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囚和她的检察官
春暖花开的说说心情五年前一个闷热的夏夜,在广州天河区车陂村的城中村,不堪生活重负的江西农民工妻子周模英杀死了她的亲生女儿。当检察官杨斌慢慢深入到这个家庭的遭遇,杨斌意识到,周模英的命运,是她个人的悲剧,更是这个社会、时代的悲剧。于是,这个女检察官开始对这个家庭长达5年的救赎之路。
五年级女生熊小姝很想和班上的女同学一样,留一头漂亮的长发。但她还是留了一头短发,她担心没有时间每天收拾。这几年来,爸爸妈妈都不在身边,她和弟弟只能住在小姑姑熊六妹家里。每天要帮着带弟弟,要上学,还要帮姑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熊小姝已经有整整5年没有拥抱过妈妈了。这个11岁女生上一次和妈妈见面,是在几个月前的女子监狱,中间隔着一堵玻璃墙,她和7岁的弟弟熊小迪只能轮流用话筒和妈妈说话,看得见,听得到,但摸不着。
这堵玻璃墙,横亘在弟俩和母亲之间,从广州郊区人和镇的广东省女子监狱,到江西新建县长镇的江西省女子监狱,已经有5年零3个月了。
令熊小姝高兴的是,这种日子快结束了。这个月从监狱方面传出消息说,再过几天,妈妈就要从这堵玻璃墙后走出来了。
熊小姝长相清秀,熟悉她家庭的人都说她长得酷似母亲周模英,弟弟则像父亲熊默德。熊本来还应该有一个小妹妹,小姑姑熊六妹说,这个小妹妹如果还活着,会比熊小姝还要漂亮。
这个小妹妹只在人世间活了9个月,她的生命戛然而止于2005年的7月20日凌晨三点半,在那个闷热的夏夜,在这个广州天河区车陂村的城中村,熟睡中的她被扔进附近的河涌里。亲手杀死她的,竟是她的亲生母亲周模英。
在广东省高级法院的终审判决书里,是如此描述这个生母的溺婴经历和动机的:
“周模英因其小女儿自2005年7月初起生病,多次带小女儿求治未愈。在此期间,周模英又觉得丈夫对自己和生病的小女儿漠不关心,由此产生怨恨情绪,同年7月20日凌晨三时许,因小女儿发高烧苦哭闹不止,周遂在其租住的天河区车陂村江夏大街的大院里,把小女儿投进河涌里,造成溺水死亡。”
如果活到现在,熊小姝的这个小妹妹应该是6岁,正好是小学一年级。三弟也许会在家门口附近的同一所学校上学。
如何验车这个九个月大的女孩子,留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一张照片,是案卷里的法医尸体解剖记录;她留在这个世上的唯一一件遗物,是在就医时办理的一张诊疗卡,那是去世两周前的7月3日,在海珠区妇幼保健院看病时办理的,也是她此生唯一一次在正规医院看病。她甚至没来得及取名字,在医院的门诊电脑记录里,她的名字显示被写成“熊默德之女”。
该案公诉阶段的承办人,广州市检察院公诉处的检察官杨斌,在一审时当庭发表的公诉词里,如此痛切地描述自己的心情:
“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小女孩,漂亮得令公诉人不忍多看。她来到这个世界,只有短短的不到9个月。作为本案的经办人,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我仍然为她的命运而感叹而痛惜,但愿她已经上了天堂,但愿她已经化为天使,但愿这样的悲剧永远不再重演。”
在开庭前去看守所第一次提审时,杨斌本来是想去痛骂周模英一顿的,她自己也是一位6岁男
孩的母亲,彼时正好和周模英的大女儿熊小姝同龄。几次提审完毕,了解到具体案情后,杨的眼泪也忍不住流了下来,“到后来我忍不住安慰她起来了”。
周模英和熊默德都是江西新建县人,在这个南昌郊县的贫寒农村里长大,两人都是文盲。婚后,熊默德到广州的建筑工地打工,周模英独自在家抚育两个孩子。2005年年底,第三个孩子出生了。周带着2岁的小儿子和刚出生的小女儿来广州和丈夫团聚,每天操持家务,洗衣煮饭,带两个孩子。小女儿生病,无钱就医,只好在附近的私人诊所里看病,却久拖不愈。而丈夫每天早出晚归,回来总是倒头就睡,悲剧就此发生。
2005年12月7日,周模英案在广州中级法院开庭,在当庭发表的公诉词里,杨斌如此分析周模英的作案动机:
“生活的操劳,丈夫的冷漠,疾病的困扰,经济的重压,再加上远离家乡亲人,缺少应有的沟通,孤独、压抑、郁闷的情绪无法发泄,再加上自身的愚昧,这一切促使了周模英选择了这样一种冲动愚蠢的行为。”
她甚至如此为周陈情:
“周模英的遭遇,固然是她个人的悲剧,但何尝又不是这个社会、这个时代的悲剧?周模英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固然是法律的胜利,但是我们不能漠视隐藏在背后的社会原因和背景,我们不能忘记站在她身后的那些挣扎在社会底层,为生存而苦苦呻吟的人们,他们的苦难和命运。这也是法律应有的良知。”
以指控犯罪为己任的公诉人当庭为被告人请求法庭从轻处罚,这是极少见的事情。但杨斌的法庭陈情,实际上并没能影响多少判决结果,一审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模英11年有期徒刑。
刘特5年前此案宣判后,广州当地报纸的一位评论员刘天昭,在自己的博客上写下了一篇未能见报的评论:
“周模英杀女事件折射时代的悲剧:穷苦人的存在是悲剧,容纳穷苦生活而无力改善它的社会是悲剧,人的分化与隔膜是悲剧,在此之外,对底层人缺少日常性关注、对极端事件的爆发性悲情宣泄,才是这悲剧最让人悲伤、最让人失望的那一部分。”
面对这场自己在公诉词里以及评论所指的“时代悲剧”,杨斌并不确信自己能做到哪一步。但能确信的是,杨斌陷入了一场令她困惑的争议。“公诉人不是慈善家,要注意身份,要有大局观,不应该在法庭上任意发挥”,有同行这么议论她。
所幸的是,两个月后的2006年3月2日,广东高级法院的二审判决令杨斌大感安慰。二审法官直接将刑期大幅改判成6年,判决书载明理由是“周模英犯罪情节较轻,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周模英并不觉得刑期长。一审时她在法庭上痛哭失声,跪倒在地。尽管丈夫熊默德和小姑熊六妹都原谅了她的错误,连公婆都不忍再责怪她。但她并不期望减刑,甚至想在监狱度过余生。
判决生效后,杨斌曾到广东女监去看望周模英。周的状态令她很不安,“她无法忘记过去,也无法面对未来,总觉得自己不配再做母亲和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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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杨斌更不放心的,是周模英的两个孩子。
继承权公证书周模英收监后,熊默德也在广东继续打工。7岁的熊小迪即被带回江西老家,他和熊小姝弟俩,自此由奶奶和双眼已盲的爷爷抚养,直至几年后小姑熊六妹回来老家。
在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不久,周模英等江西籍女犯被调押回江西省女子监狱服刑,这所监狱正好就在周的老家新建县。
尽管离老家近了,杨斌还是不放心狱中的周模英,2007年暑期,她利用休假时间赶到新建探访周老家的情况,实地走访了解到的情况,让杨斌黯然神伤。
她这才得知,熊默德和周模英都是二婚,而之前双方的第一场婚姻,都是换婚:熊默德曾经有过孩子,但因为穷病交加而夭折,前妻离家出走,另嫁他人;周模英也曾经远嫁湖南,不幸前夫病死,她只好又回到娘家,并和熊默德结合。
杨斌这才了解熊默德个性背后的成因,家庭出身、教育环境和长期的底层经历,使得这个江西农民,对外部世界总是习惯性的自卑和畏缩,犹如他的名字一样沉默无语,
因为多年前和邻居的一场斗殴纠纷,熊默德害怕被人多势众的对方报复,甚至多年不敢回老家,杨斌这才知道,这也是当年周模英带着最小的两个孩子到广州来寻夫的原因。她劝熊默德跟她一起回老家,并向他担保:“有我在,绝不会有人打你”。
但对从没去过新建的杨斌来说,这也是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杨开始马不停蹄地寻一切可能
的体制资源。通过最高检和江西省检察院的女检察官协会出面联络,她得以迅速和当地检察系统接上头。
这时,另外一个改变女囚周模英命运的重要人物出场了。刘献榜,新建县检察院的检察长,答应和这位天上掉下来的广州女检察官一起下乡,到熊默德老家去协调这场让熊不敢回家的治安纠纷。
杨斌热情豪爽的个性,又很快赢得了当地司法和行政系统的信任。“我都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反正都是拿啤酒杯子,一杯接一杯的喝白酒,最后喝到打吊针!”平素滴酒不沾的杨,到最后也很奇怪,自己居然也喜欢并享受这种特殊情境下的“现场办公”。
对这位风尘仆仆又酒风浩荡的女检察官充满好感的村支书,拍着胸脯向她和刘献榜保证,过去的事情一笔勾销,以后村里保证熊家不会再有问题。最后这位老资格的检察长,也主动提出他去协调两个孩子在县城上学的借读问题。
2010年中,监狱方面也传来好消息,狱方准备报请法院减掉周模英剩下的8个月零15天的余刑。这位36岁女囚的新生活的开始,自此进入倒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