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车辆出险如何估损
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事故,需要确估损坏程度和定价方案,习惯上称之为“估损”,按你和保险公司的约定,估损应依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办理,即: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江森王改凤结局  根据这个条款,可以认为估损中有以下二条原则:一是尽量修复原则,二是协商定价原则。如果是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话,保险人有核定或拒赔权。 
  因此,和保险人协商的“估损”是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但在实务中,各有关方面由于各自不同的利益、立场,会发生一些争议。修理价格过高,对保险人当然是损失,而对被保险人同样是损失。 
电子信息专业学什么  即使车主投保了附加的“不计免赔特约险”而不需支付5%-20%的免赔额,但到下一年年度投保,保费可能就要增加;当然修理价格过低,汽车修理厂无利可图,车辆也难以恢复到损坏以前的状态和使用性能,对被保险人而言,也是一个损失,并且又会使被保险人对保险公端午节是法定假日么
司的诚信发生怀疑。 
  但如果协商不成,损坏车辆老躺在汽车修理厂,车主焦急的心情也能理解,不同的修理厂对同一损失的鉴定结论和修理费用会有差异。因此,选定一个专业的中立的权威鉴定机构是解决这类纠纷的关键。探险家天赋
如何办理汽车保险索赔程序
当驾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所驾车辆又是在保险公司的投保车辆,您作为事故的当事人应及时报案.如果自身受伤或有其它情况无法报案的,应委托其它人代为办理.当事人应保护好第一现场,并及时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而且要及时携带保险单,行驶执照到保险公司书面报案.填好报案登记后,交由理赔人员审阅,确系无误后,领取《出险证明》和《出险通知书》,认真填写。
  另外,当事人还要协助理赔人员查验受损车辆.领取事故车辆理托 (承) 修单,凭该单到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受损车辆。如果要求到其他地方修理,必须在托修单估价范围内修理,超出部分,修车质量及其他后果自负。结案或修车后应在一周内将单据交回保险
公司。 
  如果是一般车损事故,没有人身伤亡应提供以下证明单据: 
  一是出险通知书 (单位盖章);
  二是出险证明 (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三是事故车辆修理托 (承) 修单 (单位盖章,修理厂盖章) ; 
  四是修车发票 (公车提供复印件,私车交原始件) ; 
  五是结算清单,维修车辆施工单) 原件; 
  六是修理材料清单 (材料明细表) 原件。 
  如果涉及人身伤残,死亡事故,除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一是伤者诊断证明 (县级以上医院) ; 
    二是残者法定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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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死者的死亡证明; 
  四是抢救、以及其他各种费用收据,补偿费收据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盖章有效 ) ; 
  五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六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 
  七是伤亡者工资证明,家庭情况证明或者有关情况公证书; 
  八是其他必要证明。 
  如果是经保险公司同意从国外自行进口的配件应提供如下证明;一是发票,二是装箱单;三是货运单;四是报关;五是税票。 如果是在外省市出险应提供,一是代查勘报告书:二是修车协议书;三是事故照片. 
  如果单纯人身伤亡事故,请保户要妥善保管好受损车辆鉴定单,并随同其他证明单据一起
带羊的成语交回保险公司. 当您按以上程序办好手续后,下一步就是领取赔款。证明单据齐全无误后交由理赔人员结案,10日至15日可领取赔款,领取赔款时.请携带好有关证件.如果是公车,应带公章及领款人的有效证件;如果是私车,应带车主身份证及领款人的身份证。 
  特别要提醒的是,车辆修复或结案后3 个月内不提供证明单据的,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