请报告、原《进鲁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表》、所备案的产品上年在山东省的销售去向及数量、企业所在地省级消防产品行业管理部门的介绍信、年审或年度确认后的批准证书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省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公章)到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办理年度备案手续。
2、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接到企业报送的材料后,进行审核。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年度备案。
(五)凡在市场抽检中经检测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因用户反映、举报并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查实产品质量不合格、伪造证件的企业停止其销售,暂缓备案一年,并按《山东省消防条例》进行处罚。
消防类产品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吗
2014-07-02 09:17bir***@sina|分类:商业/理财 | 浏览81次
我们的产品主要有细水雾类的灭火装置,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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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回答
2014-07-02 09:25 djdchy|十一级最快回答
工商营业执照是必须的,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是不能少的,产品通过消防监督机构的型式检验也是不能少的。
(一)申请
申请生产消防产品的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到当地公安消防分局领取并填写《生产消防产品申报表》一式三份,一份报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其余两份分别由当地公
(一)申请
申请生产消防产品的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到当地公安消防分局领取并填写《生产消防产品申报表》一式三份,一份报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其余两份分别由当地公
安消防分局和企业存档。
(二)审核
1、对企业报送的申请表和有关资料,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具备生产条件、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核发《生产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
2、申请企业依据《生产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样品试制、编制产品标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检测及鉴定。
3、企业申请产品检测时,由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出具《消防产品封样委托通知书》、检测介绍信,所在地公安消防分局封样并填写《消防产品封样清单》,产品送国家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产品鉴定:
(二)审核
1、对企业报送的申请表和有关资料,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具备生产条件、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核发《生产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
2、申请企业依据《生产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样品试制、编制产品标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检测及鉴定。
3、企业申请产品检测时,由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出具《消防产品封样委托通知书》、检测介绍信,所在地公安消防分局封样并填写《消防产品封样清单》,产品送国家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产品鉴定:
A、对需要专家评议或会议鉴定的消防产品;
a、申请企业向当地公安消防分局领取并填写《新产品鉴定验收申请报告》,并准备以下鉴定材料: 鉴定大纲 试制总结报告 技术工作报告 标准化审查报告 质量分析报告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生产条件和工艺审查报告 产品标准 检验报告 设计文件 工艺文件 用户意见
b、当地公安消防分局按《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填写《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表》、《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结论表》,连同鉴定材料一并报送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
c、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符合要求的组织产品鉴定。
B、对需要检测鉴定的消防产品,企业将检测报告原件、当地公安消防分局《消防产品生产
企业质量体系审核表》、《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结论表》送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审查。
(三)发证
对鉴定合格的产品,企业持营业执照原件到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办理《XX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证书》。
(四)换证
《XX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证书》当年有效,每年1-4月为换证时间。
1、企业持换证申请报告、原《XX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证书》、企业所在地公安消防分局《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表》、《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结论表》和有效期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到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申请换证。
(三)发证
对鉴定合格的产品,企业持营业执照原件到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办理《XX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证书》。
(四)换证
《XX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证书》当年有效,每年1-4月为换证时间。
1、企业持换证申请报告、原《XX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证书》、企业所在地公安消防分局《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表》、《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结论表》和有效期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到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申请换证。
2、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对企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企业予以换证。
在国内销售消防应急灯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型式认可,公安部下属的,先向北京申报,他们会派人下来检查资格,然后封样品去沈阳的检测中心检验,检验合格会发给你所报检产品的认可证书,这样你就可以生产了,但是你所要生产的产品必须和你报检的产品一致,而且还要贴上消防韧性专属的身份证。如果允许就把3C,CE,ISO等等做了,做这些也很容易的。如果是出口,就得做他国一些相应的认证
灯具做消防认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哪些图纸?
2011-04-06 08:23hanx8866|分类:建筑学 | 浏览88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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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6 10:10 提问者采纳
《消防应急灯具产品型式认可补充细则》
第四条 申请消防应急灯具产品型式检验时应提交以下文件、技术资料:
1、消防电子产品质量检验申请表(一式两份);
2、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一式三份);
3、产品设计计算说明书(一式两份);曾志伟性侵蓝洁瑛
4、产品调试大纲(一式两份);
5、产品机械设计图纸(一式两份);
6、产品电路设计图纸、印刷电路板图、程序框图及元器件明细表(一式两份)。
消防应急灯具产品型式认可
检验依据、检验项目
一、型式认可发证检验
(一)检验依据
GB17945-2000《消防应急灯具》。
(二)检验项目
1. 主型产品型式认可发证检验项目为GB17945-2000《消防应急灯具》规定的全部检验项
第四条 申请消防应急灯具产品型式检验时应提交以下文件、技术资料:
1、消防电子产品质量检验申请表(一式两份);
2、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一式三份);
3、产品设计计算说明书(一式两份);曾志伟性侵蓝洁瑛
4、产品调试大纲(一式两份);
5、产品机械设计图纸(一式两份);
6、产品电路设计图纸、印刷电路板图、程序框图及元器件明细表(一式两份)。
消防应急灯具产品型式认可
检验依据、检验项目
一、型式认可发证检验
(一)检验依据
GB17945-2000《消防应急灯具》。
(二)检验项目
1. 主型产品型式认可发证检验项目为GB17945-2000《消防应急灯具》规定的全部检验项
目:
1) 外观检查;
2) 主要部件检查;
3) 基本功能试验;
4) 充、放电试验;
5) 重复转换试验;
6) 电压波动试验;
7) 转换电压试验;
8) 充、放电耐久试验;
9) 绝缘电阻试验;
10) 耐压试验;
11) 高温试验;
12) 低温试验;
13) 恒定湿热试验;
14) 振动试验;
1) 外观检查;
2) 主要部件检查;
3) 基本功能试验;
4) 充、放电试验;
5) 重复转换试验;
6) 电压波动试验;
7) 转换电压试验;
8) 充、放电耐久试验;
9) 绝缘电阻试验;
10) 耐压试验;
11) 高温试验;
12) 低温试验;
13) 恒定湿热试验;
14) 振动试验;
15) 冲击试验。
2. 分型产品的型式认可发证检验应进行以下检验项目。
1) GB17945-2000《消防应急灯具》中基本功能试验的5.1.3、5.1.4、5.1.5、5.2.5和5.2.8条试验;
2) 因分型产品与主型产品的不同,有可能导致产品性能不满足标准要求的相关检验项目;
2. 分型产品的型式认可发证检验应进行以下检验项目。
1) GB17945-2000《消防应急灯具》中基本功能试验的5.1.3、5.1.4、5.1.5、5.2.5和5.2.8条试验;
2) 因分型产品与主型产品的不同,有可能导致产品性能不满足标准要求的相关检验项目;
消防器材生产 需要哪些执照、职称人员名录,需要申请哪些许可证? (100分)
2012-09-07 11:43提问者悬赏:55分|夕逝忆迹|分类:贸易 | 浏览956次
现有一家厂,尚有使用权 42 年,厂房总面积约 12000平方米,办公面积有2000平方米左右。
现打算改制生产 消防器材,请问
1. 需要哪些 执照、职称人员名录?
2. 需要申请哪些许可证?
3. 消防制造企业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那么消防生产企业有没有企业资质等级区别?
现打算改制生产 消防器材,请问
1. 需要哪些 执照、职称人员名录?
2. 需要申请哪些许可证?
3. 消防制造企业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那么消防生产企业有没有企业资质等级区别?
4. 注册管理办法和具体的注册程序是什么?
!!注意!!
这里说的是 “消防器材生产制造厂”,而不是一般的厂、一般的企业。请不要回答一般的厂或者企业,或者笼统的说说什么去工商局注册啊,去消防大队注册啊之类的。
回答需要越精确越好,答案如果满意,承诺追加50分奖励,如果答案太一般,那么请不要回答了。
谢谢。
如果您是具备消防专业生产技能的人员,或者从事 消防器材销售工作,也可以回复您的电话号码,我们正在大力招收专业人才,如果您的技能是行业领先,那么我们工资绝对是同行业领先水平。
!!注意!!
这里说的是 “消防器材生产制造厂”,而不是一般的厂、一般的企业。请不要回答一般的厂或者企业,或者笼统的说说什么去工商局注册啊,去消防大队注册啊之类的。
回答需要越精确越好,答案如果满意,承诺追加50分奖励,如果答案太一般,那么请不要回答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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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回答
2012-09-07 11:46 dongsui115|四级最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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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现有一个厂房,面积约为18000平方米,办公2000,住宿、餐饮、娱乐2500.
提问:
1. 消防制造生产行业里的区分是什么,分别分为哪些领域,灭火器,雨淋阀组,声光系统,是否区别生产方式?
2. 需要哪些专业职称人员、需要哪些许可证件,需要多少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多少和专职人员职称多少,是否区别行业生产等级、资质?
3. 创办消防器材生产厂,具体流程是什么,请告知具体的消防设备器材厂的流程,不要笼统回答。
提问:
1. 消防制造生产行业里的区分是什么,分别分为哪些领域,灭火器,雨淋阀组,声光系统,是否区别生产方式?
2. 需要哪些专业职称人员、需要哪些许可证件,需要多少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多少和专职人员职称多少,是否区别行业生产等级、资质?
3. 创办消防器材生产厂,具体流程是什么,请告知具体的消防设备器材厂的流程,不要笼统回答。
评论|给力3不给力0
2012-09-07 12:25 miaotoxi|七级
工商营业执照是必须的,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是不能少的,产品通过消防监督机构的型式检验也是不能少的。
(一)申请
申请生产消防产品的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到当地公安消防分局领取并填写《生产消防产品申报表》一式三份,一份报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其余两份分别由当地公安消防分局和企业存档。
(二)审核
1、对企业报送的申请表和有关资料,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具备生产条件、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核发《生产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
2、申请企业依据《生产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样品试制、编制产品
(一)申请
申请生产消防产品的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到当地公安消防分局领取并填写《生产消防产品申报表》一式三份,一份报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其余两份分别由当地公安消防分局和企业存档。
(二)审核
1、对企业报送的申请表和有关资料,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具备生产条件、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核发《生产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
2、申请企业依据《生产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样品试制、编制产品
标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检测及鉴定。
3、企业申请产品检测时,由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出具《消防产品封样委托通知书》、检测介绍信,所在地公安消防分局封样并填写《消防产品封样清单》,产品送国家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产品鉴定:
A、对需要专家评议或会议鉴定的消防产品;
a、申请企业向当地公安消防分局领取并填写《新产品鉴定验收申请报告》,并准备以下鉴定材料: 鉴定大纲 试制总结报告 技术工作报告 标准化审查报告 质量分析报告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生产条件和工艺审查报告 产品标准 检验报告 设计文件 工艺文件 用户意见
3、企业申请产品检测时,由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出具《消防产品封样委托通知书》、检测介绍信,所在地公安消防分局封样并填写《消防产品封样清单》,产品送国家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产品鉴定:
A、对需要专家评议或会议鉴定的消防产品;
a、申请企业向当地公安消防分局领取并填写《新产品鉴定验收申请报告》,并准备以下鉴定材料: 鉴定大纲 试制总结报告 技术工作报告 标准化审查报告 质量分析报告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生产条件和工艺审查报告 产品标准 检验报告 设计文件 工艺文件 用户意见
b、当地公安消防分局按《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填写《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表》、《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结论表》,连同鉴定材料一并报送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
c、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符合要求的组织产品鉴定。
B、对需要检测鉴定的消防产品,企业将检测报告原件、当地公安消防分局《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表》、《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结论表》送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审查。
(三)发证
吴秀波个人资料 对鉴定合格的产品,企业持营业执照原件到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办理《XX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证书》。
c、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符合要求的组织产品鉴定。
B、对需要检测鉴定的消防产品,企业将检测报告原件、当地公安消防分局《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表》、《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结论表》送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审查。
(三)发证
吴秀波个人资料 对鉴定合格的产品,企业持营业执照原件到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办理《XX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证书》。
(四)换证
《XX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证书》当年有效,每年1-4月为换证时间。
1、企业持换证申请报告、原《XX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证书》、企业所在地公安消防分局《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表》、《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结论表》和有效期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到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申请换证。
2、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对企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企业予以换证。
二、办理《消防器材维修许可证》
(一)申请
《XX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证书》当年有效,每年1-4月为换证时间。
1、企业持换证申请报告、原《XX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证书》、企业所在地公安消防分局《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表》、《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结论表》和有效期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到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申请换证。
2、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对企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企业予以换证。
二、办理《消防器材维修许可证》
(一)申请
申请维修消防器材的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到当地公安消防分局领取并填写《维修消防产品申报表》一式三份,一份报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其余两份分别由当地公安消防分局和企业存档。
(二)审核
1、对企业报送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具备维修条件、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核发《维修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
2、申请企业依据《维修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试维修及产品检测。 企业申请产品检测时,由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出具《消防产品封样委托通知书》、检测介绍信,所在地公安消防分局封样并填写《消防产品封样清单》,产品送国家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三)发证
(二)审核
1、对企业报送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具备维修条件、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核发《维修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
2、申请企业依据《维修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试维修及产品检测。 企业申请产品检测时,由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出具《消防产品封样委托通知书》、检测介绍信,所在地公安消防分局封样并填写《消防产品封样清单》,产品送国家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三)发证
申请企业向当地公安消防分局领取并填写《消防器材维修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持国家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当地公安消防分局《灭火器维修许可证工厂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灭火器维修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审查结论表》,到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办理《消防器材维修许可证》。
(四)换证
1、维修许可证有效期四年,企业应在到期前三个月申请换证。
2、企业持申请换证报告、原《消防器材维修许可证》、国家法定检测单位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所在地公安消防分局《灭火器维修许可证工厂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灭火器维修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审查结论表》到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申请换证。 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对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换证条件的,予以换发《消防器材维修许可证》。
三、消防产品企业标准备案
企业所生产的消防产品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制定企业标准。
(一)申请
企业到当地公安消防分局领取并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连同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报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
(二)审核 对企业报送的资料,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邀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审查组对企业标准进行审查。
(三)备案 对经审查合格的企业标准,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在《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上签署意见,企业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企业标准到省技术监督局
标准处备案。
杰克逊歌曲 四、消防产品质量整改
对企业所生产的消防产品在型式检验、国家监督抽查、国家行业统检、地方监督抽查中经检测不合格的,企业必须进行质量整改。
(一)质量整改
产品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企业,在接到检验结果通知或《消防产品质量整改通知书》后,必须按省消防局的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分别报省消防局和当地消防分局。
(二)申请复查
企业完成整改后,应填写《XX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不合格整改验收复查申请表》报省消防
杰克逊歌曲 四、消防产品质量整改
对企业所生产的消防产品在型式检验、国家监督抽查、国家行业统检、地方监督抽查中经检测不合格的,企业必须进行质量整改。
(一)质量整改
产品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企业,在接到检验结果通知或《消防产品质量整改通知书》后,必须按省消防局的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分别报省消防局和当地消防分局。
(二)申请复查
企业完成整改后,应填写《XX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不合格整改验收复查申请表》报省消防
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同时抄报当地消防分局,验收复查申请的截止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自收到质量整改通知书之日起计算),有特殊情况时企业应事先予以说明,但截止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三)复查验收
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在接到企业验收复查申请后,会同当地消防分局组成检查组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由国家法定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复检。体系验收结果当场通知企业,产品复检结果以检验报告的形式通知企业。复检检验费由申请企业支付。 经复查不合格的企业,延期三个月进行停产整改,三个月整改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停产一年进行整改。凡经国家检测机构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对拒不整改、继续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企业,按照《XX消防条例》予以处罚。
五、申办《进鲁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表》
(三)复查验收
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在接到企业验收复查申请后,会同当地消防分局组成检查组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由国家法定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复检。体系验收结果当场通知企业,产品复检结果以检验报告的形式通知企业。复检检验费由申请企业支付。 经复查不合格的企业,延期三个月进行停产整改,三个月整改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停产一年进行整改。凡经国家检测机构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对拒不整改、继续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企业,按照《XX消防条例》予以处罚。
五、申办《进鲁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表》
(一)申请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外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申办《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表》,应报送以下文件资料:
1、国内企业:
A、企业申请销售报告。
B、经法人代表签字的委托办理备案授权书或企业介绍信(原件)。
C、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介绍信。
D、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消防产品应持有生产许可证原件。 火灾报警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持有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颁发的消防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并在我省设有固定维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外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申办《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表》,应报送以下文件资料:
1、国内企业:
A、企业申请销售报告。
B、经法人代表签字的委托办理备案授权书或企业介绍信(原件)。
C、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介绍信。
D、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消防产品应持有生产许可证原件。 火灾报警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持有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颁发的消防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并在我省设有固定维
修处。其它消防产品应持有国家检测中心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当地省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公章)。
E、产品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有省级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2、国外企业:
A、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或代理书原件(须附中文译本)。代理经销单位申请销售报告(原件)。
B、火灾报警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持有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颁发的消防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并在我省设有固定维修处。
C、其它产品须持有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原件。
D、产品标准(执行我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可不带)。
E、产品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有省级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2、国外企业:
A、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或代理书原件(须附中文译本)。代理经销单位申请销售报告(原件)。
B、火灾报警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持有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颁发的消防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并在我省设有固定维修处。
C、其它产品须持有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原件。
D、产品标准(执行我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可不带)。
(二)审核
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接到申请材料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认真进行审核。
(三)备案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备案登记,并发放《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表》。
(四)年度备案 《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表》当年有效,企业应于每年第一季度申请换发登记表。
1、企业持年度备案申请报告、原《消防产品备案登记表》、所备案的产品上年在xx省的销售去向及数量、企业所在地省级消防产品行业管理部门的介绍信、年审或年度确认后的批准证书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省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公章)到
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办理年度备案手续。
2、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接到企业报送的材料后,进行审核。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年度备案。
(五)凡在市场抽检中经检测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因用户反映、举报并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查实产品质量不合格、伪造证件的企业停止其销售,暂缓备案一年,并按《xx消防条例》进行处罚
2、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接到企业报送的材料后,进行审核。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年度备案。
(五)凡在市场抽检中经检测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因用户反映、举报并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查实产品质量不合格、伪造证件的企业停止其销售,暂缓备案一年,并按《xx消防条例》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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