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地理位置与范围
湄洲岛地处福建沿海中部,莆田市东南方向42公里的海面上,是湄洲湾的第一道天然屏障,地理位置优越,自古是闽台交往的桥梁。该岛位于东经119゜天醒之路评价5′23″—119゜8′40″,北纬25゜1′31″—25゜一号立井6′20″。距莆田市区42公里,距莆田市文甲码头1.8海里,西靠近泉港、惠安,东与台湾海峡相连距台中港72海里,南下厦门港100海里,北上福州马尾港70海里,周围有16个小屿和70多座砾石礁。南北长约9.8公里,东西长约2公里,海岸线绵延30.4公里,全岛总面积约15.81平方公里(包括沙滩),另外西部滩涂约3.05平方公里。
1.2 历史沿革
湄洲岛因形如眉宇,故称湄洲,亦名湄屿。湄洲岛是海上女神妈祖祖庙所在地,妈祖原名林默,自幼聪颖过人,识天气、通医理、善舟楫,乐善好施,深受邻里乡亲的喜爱。长大后,她决心终生以行善济难为事,矢志不嫁,专心致志地从事慈善公益事业。平时精研医理,为人治病,教人防疫消灾,拯溺济难、深受人们爱戴。宋太宗雍熙四年(公元987年)农历九月初九,
年仅28岁的林默与世长辞。人们为了纪念她,建庙奉祀,这就是世界上第一座的妈祖庙,称为妈祖祖庙。后经商人三宝扩建,至清代形成规模。怎么查准考证号
自宋徽宗宣和五年至清朝,历代皇帝先后36次给妈祖叠奖褒封,朝廷的累累封敕,最终树立了妈祖作为唯一海神的至高无上地位。自南宋以来,历代帝王不仅对妈祖频频褒封,还由朝廷颁布谕祭;元代,曾三次派朝臣代表皇帝到湄洲致祭;明永乐则在南京天妃宫举行御祭,由太常寺卿主持,并配备乐舞;清康熙统一台湾后,又屡次派朝臣诣湄洲致祭,清雍正复诏普天下行三跪九叩礼。
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湄洲岛的发展,福建省将其列为重点发展的地区之一加以建设。湄洲岛相继被批准成为福建省对外开放旅游经济区、福建省风景名胜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和国家4A级旅游区。现在该岛以朝圣圣地及更加秀丽的风光吸引着海内外众多的妈祖信徒和旅游者。
1.3 管理体制沿革
1988年6月,湄洲岛被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对外开放旅游经济区,并赋予湄洲岛比经济山字组词
开发区更加开放、灵活的政策,同年7月6日,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湄洲岛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并成立筹备领导小组;1989年2月20日,中共湄洲岛工委、湄洲岛管委会正式成立,掀开了湄洲岛开发开放的序幕。1989年8月10日,全国旅游局长会议把湄洲岛列为吸引国外游客的重点旅游区。1990年,福建省第五次党代会把湄洲岛列为综合改革试验区,省第八个五年计划及十年规划也把湄洲岛作为重点发展的地区之一加以建设。1991年3月,湄洲岛被省政府批准成为福建省风景名胜区,当年接待海内外游客32万人次,其中台胞关于销售技巧5万人次。1991莆田景点年7月28日,香港华阳机构股份有限公司与莆田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成片开发湄洲岛合同。1992年3月8日力宝集团属下的香港大地集团控股华阳公司,组建福建华阳湄洲开发有限公司,宣布独资开发湄洲岛。 1992年4月湄洲岛被批准为台胞落地办证点,同年10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旅游度假区,1993年8月24日,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正式成立。1995年12月,湄洲3000吨客运码头被批准为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码头,成为国家一类口岸。2001年国务院将湄洲岛列为福建省首批对金门、马祖、澎湖开放的一类客运码头。2002年3月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国家4A级旅游区。
第二章 湄洲岛风景名胜区的范围调整
2.1 现状范围与情况
陆域面积15.8平方公里的湄洲岛,既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旅游度假区,又是省级风景名胜区,同时岛上还有一个建制镇,总人口3.8万余人。十余年来,湄洲岛的建设不断发展,但风景资源的保护工作从未间断,这与当初省政府批准湄洲岛全岛范围划为省级风景名胜区有很大的关系。即使在其它旅游区为发展旅游经济,片面加大风景资源开发力度,造成众多建设性破坏,一些风景区人工化、城市化、商业化盛行的形势下,湄洲岛建设者仍能较好处理建设与保护工作之间的关系,这是难能可贵的。
2.2 调整风景区范围的必要性
然而我们也应看到,保护并不是最终目的,资源保护是为了能更为合理有序的利用。过去的十余年中湄洲岛开发建设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方面,重点建设区域在岛的北部,全岛以朝拜观光为主,游客多集中在妈祖庙周围活动,岛上其它区域较少光顾。在度假旅游普及之前,开发商受旅游市场影响对岛上其它地区开发的兴趣也不大,开发压力不大,管理部门保护意识也较强,客观上使岛上珍贵的风景资源得以保护。
然而随着旅游方式从观光旅游到度假旅游的转化,湄洲岛作为国家旅游度假区的优势将逐渐显现,全岛即将迎来旅游发展的黄金期,各项建设将逐渐增多,许多单位和个人、
投资商早就看中湄洲岛巨大的旅游发展潜力,打算在湄洲岛投资兴业,一些项目已经进入到实质性建设阶段,从《莆田市近期建设规划》湄洲岛分区中可以看出,2005前年将有众多项目落户岛上。
此时,湄洲岛如仍保持国家旅游度假区、省级风景名胜区、湄洲镇三位一体,用地相互重叠,将使处理保护与建设关系的工作越来越难做。近几年国家对风景资源保护越来越重视,2000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不准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度假区;擅自进行开发建设的,要坚决予以纠正。”2002年国务院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件中指出:“……风景名胜区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国家资源,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也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度假区等。要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认真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严格按规划实施。规划未批准的,一律不得进行各类项目建设。在各级风景名胜区内应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确需建设保护性设施的,必须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专门的建设方案,组织论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审批。要正确处理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破坏性开发建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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