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社会保险的四个法律纠纷
第一篇:浅析社会保险的四个法律纠纷
浅析社会保险的四个法律纠纷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设立目的是为您解除了后顾之忧、看病之虑和伤残之痛,使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残有所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五项保险。这个“劳动者”不仅包括了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工作的“上班族”,也包括个体经济的从业人员及以灵活方式就业的“飘泊一族”,还包括了那些已经退休闲赋在家的参保人员。现行《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一个重要亮点就是把社会保险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和谐家庭事迹材料一、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这是法律所规定的,也是强制的。而商业保险参不参保由单位自主决定,是自愿 的。如果用人单位只办理商业保险而不参加社会保险,或者既没有交办理商业保险,也不参加社会保险的,这
羊杂碎的做法里有三条路子可以为您解忧:一条是可以通过职代会、职工大会要求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二是可以向社保局审计稽核投诉,三是向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或书面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工伤保险
这里之所以强调工伤保险,因为它是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最急需的保障。近年来,进城务工人员增多,他们大部分主要从事建筑、建材、化工、冶金等高危行业的工作,受到工伤事故及患职业病危害的可能性极大,所以预防工伤,参加工伤保险,则成为农民工最急需的保障。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 险的手续,在我区具体由当地的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办理。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经过工伤认 定、劳动能力鉴定后,按生产经营地的政策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可一次性领取一至四级伤残长期待遇。祝福老师的话简短
在非法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一次性赔偿办法》由非法用工单位向伤残的农民工或农民工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三、个人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1998年12月,自治区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从1999年1月1日起我区境内的个体户就 可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了。个体户在申请工商注册登记后3个月内应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现在全区各地社保局都设立了个人缴费大厅,个体户办理时,由本人持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档案材料、照片等,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经过社保人员审核确认后,办理缴费,然后核发《职工养 老保险手册》,一年一次或分几次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那么如果是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申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时,除了提交上面所提到的材料,还应当提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对于以前已在其他统筹地区参保的,现在本地区自谋职业,要求在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缴费的,应提供原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养老保险关系介绍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缴费台账等。
四、参保地与退休地不一致怎么办?
现在劳动者城市间工作流动性很大,很多参保人员离开原单位后到外地工作,那么他们是不是可以在现在的居住地办理退休手续呢?
根据现行的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看,参保缴费与办理退休的地点应该是一致的,即在哪里参保缴费就在哪里办理退休手续。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没有实现全 国统筹,我区实行的是自治区范围内的省级统筹,无论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哪个市县参保缴费、办理退休,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都是一样的。由于养老保险没有实行全 国统筹,各省市区的缴费基数、比例,养老金计发办法等都有所不同,为了保证任意一位参保人员在退休时养老保险待遇上的公平性,所以办理退休只能是在哪里参保缴费就在哪里办理退休手续,并由当地社保局为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
第二篇:法律纠纷管理制度
法律纠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属下各经营公司诉讼、仲裁与非诉法律纠纷管理工作,使法律纠纷得到正确、及时处理,有效维护集团公司及属下各经营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法律纠纷系指因集团公司或其属下各经营公司经营或管理行为产生,以集团公司或其属下经营公司为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通过管辖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裁判或通过当事人之间及中立第三方协商、和解、调解解决的纷争。公司所涉纠纷主要包括:民商事纠纷、劳动争议。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第三条 法律纠纷依照法律业务环节归口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和具体被委托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纠纷起因人或起因部门(单位)开展初始工作并逐级汇报的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或其属下各经营公司。
第二章
法律纠纷的类型及解决途径
第五条 民商事纠纷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一般因公司经营行为产生,具体可分为:合同纠纷(含公司与劳务外包服务单位的纠纷)、交通事故(含车厢内服务事故)纠纷、股权转让/并购纠纷、与企业经济活动相关的其他纠纷。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一)当事人之间和解或中立第三方调解解决;民商事纠纷通过当事人之间和解或中立第三方调解解决的,应签订书面和解或调解协议;
(二)当事人之间事前明确约定了仲裁机构的,或纠纷发生后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应按约定提交仲裁;仲裁机构的选择必须是明确的、具体的、真实存在的;
(三)依照纠纷性质及管辖权限,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 劳动争议发生于劳资双方之间,一般因劳动报酬、劳保、福利待遇问题或劳动关系异动产生。可采用以下途径解决:
(一)劳资(包括劳务外包服务单位)双方和解或由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工会)调解解决;劳动争议通过劳资双方和解或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工会)调解解决的,应签订书面和解或调解协议,但劳动争议和解或内部调解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
性;
-及处理情况;
(九)根据纠纷性质及处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管理决策层提出法律建议。第九条 各经营公司办公室设专(兼)职法律业务管理员,法律业务管理员为各经营公司法律纠纷管理的事务机构和承办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岗位职责开展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根据本制度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范围内法律纠纷管理制度和机制;
(二)管理本单位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非重大疑难的交通/服务事故纠纷(包括车主为集团,实际用车方为本单位的事故类纠纷)、劳动争议及其他民商事纠纷,审查纠纷处理过程中的来往法律文件;受公司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或其他维权活动;
具荷拉简介(四)依照本制度及公司的授权,独立开展纠纷调查、处理工作;开展工作时,有权要求纠纷所涉单位和部门配合,并不受干涉;
(五)对管理范围内的案件进行登录、统计、整卷、归档;
(六)对上报集团处理的重大疑难纠纷处理工作提出处理建议并进行组织、协调和申报;
(七)说明纠纷处理需外聘律师或律师团队的理由,并对集团法律室选聘律师工作进行监督;
吴秀波事件(八)每月向本单位管理决策层及集团法律室报送本月纠纷发生情况、处理情况;
(九)根据纠纷性质及处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管理决策层提出法律建议。第十条 集团法律室与各经营公司专(兼)职法律业务管理员之间属业务垂直管理关系,具体管理方法,由集团公司另行规定。集团法律室法务人员与各经营公司专(兼)职法律业务管理员统称为公司法务人员。
第十一条 纠纷起因部门(单位)发现公司的利益可能或正在受到损害,应当采取诉讼或其他维权方式来解决时,有责任向所在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反映有关情况,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还应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告知公司法务人员,并呈报公司领导。
在公司的经营、商务或其他活动中,被其他法人、组织或个人起诉或申请而被动参与(包括可能涉及)诉讼、仲裁的,当事人、有关负责人和所在部门、单位应及时向公司法务人员说明案情并提供全部材料,保证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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