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辨析:融、熔、溶
这三个字,无论粤语还是普通话都是同音的。而且,“融”、“熔”、“溶”都可以同“化”组词,还都可以解成交固态物质化成液态。不认真琢磨词义,很容易用错。
  “融”字指某物本身消融,不靠其他溶液去“溶”它,也不必烧烤它“熔”它,比如常说“春雪易融”,北方冬末雪后能见到春雪消融景,那雪就是这么个“融”法。它还有调和的意思,因此“融洽”、“水融”便容易理解了。“通融”则是通达调和、解成变通。
动物冬眠的方式  有个成语是“融会贯通”,是融合种事理彻底领悟之意。做生意的“融资”当指变通取得资金了。
  理在大家都在关心亚洲金融风暴,“金融”之“融”不是各种意思了,要讲成“流通”。
  “金融”简单说是金钱流通,说详细些是指货币发行、回笼;贷款发放、回放;存款和提取;外币汇兑往来等等多种流通。
  所以,它一出问题真是不得了!
  “熔”和“溶”字不同,它们在把固态化作液态时不是本身“消融”,前者“火”字边,当然靠烧烤完成,如“熔化”铁块、“熔解”铝锭、石头的“熔点”、金属的“熔炼”等;后者三点“水”偏旁,是用水或溶液将固态就液态了,如把盐放在汤中“溶化”、糖“溶解”在牛奶里、酒精是樟脑的好“溶剂”等。它们的区别是明显的
字词辨析:分清已、己、巳
中国字实在麻烦,形体近似的字不少,已己巳中区别最小的三个,出错机会颇多广。
  每个读过小学的人都会记得,可能不只一次提醒过学生,注意这三字的区别。但是,真把的话记住,在写作时注意小心的,却并不多。已经之“已”,左边一竖要半封口;自己之“己”不封口;地支第六位的“巳”字全封口,这是三字的写法区别。用得最少的是第三个字“巳”。它只是地支的第六位,用法单纯易记,表年、记时才用,比如二00一年是“辛巳”年,古代计算法指上午九点至十一点是“巳时”。
  “已”“己”二字则用的较多。“已”最常见的用法是已经或停止的意思,因此,我们写字时若用于此类意思,必须注意写成半封口的“已”。
重庆市万州区  “已经”一词常常出现,类似解释的“已然”多了层已经如此的意思,例如,“与其补救于已,不如防患于未然”。从这个例句可以看出,“已”可做“未”的反义词。“争论不已”的“已”则是停止的意思了。
  “己”的解释也是两个,一个是天干的第六位,比如明年将是“己卯”年;更多用于“自己”,比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有时见到有人写“迫不得已”时,把“已”错写成“己”,那怎样解释被逼得不得不如此的意思呢。
字词辨析:“刺”和“剌”
“刺”和“剌”写法酷似,只差一横,意思完全不同。“刺杀”之刺,左边不是“束”,字不要封口;用刀“剌开”之“剌”左边是个“束”字,必须封口。
  这两个字,稍微不注意就会写错。要想记住它们,只要注意,凡是偏旁封口写为“束”的,大多都是La音,比如,“剌开”、“喇叭”、“辣椒”、“疤瘌”等。而不是“束”或字偏旁的,亦即不封口的,读为“次”音,或由此衍出的磨擦音较重的字音,比如,“刺”、“策”、“棘”(读“戟”音)
等。
  有人将“棘手”一词读为“刺手”或是“辣手”,全属错读。将“棘”字看作是“刺”或“辣”了。“棘”本意是指丛生的小枣树,“棘手”是像手伸进了小枣树丛一样刺得难受,比喻事情难办。若错成“刺手”,则比喻意味全无。因此务必看清再读。
  “刺”字比“剌”字用处多而广。大家熟知的刺杀、刺客、刺刀、刺配、刺探、刺激、刺绣、刺耳、刺痒、寒风刺骨……都是。
  古代苏秦“头悬梁,锥刺股”的自律苦读故事流传甚广,注意此处不是“刺骨”,而是“刺股”。“股”乃大腿,是说苏秦用锥刺大腿防止困倦。“刺”还作尖利之骨解,我们说鱼骨,中文应写“鱼刺”。
  中文口语有“刺儿头”说法,专指不讲理说话带刺儿之人呢。
中国木门十大品牌字词辨析:分清“藉”和“籍”
这两个字形体相近,很容易弄错。分析一下,它们的意思完全不同。用错了,则句意扭曲或完全无法解释。
  “藉”是杂乱的意思,常用词是“狼藉”,可解作乱七八糟。比如,“杯盘狼藉”是形容吃饭之后,酒杯碗筷和吃剩的东西乱七八糟摆放的样子。“声名狼藉”是形容人的名声极坏,名誉扫地,乱七八糟。
  “藉”字还可同“借”通用,解作借。不过,千万注意,就算在内地已将“藉”简化成“借”字了,也不可将“声名狼藉”和“杯盘狼藉”两个成语中的“藉”字代替。因为,简化的是做利用、假托或借用讲解的“藉”,并非所有“藉”字。“藉”字的用法,除了作乱七八糟或借用解之外,还可解释为垫衬在下面的东西,如“枕藉”。
  “籍”则不同了,它本是书籍典册之“籍”。古代因为竹简成书,所以用竹字头,不可以草字头代之。由于很多事情是以册籍来记录的,如出生户籍,从古至今都是在出生地的政府机构登记造册。
  因此,人们在填写一些个人基本资料时,通常“籍贯”栏目,是指出生或从父母的本来一贯户口登记造册地。若错成“藉贯”,无法理解。
  由此又衍生出“国籍”、“学籍”、“党籍”等等,如果把“学籍”写成“学藉”那不是自言学了个乱七八糟?东山岛在哪里
字词辨析:“灵柩”并非“棺木
一则内地简讯,写某某个体户发财兴旺之后,要光宗耀祖,于是将逝去的祖辈,全部换了上好的“灵柩”,重新安葬……简讯将棺木错写成“灵柩”,令人愕然。
  这涉及到“棺木”和“灵柩”两词,意义没有弄清。它们最根本的区别是,前者只是一副为装殓死人用的空棺材,而后者是已经装入死者尸体的棺木,不可乱用。如若去买一个“灵柩”,等一说买来一个有尸体的棺木,就是再财大气粗是暴发户,大概也不会做这种蠢事吧!
  中国人自古对棺木便十分讲究。多数以木制棺材,原因在于木性柔和,先人逝去之后,睡在里面会逸舒适。木以柔中有刚,可抗湿热,拒寒水,死者不受虫蚁泥水侵害。是故,不大见有铁棺、石棺,只是在木头上作文章,的水晶棺是个特例。
  以前,北方之达官贵人过世,乘的棺木有杉木十三圆打成,亦即用十三个年轮的杉木,精工细作而成。有人避讳“棺”字。对外称“材”。还有讲究的,则在棺外加“椁”。
  其实,“椁”者,是套在棺木外的一个大棺材。用意不外乎是更坚固耐久,防虫、水之外可防盗贼。“材”和“椁”一旦用了,才成“灵柩”。
  灵柩入土,生乾安慰,死者安枕。火葬盛行之后,棺木的讲究渐被淡忘。难怪那个体户去买灵柩呢。
字词辨析:“作”与“做”
现代汉语中的“作”与“做”,用途很广,使用频度很高,所构成的词语很多,二者之间的意义和用法也相当复杂,既有区别又有交*。
  一、“作”“做”溯源
  甲骨文中有“乍”而无“作”。“乍”,是“作”的古文。在甲骨文中作为动词,意义同“作”。例如:甲骨卜辞“我乍邑”,意为“我建筑城邑”。金文铭辞也以“乍”为“作”。《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兮甲盘》:“兮白吉父作般(盘)。”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吴王寿梦之戈》:“乍在古铭器中一般用为作字。”“乍”作为动词,其读音在宋代《集韵》中为“即各切,入铎,精”,与“作”同音。“乍”可能是会意字,但其字形结构至今不明,《说文解字》认为“乍,止也,一曰亡也。从亡从一”,不足为据,一般不为人们所认可。
  “作”,会意兼形声字,从人从乍,乍声。“作”的起源很早,我国早期的典籍,已大量使用“
作”,其语义已充分发展,是一个义项丰富的多义词。《周易·系辞下》:“包牺氏没,神农氏作(兴起)。”《尚书·舜典》:“伯禹作(充任、担任)司空。”《逸周书·作雒》:“(周公)乃作(兴建、建造)大邑成周于土中。”《周礼·考工记序》:“作(制造)车以行陆,作舟以行水。”《左传·庄公十年》:“一鼓作(振作、激发)气,再而衰,三而竭。”《诗经·大雅·文王有声》:“(文王)作(兴建、建造)邑于丰。”《楚辞·天问》:“启代益作后(充任、担任)。”
  “作”有入声和去声两个读音,二者的中古音(唐宋音)用音标表示,分别是[tzak][tza]。《广韵》:“作,则箇切,去箇,精。又则落切,入铎,精。”《广韵·暮韵》:“作,造也。臧祚切。”又《箇韵》:“作,造也,则箇切,本臧洛切。”“作”本为入声字,去声的“作”来自入声的“作”。入声的“作”有“为也、起也、行也、役也、始也、生也”诸义(见《广韵》),去声的“作”只有“为也”一义,即“造也”。《后汉书·廉范传》:“百姓为便,乃歌之曰:‘廉叔度,来何暮!不禁火,民安作。平生无襦,今五绔。’”注:“作,协韵,音则护反。”韩愈《奉和虢州刘给事使君三堂新题二十一咏诗》:“非阁复非船,可居兼可过。君欲问方桥,方桥如此作。”其中的“作”,后来写为“做”。“作”,现代普通话读则箇切,西南官话读臧祚切,均为去声;现在的闽方言、粤方言“作”仍读入声(如“工作”的“作”),而“做”读去声。皆与《广韵》吻合。《广韵》一书作于宋代,说明至迟在宋代,“作”的读音已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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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形声字,从人故声,读音同去声的“作”。“做”是“作”的后起的分别字。“作”的“为也”一义,读去声,后来写为“做”。“做”不仅用于“为也”的“造也”一义,还用于“为也”的其他诸义。明人张自烈(1564—1650)所撰字书《正字通》:“做,俗‘作'字。《字汇》租去声,又音佐。不知‘作'本有去入二音,分‘作’‘做'为二,非。”“做”用于北方白话,大约起于宋代。辛弃疾《鹧鸪天·三山道中》:“闲愁做弄(捉弄)天来大,白发栽埋日许多。”邵雍《伊川击壤集》八《和人留题张相公庵》诗:“做了相公更引年,人间福德合居先。”米芾《海岳名言》:“世人多写大字时……要须如小字,锋势备全,都无刻意做作乃佳。”到了明清,使用更广泛。《水浒传》第四回:“既蒙员外做主,洒家情愿做了和尚,专靠员外照管。”《儒林外史》第三十一回:“他家接我的戏去与老太太做生日。”《红楼梦》第三十二回:“前日我听见把我做的扇套儿拿着和人家比,赌气又铰了。”
  《现代汉语词典》(1996年版,下同)在“做”字条目后附有“(作)”,既说明了“做”本为“作”的渊源关系,又表示了二者在“为(wéi)”这一语义基础上的通用关系。
  辞书中收录的下列词语的不同书写形式,也清楚地表明了“作”“做”在“为”这一语义基础上的通用关系。例如:
  做伴—作伴做东—作东做法—作法做工—作工
  做活儿—作活做客—作客做人—作人做声—作声
  做事—作事做戏—作戏做主—作主作弊—做弊
  作对—做对作假—做假作美—做美作品—做品
  当作—当做小题大做—小题大作
高恩雅mir  (见《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版)
  装模作样—装模做样装聋作哑—装聋做哑
  装腔作势—装腔做势做贼心虚—作贼心虚
  (见《中国成语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年版)
  以上词语的前一种书写形式,均已被《现代汉语词典》采用为惟一书写形式或首选书写形式。而在过去,这些词语的两种书写形式是通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