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小组工作职责
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小组工作职责
(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医疗纠纷、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并通过对事故的鉴定提出医疗工作改进意见。
二、鉴定小组由临床经验,作风正派的主治医师,主管护师以上职称和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组成。在鉴定时,根据需要,鉴定小组可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三、鉴定小组接到申请后,应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审阅有关资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有权要求有关科室提供材料和对有关事实情节进行复查。
四、鉴定小组成员与医疗事故有利害关系者,鉴定小组组长有权要求其不参加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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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凡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事件,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鉴定小组报告。各种有关的原始资料和实物(如输液、输血、注射、服药的器械和剩余药物)等,应立即封存,交鉴定小组,未经鉴定小组组长批准,任何人不得调用。凡因有关资料被涂改、隐匿、销毁,实物被丢弃或毁损而影响鉴定的,鉴定小组有权按规定作出医疗事故的结论。
六、鉴定小组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对处理医疗事故的有关规定为准绳,根据医学科学原理作出是否属医疗事故和事故的性质、登记、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的明确结论。鉴定结论必须经鉴定小组2/3以上成员通过,由鉴定小组书面通知有关科室或人员。
七、本院鉴定小组作出的鉴定结论,在不需上级鉴定委员会审议和须经上级鉴定委员会审议其结论相同时,该结论作为医院对责任人处罚的依据。结论不同时,以上级鉴定委员会结论为准。
附
大长今主题曲歌词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凡发生了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事件,均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想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对事故受害人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并随即向医院负责人报告。
二、与事故有关的资料和实物按医院负责人指定的地点交指定的人员保存。
三、当事的双方均可向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小组申请鉴定。
四、科室负责人组织科内有关人员讨论,对发生的事故或可能是事故的病例进行实事求是的认真分析。按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医疗事故分析标准》和《关于医疗事故办理办法的补充说明》,以及《重庆市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提出是否是医疗事故及医疗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处理犯法的初步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报医院鉴定小组。
五、医院鉴定小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查和组织鉴定。
六、鉴定结论由鉴定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科室,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七、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可用书面形式向上级或本院医疗事故鉴定小组提出申诉,经本院鉴定小组组长批准后进行复议。复议结论不变的可口头通知当事人。上级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可以否决本院鉴定小组的结论。
八、凡病人或家属反映医疗事故或可能是事故的事件,除医院负责人指定人员接待外,有关科室的负责人应到场听取意见。
第二篇:医院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址:XX,身份证号:XX。吴心
法定代理人:XX(申请人之父),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址XX,身份证号:XX。
法定代理人:XX(申请人之母),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址XX,身份证号:XX。
被申请人:XX第二医院,法定代表人:XX,地址:XX 申请事项:
1.对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出生时因被申请人违规使用器械造成的头部血肿引起的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头颅血肿新生肺炎等造成人身损害做出正确的医疗事故鉴定。
2.相关鉴定费用以及医疗费用等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
XX年XX月X日,产妇XX(申请人之母)入院被申请人处妇产科。入院前曾在被申请人处多次检查均显示一切良好,入院后进行产前检查情况也良好。XX月XX日,产妇XX被推入产房;XX月XX日上午XX分孩子出生(即申请人)。刚出生,在被申请人处评分10分。
XX月XX日上午,申请人之父带申请人去打防疫针,才发现申请人头部有一巨大肿块并带有血丝,全身皮肤褶皱脱水等。后申请人被转入新 1 生儿科门诊,当时被申请人处诊断结果为头皮血肿、头部蛛网膜下腔出血、X败血症等。
因被申请人在产妇出生时违规使用器械,以及被申请人医务人员操作不当才引起申请人以上的病症,且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进行后续过程中,被申请人存在失诊、误诊行为等,导致申请人及申请人父母在人身以及精神方面造成巨大伤害。
综上,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处申请医疗鉴定机构做出正确的认定。此致
敬礼
XX医疗事故鉴定中心
播放器没声音申请人:
法定代理人:
XX年XX月XX日
第三篇: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
一、鉴定专家组组长的确定
由于医疗事故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鉴定会程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因此在每次召开医疗事故鉴定会时,应当首先确定专家鉴定组组长。
按照我国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定程序要求,专家鉴定组组长由专家鉴定组成员推选产生,也可以由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主要学科专家中,具有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担任。鉴定会由鉴定组长主持进行。
二、鉴定会的召开程序
在鉴定会召开前,首先,有医学会的工作人员,核实双方人员身份,宣读纠纷原由、抽签、收取材料等情况。之后,介绍本次鉴定会的专家组成员。最后,鉴定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通常情况下,医患双方规定的陈述时间为20-30分钟;在对方陈述的过程中,另一方不允许发言和反驳对方的叙述。双方的陈述都是单方的叙述,不存在类似法庭辩论的情况。因此,在鉴定会上,即便是对方叙述的经过与事实出入很大,甚至对方做虚假陈述的,也不要有过激的行为。等待专家组组长许可后,再行发言。
(二)、专家鉴定组成人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
行现场医学检查;通常情况下,在双方当事人各自叙述完毕,补充说明后,专家组的成员会根据各自专业的情况,针对性的提出各自的问题。在鉴定会上问及医疗机构的问题,多数集中在诊断、、处置方式、用药的选择和适应症、禁忌症上。而问及患者及其家属的问题,多数集中在既往病史、现病史、发病前情况、核实医疗机构救治的经过等方面。
通常情况下,除非医疗纠纷事实十分明显,或者患者已经完全康复、患者已经死亡等情况外。医疗鉴定的专家还是比较负责的,往往都会在现场做体检。如果现场检查不能够得出结论的,会告知患者在近期内到相关的医疗机构做仪器辅助检查,并出具报告书。这些辅助检查也是“现场检查”的一部分。会归入到鉴定报告书中,作为鉴定依据。
转租(三)、双方当事人退常在双方当事人完成上述程序后,会告知双方当事人退场,医学会会在约定的时间内,出具鉴定报告,并告知领取的时间,鉴定材料《医疗事故鉴定》。在这个时间,我需要建议患者及其家属的是,在退场时,不要再向鉴定专家喋喋不休的叙述情况;在退场的同时不要与医疗机构发生口角和冲突,既然大家想通过法制的途径解决问题的,就不要通过非理性的方式激化矛盾了。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在这个过程中,
是各个鉴定专家“闭门磋商”的过程。双方当事人都不宜介入。医.学教育网整理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医学会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的工作人员,会记录鉴定会过程和专家的意见。
因此,在医疗事故鉴定书上,大家能够看到的是,最终的鉴定结论和分析意见,各个专家的意见是不会直接写到鉴定书上的。医疗事故鉴定书仍然有医学会出具,加盖的是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会的公章。各个专家的鉴定意见和签字记载在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文件中,患者及其家属是看不到直接的文件的。同时,这项制度的设立也是为了,避免由于个别专家的意见与医疗纠纷各方存在利益冲突,预防纠纷的再次发生,依法保障专家们畅所欲言、客观公正的进行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形成在专家形成鉴定结论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根据鉴定结论作出,其文稿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印章。医学会应当及时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由双
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直接送达双方当事人。
四、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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