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本山潘长江
小说《月亮六便士》读书笔记个人感想
  小说《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个人感想1
  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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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能想象这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
  你很难想象,环顾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征的朋友,我也不能。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查尔斯。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自己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100块钱。
  但,这并不是一个追梦人如何历经艰险实现辉煌的励志故事。如果是这样一个故事,这个
男主角应该20出头,英俊潇洒,在书中碰上一个有钱人的漂亮女儿,当然肯定也会碰上一个嫉妒他才华的小人,该小人势必要跟他争夺那位小,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男主角成为大亨,有情人也终成眷属。
  《月亮和六便士》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好吧,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
  查尔斯疾步如飞,如愿以偿地追上了他的噩运。5年之后,他在巴黎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了码头工人。又过了几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身患麻风病,双目失明,临死之前叫人把他的巅峰之作付之一炬。____年之内,这个伦敦的股票交易员风驰电掣,越过城市、越过文明、越过中产阶级,越过太平洋,越过人性,终于追上了命运这匹烈马。
  “he lives at another level”。电影《bignight》有这样一句台词,查尔斯让我想起这句台词。
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尔斯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尔斯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
—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金是高音,黑是低音,白是微风,红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小说《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个人感想2
  听着巴赫,写着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看着这本毛姆自我和解的文字,他是走了出来,从自我的枷锁中走了出来,我该怎么走出来?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就确信,这是一本如同少年维特之烦恼的文字。写这书不是为了成就什么经典,只是他要通过这个故事与自我和解。到底什么是意义,欲望是枷锁,那么无论是自由意志还是生命意志会不会是另外一种枷锁,月亮到底是六便士还是六便士本身就是月亮,总之我很混乱。
  这本书大概用了四个小时读完,看到47页老思所谓的抛妻弃子去巴黎画画的时候,我已经
完全明白毛姆要说什么,之后行云流水的读完,如同在和毛姆谈话,探讨我们自己。小说无非就是在讲一个故事,有要表达的东西,这个东西就是思想是自己的思想,也可以说是对自我冲突的总结。僵尸围城成就
  我向高老板推荐此书,并告知老思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本书讲的什么故事。果不其然的一通大骂,她是如此的鄙视书中的人物。我在想如果毛姆不是将高更作为老思的原型,这本书还能不能成为世界经典小说。我想是会的,如同加缪的局外人,这些经典的人物身上都有一种普通人难以达到的东西,这个东西是持久与强烈的意志,而这种意志必定是离经叛道不被世界的普遍道德所容纳与认可的,除非这种背叛的人最终成为英雄。这也是为什么如同乌合之众的普通人为什么崇拜英雄,只有从英雄身上他们才能看到自己一直有却一直没有出现的意志。
  老思之所以是英雄,与他人无关,他是自己生命的英雄。他的自由意志与生命意志凸现出来的时候,如同毛姆所说,如同着了魔,身体里似乎隐藏着某种力量要喷薄而出。也许这种力量注定是孤独的,注定是在开始不被理解的,因为很多人根本就看不到这种力量是什么,如何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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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会觉醒,觉醒之后首先面对的是否定,质疑。这也是叔本华讲的生命意志的否定,如同否定当下的一切理所当然。要把自己想看到想做到的事情去做一做。这个过程是痛苦的,也是清醒的,是孤独的,是远离庸俗的。最后这个成长是属于自己生命的,与他人无关,与道德无关,与社会关系也无关。
  老思为什么理所应当的告诉别人,他抛妻弃子,放弃优渥的生活去画画。只不过他想做自己,想做一个人。这个世界就是如此,你先是一个人,才能是父亲、丈夫、儿子、朋友等等。这些外在的身份都与人本身是无关的,对于老思这类人来说,所有的这些不是羁绊,只会是累赘。累的是他自己向上的生命意志与自由意志。很明显的,这其中的冲突会是很大很激烈,甚至是悲剧的。也正因为人所固有的向上的意志与当下的冲突是如此之大,所以才会成就经典。如同这意志是月亮,当下是六便士。没有月亮人总想抬头看看,也许直到死去也都在遗憾,为什么当初不能去追一下月亮。只不过很多人是害怕追月亮的时候自己会被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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