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学的起源与发展 国外 尽管“叙事学”一词在56个民族56朵花歌曲1969年才由托多罗夫(T.Todorov)正式提出,但人们对叙事的讨论却早就开始了。柏拉图对叙事进行的模仿(mimesis)/叙事(diegesis)的著名二分说可以被看成是这些讨论的发端。18世纪小说正式登入文学殿堂后,对叙事(尤其是小说)的讨论更加充分全面:从小说的内容到小说的形式,再到小说的功能和读者的地位等。今天人们热衷讨论的一些叙事学范畴,如叙述视点、声音、距离等,也早有人讨论过。如李斯特(Thomas Lister)于1832年就利用“叙述视点”来分析小说作品,同时期的另一位学者洛克哈特(John Gibson Lockhart)更是使用这一术语来探讨如何使作者与自己的作品保持恰当的“距离”。后来经过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的全面讨论,福斯特(E.M.Forster)和马克·肖尔(M.Schorer)等的深入发挥,叙述视点成为小说批评(自然也包括叙事学)中最为重要的术语之一。 汪明荃老公然而,作为一门学科,叙事学是20世纪60年代,在结构主义大背景下,同时受俄国形式主义影响才得以正式确立。它“研究所有形式叙事中的共同叙事特征和个体差异特征,旨在描述控制叙事(及叙事过程)中与叙事相关的规则系统”。 从思想渊源看,叙事学理论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俄国形式主义及弗拉基米尔·普洛普(Vladimir Propp)所开创的结构主义叙事先河。俄国形式主义者什克洛夫斯基、艾享鲍姆等人发现了“故事”和“情节”之间的差异,“故事”指的是作品叙述的按实际时间顺序的所有事件,“情节”侧重指事件在作品中出现的实际情况,这些直接影响了叙事学对叙事作品结构层次的划分。他们提出“故事”和“情节”的概念来指代叙事作品的素材内容和表达形式,大致勾勒出其后经典叙事学研究所聚焦的故事与话语两个层面,以此来突出研究叙事作品中的技巧。最直接的影响还是来自于普洛普的《民间故事形态学》,这本书被认为是叙事学的发轫之作。普洛普打破了传统按人物和主题对童话进行分类的方法,认为故事中的基本单位不是人物而是人物在故事中的“功能”,由此从众多的俄国民间故事中分析出31个“功能”。他的观点被列维—斯特劳斯接受并传到法国。这个观点不同于传统的叙事理论对作品内容及社会意义的重视,而立足于现代语言学结构主义文化理论,更注重作品本文及其结构分析:注重作品的共性而不是具体的艺术成就;主要研究作者与叙述人,叙述人与作品的人物,作者与读者等相互关系,以及叙述话语,叙述动作等。列维—斯特劳斯主要研究神话之中内在不变的因素结构形式,并试图用语言学模式发现人类思维的基本结构。 到了60年代,大量关于叙事作品结构分析的作品开始出现。格雷马斯和托多罗夫都开始译介俄国形式主义的论述。夜久语声绝1966年,《交流》杂志第8期以“符号学研究——叙事作品结构分析”为标题发表的专号宣告了叙事学的正式诞生。罗兰·巴特正是在这一专号上发表了著名的《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为以后的叙事学研究提出了纲领性的理论设想。这篇论文中,巴特总结前人成果,并阐发了自己独特的观点。他建议将叙事作品分为三个描写层次:功能层、行为层、叙述层,任何语言单位可能结合到各个层次之中产生意义。也是在1966年,格雷马斯的《结构语义学》问世,他主要研究意义在话语里的组织,还编制出符号学方阵作为意义的基本构成模式,并进一步深入研究了叙述结构和话语结构。 迄今为止,我们所熟悉的叙事学通常是指20世纪60年代在结构主义思潮这块沃土上结出的“一颗丰硕的果实”-经典叙事学。托多洛夫、热奈特、罗兰·巴特、格雷玛斯、布雷蒙等老一辈叙事学家以对叙事文本的故事及话语的深度剖析为据点开疆辟土,使叙事学经由法国为轴心辐射至世界各地,成为文艺理论大家族中朝气蓬勃的“新贵”。 可见,在叙事学被正式作为一门学科提出以前,它的发展已经蔚为壮观,由神话和民间故事等初级叙事形态的研究走向了现代文学叙事形态的研究,由“故事”层深层结构的探索发展为对“话语”层叙事结构的分析。托多罗夫就是建议在“故事”和“话语”两个大层次上进行叙事作品的研究。他在《〈十日谈〉语法》中,从分析文学作品的语法结构入手来研究其文学性,把叙事分为三个层面:语义,句法和词汇,把叙事问题划归时间,语体和语式三个语法范畴。通过对《十日谈》的分析,把每个故事都简化为纯粹的句法结构,得出“命题”和“序列”两个基本单位,试图建立一套叙事结构模式。 热奈特吸收了托多罗夫的叙述话语的研究成果。在1972年发表的收在《辞格三集》中的《叙事话语》是他对叙事学研究的重大贡献。该文以普鲁斯特的小说《追忆似水年华充电宝可以带上飞机吗》为研究对象,总结文学叙事的规律。他从时间、语式、语态等语法范畴出发分析叙事作品,这些范畴实质上表示的是故事、叙事和叙述之间的关系——他在引论中首先对故事、叙事和叙述作了界定。他的分析以叙事话语为重点,同时注重叙述话语层次与所叙故事层次之间的关系。1983年他又撰写了《新叙事话语》,回答了范·雷斯、朵丽特·高安、米克·巴尔等学者对《叙事话语》的批评,对自己的某些论点作了修正或进一步的阐释。 叙事学理论从法国传遍欧洲大陆并发展到英美时,发生了一些变化。布斯的《小说修辞学》、马丁的《当代叙事学》、瓦特的《小说的兴起》等是英美叙事学研究的重要成果。英美学者更多地从修辞技巧入手,研究比较直观,比较经验化。比如布斯在《小说修辞学》中对“隐含的作者”和“声音”的探讨,便不是从叙述语法的角度入手,而是以一种修辞学的观点进行了叙事学的分析,同样对叙事学业理论的发展产生了重大意义。 国内 20世纪80年代中期,叙事学理论开始被逐步介绍到中国,特别是杰姆逊在北大的演讲,带来了中国叙事学的繁荣。1986—1992年是对叙事学译介的最活跃的年头,西方最有代表性的叙事理论作品基本上都是这期间翻译过来的。中国本土化的叙事研究也有了显著成果,具有代表性的有陈平原的《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1988)、罗钢的《叙事学导论》(1994)、杨义的《中国叙事学》(1997)等。他们在借鉴西方叙事理论的同时,也以中国所特有的文学资源和话语形式,展开了自《诗经》以来的包括《山海经》、话本小说、《红楼梦》等古典文学以及现当代小说的叙事研究,丰富了叙事学理论,为西方叙事学理论的中国化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叙事学的发展也给当代小说创作实践带来了重大影响。新时期小说特别是先锋小说,无疑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叙事革命。在他们的小说里,故事真实这一传统观念被打破,作者在叙述中对虚构的故事进行自我颠覆,甚至叙述者直接出面点破故事的虚构过程。马原是这种由故事转向叙事的肇始者,叙事时间突破了故事时间的自然程序而获得自由。80年代以来小说在叙事上另一大显著变化表现在叙事视角上,传统现实主义全知全能式的视角转移到叙事者所处的内视角,以“我妖狐之惑”的所见、所闻、所感引导叙事,或者采取内外视角交叉、多元叙事视角达到对全知视角的判离和超越。 叙事学是在结构主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叙事文本进行研究的理论。最早提出叙事学这个概念,并认为这是一门待建立的科学的人,一般认为是法国当代著名结构主义符号学家、文艺理论家茨维坦·托多罗夫。他在1969年出版的《〈十日谈〉语法》中首次提出:“……这门科学属于一门尚未存在的科学,我们暂且将这门科学取名为叙事学,即关于叙事作品的科学。罗钢”在此之前,1966年巴尔特发表的《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克洛德·布雷蒙发表的《叙事可能之逻辑》两篇论文和同年格雷马斯出版的《结构主义语义学》一书,都可以视为当代叙事学的奠基之作。叙事学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自成体系,足以对许多叙事文本或文体进行行之有效的分析。下面,我们对几位结构主义和叙事学大师的理论进行疏理,对叙事学理论进行一次管中窥豹式的理论漫游。 |
叙事学的起源与发展
本文发布于:2024-11-26 02:25: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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