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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过程中能否获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与设立过程中的各种筹划分不开,而纳税筹划是最为重要的筹划之一。企业设立过程中纳税筹划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今后经营的整体税负,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正常发展。一般而言,在企业的设立过程中,纳税人可以从企业的性质、从属机构、优惠年度的选择、企业注册地点的选择等方法进行筹划。
一、企业性质的筹划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企业进行不同的分类。(1)根据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和法律责任,可以把企业分为: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三类性质。从法律角度来讲,公司企业属于独立法人企业,出资者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和独企业属于自然人企业,出资者需要承担无限责任。(2)根据有限公司是否能够发行股票,可以把有限公司划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3)根据出资人的不同,企业可以划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外资企业还可以再细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三类。国家从政治或经济方面的考虑,对于不同性质的企业规定不同的征税办法,正是这些税收政策规定的不同,给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
(一)内、外资企业的选择
春节祝福语大全2019所谓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
所谓外资企业是指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外国资本参与的经济实体。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三类。
我国目前对内、外资企业征收的税收主要有流转税、所得税和其他各税三大部分。
音乐教师工作计划内、外资企业税收存在很大区别:内资企业的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小,为18%、27%两档,这主要是照顾投资规模较小、盈利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而外商投资企业的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大,分别为15%、24%两档,主要是体现地区性和产业性的政策倾斜。内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较窄,主要是对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企业以及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校办工厂、福利生产企业等;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适用范围较宽,主要是对生产性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以及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建设的企业等等。内资企业的减免税期限较短,一般为1~3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期限一般都在5年或5年以上。另外,适用其他各税的税种数不同:内资企业适用10个税种;而外商投资企业则适用6个税种。
(二)中外合资企业类型的选择
杨一展微博中外资企业可以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三种形式,三类外资企业,其适用税种、税率基本一致。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又可以分为紧密合作型和松散合作型两种形式。紧密合作型组成了新的法人企业,在税收上完全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对于松散合作型企业,没有成立独立的法人,不能完全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
五一去哪儿旅游比较好收优惠政策,而只能对企业中的外资部分给予税收优惠;对其中的中方投资者不享受税收优惠,仍执行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因此,在投资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时,应进行适当的选择,才能达到降低整体税负的目的。
(三)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选择
股份有限公司属法人企业,而合伙企业则属于自然人企业。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股份企业和合伙企业两者在税收政策上的区别主要是:股份公司的营业利润要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以股息形式分配给个人股东时,股东还得再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各合伙人按所分得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u盘写保护怎么格式化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一般宜选用股份有限公司。这不仅是因为规模较大的企业需要的资金较多,筹资难度大,而且大企业管理相对较困难,经营风险大,如果采用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很难健康地运转起来。再者由于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对外投资较难操作。
对于规模不大的企业,则采用合伙企业比较合适。首先是小企业管理难度小;其次是经营风险小;再次是国家有扶持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节省不少税收支出。
(四)有限责任企业和股份企业的选择
从税收负担的角度来讲,公司形式以股份有限公司更为有利。因为:①我国税法鼓励投
资的有关税收减免政策,主要是以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生产企业为适用对象,企业以这种形式出现,可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②就股东而言,采用这种企业形式进行生产经营也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待遇。比如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个人所获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从筹资角度来讲,股份公司的筹资方式比较灵活,但股份公司设立的条件比有限公司严格,注册资金比有限公司多,经营风险比有限公司大,故纳税人应从各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二、从属机构的筹划
当一个企业要进行跨地区经营时,其常见的做法就是在其他地区先设立从属机构。
从属机构的形式有:办事处、分公司和子公司,对这些形式从属机构的不同选择,决定着企业整体税负的低不同。
(一)从属机构的静态筹划
办事处、分公司和子公司这三种形式的从属机构在税收上各有利弊。从法律上讲,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分公司和办事处是独立法人,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
1.设立手续不同
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的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相对复杂,开办费用也较
大;设立分公司和办事处的设立程序比较简单,费用开支比较少。
2.核算和纳税形式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企业,应独立计算并独立申报纳税,分公司和办事处不是独立法人企业,由总公司进行核算盈亏和统一纳税,如果有盈亏的,分公司或总公司可以相抵后才交纳所得税,使当期税负相对较轻。
3.税收优惠不同
子公司和分公司、办事处的税收优惠不同。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和办事处仅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包括免税期、优惠税率等在内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后者作为非独立法人,则不能享受这些优惠待遇。如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税率”、“再投资退税”等优惠政策,则能适用于独立法人企业。
(二)从属机构的动态筹划
在从属机构静态筹划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进行动态筹划,即在不同的经营时期设立不同的从属机构。例如,在生产经营初期先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待生产经营走上正常轨道后,再改为设立子公司,因为在设立初期,其产生亏损的可能性极大,这时,采用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形式进行经营活动,如果其经营亏损,则可用来抵减总公司的利润,从而减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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