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常见筹划方法及案例分析
目录
1.分立避税法
2.将赠送改为折扣税筹方法
3.利用园区增值税返还优惠政策税筹方法
4.建筑总公司选择清包工合同进行纳税筹划
5.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纳税策划
6.纳税项目合理运用的筹划
7.提高生产生活服务比重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进行税筹
8.关联企业间商品交易定价筹划
9.将现金折扣改为商业折扣的避税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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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运用加量不加价的捆绑销售避税策划
11.购进扣税避税筹划案例
12.企业身份选择
增值税常见筹划方法及案例分析
一、分立避税法
(一)企业分立释义
1.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新设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为前提,成立新公司。
2.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二)分立避税法
1.优势
(1)是企业分立为多个纳税主体,可以形成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实施集团化管理和系统化;
(2)是企业分立可以将兼营或混合销售中的低税率业务或零税率业务独立出来,单独计税降低税负;
(3)纳税主体,税负自然降低;
(4)是企业分立可以增加一道流通环节,有利于流转税抵扣及转让定价策略的运用。
(三)案例:
云鹤药业公司是一家小型制药企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生产常规药品外,还从事免税品
的生产经营。该企业2019年共实现销售额100万元(不含税),企业购进生产用料的进项税额为10万元;2019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40万元。经过内部大概核算,其中免税药品的销售额为20万元,免税药品应纳税所得额为2万元。因为财务管理和生产工艺等原因,未能准确划分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以及销售额,因此,本来应免税的药品一并缴纳了增值税。
1.策划前缴纳的税款
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额=100×13%-10=3(万元)
2.纳税筹划:
(1)纳税思路:在企业分立前往往会因为未独立核算等问题而一并征收增值税,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税收优惠,这对于企业来讲是不利的。所以企业可以将生产品的部门单独分离出来设立企业B。
(2)具体操作:将企业生产品的销售额为20万的部门分立出来,单独注册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公司B(注册成本很低),从增值税角度分析,B企业生产经营的品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当免税药品的生产部门分立成单独核算的企业主体后,就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3)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4)策划后计算应交增值税
企业经过纳税策划后,分离出来设立企业B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可以豁免的增值税=20 × 13%=2.6(万元)
实际应纳增值税额=(100-20)×13%-10=0.4(万元)
(5)纳税策划前后节税比较
策划前应交增值税为3万元
策划后应交增值税为0.4万元
增值税节税金额=3-0.4=2.6(万元)开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二、将赠送改为折扣税筹方法
例:某电商平台商家卖一台1000元的空调,送一件200元的电饭煲,合计1200元实际收1000元。如果当赠送,要按1200元缴纳增值税。2022年3月8日是第几个妇女节
水资源调查(1)纳税前应交增值税=1200/1.13×13%=138(元)
目前国家对电商平台的税务规定还不是很明确,对于小型的电商平台来说,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点优势。
(2)纳税策划:
将两件产品卖给顾客,给予顾客200元的折扣,其中,1000元的按15%折扣以后出售,200元的按折扣25%以后出售,这样,对顾客而言,实际支付1000元,与买一件送一件的效果是一样的,对于商场而言,由于是价格折扣,实际上没有赠送的行为,只要按1000元实际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即可。
(3)策划后应交增值税=1000/1.13×13%=115(元)
节约增值税=138-115=23(元)
三、利用园区增值税返还优惠政策税筹方法
不少地方都有优惠政策,比如苏北园区设立公司,可以享受奖励政策,地方留存的50%-70%返还奖励企业,所得税按地方留存总税收的60%返还。也是目前国内优惠力度最大且最稳定的工业园区。
例:某企业年销售额1230万元,其中成本665万元,该企业年利润为200万元。郑爽分手
(1)纳税策划前应交增值税:(1230万-665万)/1.13×13%=65(万元)
各类附加税=65×12%=7.8(万元)
所得税为200万×25%=50(万元)
该企业总计缴纳税额=65万+7.8万+50万=122.8(万元)
(2)纳税策划:
企业可以在园区注册公司,具体办理流程:
A.工商核名:法人提供身份证扫面件,一般1-3个工作日;
B.办理工商执照;
C.银行开户;
D.税务登记,核税种,领发票。
(3)筹划后增值税返利=65万×50%×60%=19.5(万元)
所得税返利=50万×40%×60%=12(万元)
企业总奖励=19.5万+12万=31.5(万元)
节税效果=31.5(万元)
(4)知识衍生:对于在园区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针对不同的行业园区会核定其应纳所得率计算税负,实际税负也就在0.5%-2.1%之间。
比如企业销售额为1,000万,园区可以核定应纳所得率为5%,适用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税率,如下表,为30%,速算扣除数为40,500,
则应纳所得税额=1,000万×5%×30%-40,500=10.95(万元)
四、建筑总公司选择清包工合同进行纳税筹划
(一)政策依据:
李进荣个人资料财税〔2016〕36号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七)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按照税法规定,一般建筑劳务公司按照9%征税。若按简易计税,税法规定,清包工合同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即选择征收率为3%税率。
(二)纳税筹划
案例:甲建筑劳务总公司6月销售额为1090万元(含税),材料等进项税额为50万
元,当期206万的劳务费并入工资,无法抵扣。
1.策划前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90-50=40(万元)
2.纳税策划:甲公司与具有资质的建筑劳务乙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内容是乙收取劳务费、管理费等为主要收费形式的清包工合同,乙公司仅仅提供一些辅材,乙公司在收到分包款后即给甲公司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可抵扣3%)。这样甲公司选择与建筑劳务乙公司签订清包工合同,人工费可抵扣3%。如果不跟建筑劳务公司乙合作,那么人工费必须要做成工资表的形式,这样一来就无法抵扣,人工费纯粹是按9%开给业主的。
3.策划后应交增值税=销项-材料等进项-劳务进项
=90-50-206/1.03×3%=34(万元)
节约增值税=40-34=6(万元)
4.其他避税策划优势:总包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不需要再承担工人的社保费用。
(1)由于增值税需要在公司注册所在地申报,在公司注册所在地开发票给对方,就不需要扣除工人工资的个税了。
(2)进行税务筹划,实行劳务派遣,将工资的总额纳入劳务派遣费用在税前进行全额列支,从而达到合理避税。
五、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纳税策划
(一)政策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上述规定,对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免征增
值税项目的固定资产,进项税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注:营改增以后该项目已取消)、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税筹案例
例:某公司为改善员工生活环境,2019年年底自建完工一幢职工宿舍楼,楼层共五层,第一层为职工食堂,二层为职工活动室,三至五层为职工宿舍。公司为该大楼共取得2019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150万元,财务人员将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已经抵扣。
1.分析:该幢职工宿舍楼有200个房间,安装了200台空调,每台空调含税价3000元,进项税额合计6.90万元。
税务风险:
(1)税务部门一旦查出,会要求该笔进项税额必须转出。
(2)该员工宿舍楼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工资、折旧、水电费等等由于也是运用于福利部门,也要对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不能在税前列支,需要汇算清缴时候纳税调增。
2.纳税策划:有作为的财务人员就应该展现自己的专业,捍卫企业的利益给老板出谋划策,规避税务风险。
虽然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有不得抵扣的规定,但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也就是说,只要该宿舍楼不是100%全部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只要有部分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该宿舍楼相关的进项税额就不符合上述转出的要求。
3.具体纳税策划操作如下:
将职工宿舍楼改名为综合楼。综合楼里除了有职工食堂和宿舍的功能以外,还有公司的会议室、培训室、阅览室、档案室、展示室、研发中心等,当然,功能上也要相应做出这样的调整。这样既有免税的又有用于应税的,就无须进项转出。
若税务部门较真,为防万一,公司在做决策时可以把分体式空调改为中央空调,理由就非常充分。
六、纳税项目合理运用的筹划
通过增值税税目所对应的税率不同提供纳税空间。
由于税目对应税率不同,比如:
税目类为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为13%;
税目大类为销售服务的子目居民生活服务对应税率为6%;
在兼营业务中,若企业能很好利用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进行分别核算,具有很好的计税效果。
增值税税目释义
增值税税目指的是增值税税法对课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应税品目。增值税税目按大类产品设置,并根据税收政策需要规定若干子目与细目。
例:甲汽车美容经销店(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修理费用11300元,其中发生购置大件修理用材料8150元,发生小件材料3150元,假如不考虑其他费用。汽车美容属于生活服务类适用税率为6%,而汽车修理属于修理修配劳务,适用13%的税率,某汽车美容单位既有汽车室内装饰又有修理服务,由于界限的模糊性为避税腾出空间。
策划:将一些车小修补的服务并入汽车美容,则适用6%低税率,将大件的汽车购置材料作为汽车修理用材料,适用13%税率。
(1)策划前
按修理修配税目,适用13%税率,
应交增值=11300/1.13×13%=1300(元)
(2)实施策划
纳税思路:利用营业执照经营业务的多样化,以及由于一些业务交叉导致业务界限的模糊性为避税腾出空间。汽车美容和汽车修理都要用一些材料,但是两者税率不同,可以利用业务的界限模糊性进行避税,将两者在财税处理上分别按不同的税率核算。
具体操作:将一些车小修补的服务作为汽车美容服务税目,汽车美容属于居民日常服务适用6%低税率,将大件的汽车购置材料作为汽车修理用材料,适用13%税率。财务上按税率的不同分别核算。
(3)策划后计算应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