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钢>那英资料江西社会科学2015.102015年第10期
王国维提倡的“境界”到底指什么,并非一个容易说清楚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有如下主要看法:“世界说”、“形象说”、“理念说”、“精神层次说”、“感受说”与“内美说”。若对这些看法加以归纳,可分为三类:一类从作品的存在状态来解说,如“世界说”、“形象说”;一类从形而上学角度来解说,如“理念说”;一类从作家的精神活动特点角度来解说,如“精神层次说”、“感受说”与“内美说”。
但上述三类解说都有这样的缺点:第一,没有将“境界”与“意境”加以清晰区别,由此关于“境界”或“意境”的释义,必然相混淆。第二,形成了用“意境”的界定来取代“境界”的界定这一解释局面,实际上使得“境界”成为可有可无的概念。第三,给出的某种解说往往只适用于“境界”的某处用法,不能通释“境界”的所有使用。
基于此,本文将通过分析上述定义,提出“境界”即“生命之敞亮”的观点,统一“境界”释义。
一、“世界说”
1949年前的学者,虽然论及“境界”的很多,但多数并没有具体界定“境界”内涵,主要谈的是怎样创造“境界”或讨论以“境界”论词是否合适。如许文雨指出:“妙手造文……故必须真实始得谓之境界,必运思循乎自然之法则,始能造此境界。”[1](P169)这是说,只有将自己的思想情感自然而然地表现出来,才能
创造出“境界”,至于“境界”到底指什么,则未加明说。再如唐圭璋强调:“予谓境界固为词中紧要之事,然不可舍情韵而专倡此二字。……上乘作品,往往情境交融,一片浑成,不能强分。”[2]可见“境界”连“情景交融”都不是,只是关于景物描写的观点。不过唐圭璋的“境界亦自人心中体会得来”,可能影响了叶嘉莹。刘任萍则说:“‘境界’之含义,实合‘意’与‘境’二者而成。”[3]这里除了把“境界”等同于“意境”外,也未明说“境界”有什么独特内涵。
生命之敞亮:王国维“境界”说新论
■刘锋杰
在王国维“境界”说的界定中,出现过“世界说”、“形象说”、“理念说”、“精神层次说”、“感受说”与“内美说”,尽管各说体现了一定的解释力,但由于受“意境”界定的影响,使得“境界”与“意境”不分,导致不明“境
界”说的生命论特征。同时,诸定义只能部分解释王国维的“境界”用法,未能达到通释目的,显见定义不当。
其实,王国维的“境界”可释为“生命之敞亮”,建构了一个“以生命为本”的诗学体系。
[关键词]王国维;“境界”;生命之敞亮;主客二分
[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18X(2015)10-0084-09
刘锋杰,苏州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苏州215123)
建党节文案但也有努力解释的,如李长之。他说:“境界即作品中的世界。……在作品的世界,却是客观的存在之外再加上作者的主观,搅在一起,便变作一个混同的有真景物有真感情的世界。”[4]李长之将“境界”释作“作品中的世界”,意指文学创造的那个空间如同现实世界丰富多彩,但它不是客观的现实世界,而是主客观相融合的文学世界。用后来的说法,这是强调“境界”来自生活,又体现了作家思想倾向。但仅仅用“体现了作家的思想倾向”来区别文学世界与现实世界,没有突出审美在“境界”界定上的根本作用。
顾随强调“境界”就是人生,类似于李长之的说法。他指出:“境界之定义为何?静安先生亦言之。余意不如代以‘人生’二字,较为显著,亦且不空虚也。”[5](P100)王国维是重视“人生”的,他将词集命名为“人间词”。但将“境界”释作“人生”,只指明了“境界”的创作来源,却未能说明来自人生的“境界”将以何种性质呈现自己,这一说法难以对文学与人生之间的性质区别进行深度阐释。“境界”是“世界”、“人生”的说法,有其解释的合理性,因为“境界”本义指“疆界”,由此将其扩大为“世界”、“人生”,也有词源上的根据。但这样的解释,过于普泛,不易深入理解文学的审美特性。
近来有学者认为“境界”说内含“本真性”、“忧”、“自由”三大价值范畴。[6]这是从存在主义哲学角度解
释“境界”,强调个体生命体验的重要性,是对“世界说”的一种补充。像王国维、鲁迅这类作家身上具有存在主义倾向是可能的,但若说他们就是存在主义者,却是困难的。“存在说”只是对王国维“境界”说某一维度的揭示,却非有机整体的说明。“存在说”如同“世界说”、“人生说”一样,也无法通释王国维“境界”诸用法。叶嘉莹认为:“‘世界’一词只能用来描述某一状态或某一情境的存在,并不含有衡定及批评的意味,可是静安先生所有的‘境界’二字则带有衡定及批评的彩。所以我们可以说:‘词以境界为最上’,却难以说:‘词以作品中的世界为最上’。”[7](P190)同理,我们也难以说“词以人生为最上”或“词以存在为最上”。若一界定失去通释“境界”的功能,就不便选作“境界”的语义。
二、“形象说”
此说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其时在讨论“文学特征”时均用“形象”加以说明。引进的苏联文论就认为文学“艺术的反映生活的特殊形式”是“文字的形象”[8](P21)。受此影响,中国学者巴人指出:“文学艺术还有和其他上层建筑不同的特殊性质,它是以形象的手段来描写人们的社会生活,反映人们的精神世界的。”[9](P50)蒋孔阳强调:“文学最主要的特征,就在于它是用语言来创造形象,并通过创造形象的方式,来反映人类社会的现实生活。”[10](P18)在这样的理论氛围中,将“境界”释为“形象”并流行一时,绝不奇怪。
李泽厚在“意境”与“境界”不分的前提下讨论问题,将“意境”与“典型”对称。李泽厚指出:“‘意境’,有如‘典
型’一样,如加剖析,就包含着两个方面:生活形象的客观反映方面和艺术家情感理想的主观创造方面。”[11]李泽厚按照“典型化”理论来定义“意境”,所以“意境”也就全部具有“典型”特性。说白了,李泽厚的“意境”即“形象”说,是那个时代里文学反映论的产物。其将“意境”的“意”视为“艺术家的情感理论”,“意境”的“境”视为“生活形象”来看,是非常巧妙地利用了当时的流行理论,与传统的“情景交融”说并没有什么实质区别,只是使用了哲学词汇予以表达,才显出了理论彩。“形象说”的本质是建立在“二元对立”的认识基础上的,有割裂艺术作为生命整体之嫌。
不过李泽厚的这个“形象说”很有影响力,成为流行观点。陈咏在回答为什么说这句诗比那句诗更有“境界”时说:“所谓有境界,也即是指能写出具体、鲜明的艺术形象。”[12]林雨华也说:“‘意境’或‘境界’,是艺术形象及其艺术环境在读者心中所引起的共鸣作用;‘意境’或‘境界’又是读者艺术欣赏时的心理状态。”[13]这扩展了“形象说”的理解范围,将读者的再创造纳入了“境界”定义中。到20世纪80年代,更有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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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优势专业从读者角度研究王国维的“境界”内涵,而这一切都基于中国传统中早就有了“境生象外”、“意在言外”等主张为基础。张文勋接受了从“典型化”角度阐释“境界”的思路,明确指出“所谓‘境界’,就是作家借助于典型化的方法,在作品中所创造出来的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并强调“境界”也具有“在个别中显现一般”的特点。[14]任访秋也说:“所谓‘境界’,也就是生活图画,也就是形象特征。至于‘境界’决不是单指客观世界中的景物,并且包括有作者的感情在内。”[15]“形象说”反映了当时对于文学性质的认知水平,一方面肯定文学有自己的“形象”特征,这个特征将文学与其他社会意识活动区别开来;一方面在强调这个“形象”特征时又不忘强调文学是要反映社会生活本质的。
如何评价“形象说”呢?应当一分为二。认识到“境界”是“形象”,揭示了“境界”的一个特征。只要搞文学创作,就无法不去创造艺术形象,说“境界”是“形象”确实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是,把“境界”只释为“形象”,又窄化了“境界”内涵。若仅如此,王国维“境界”说的理论意义就不大,因为认识到“象”、“意象”在创作中的作用,那是古人的老生常谈,再加上一个“形象”说法,根本没有什么开拓性。叶朗就认为,把王国维的“‘意境’(或‘境界’)这个范畴就等同于一般的艺术形象的范畴,即等同于‘意象’这个范畴”,缺点是没有揭示“意境说的精髓”即“境生于象外”这一点。[16](P621)将“境界”释为“形象”,降低了王国维在中国诗学史上的地位。可见,仅从“形象”角度来理解“境界”,只是从当时文论教材的标准定义里截下一个“形象”特征说事,没有新意。“形象说”在体现了强烈的认识论彩时,却乏于揭示文学的审美本质,还处于较为外在的定义状态中。
彭玉平近期提出了“感发空间”的说法:“所谓境界,是指词人在拥有真率朴素之心的基础上,通过寄兴的方式,用自然真切的语言,表达出外物的神韵和作者的深沉感慨,从而体现出广阔的感发空间和深长的艺术韵味。自然、真切、深沉、韵味堪称境界说的‘四要素’。”[17](P62)其观点明显吸收了“主体说”的一些看法,但往深层看,基于“境界说的基本元素乃在情、景二者”关系来立论,与“形象说”的“主客二分”没有本质差别。彭玉平在增加“境界”内涵后,可更好地解释艺术韵味等问题。不过,由此又因涉及“意境”内涵,必然带来“境界”与“意境”不分的模糊。事实上,“感发空间说”就是“境界”即“意境”的一种解释。我认为,此说在补充“形象”说上有作用,可在突破“境界”界定上还是止步不前。
三、“理念说”
此说是在“影响研究”视域下揭示“境界”与西方哲学与美学关系时形成的。佛雏曾说:“在诗词中,境界(意境)指的是……艺术结构。”[18]后来将“艺术结构”修改为“艺术画面”,同于“形象说”。但他较早从事“影响研究”,强调“审美静观以及再现于艺术中的境界的美,又说:“王氏的美的‘理想’并未越出叔本华式‘人的理念’的轨则之外。”[19](P177-180)佛雏没有把“境界”与“理念”直接等同,只是说它“摄取叔氏关于艺术‘理念’的某些内容,又证以前代诗论词论中的有关论述,以此融贯变通,自树新帜”[19](P195)。佛雏将“境界”与“理念”关联时比较小心,未划等式,怕的是一旦等同起来,“理念”的内涵会完全吃掉“境界”的内涵,使“境界”成为“理念”的翻版而没有中国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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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人则不同,他们敢于将二者等同。潘知常说:“意境=理念。由此,我们可以断言:王国维的意境审美范畴与古典美学并不相关,它具有自己在西方美学影响下形成的近代的、独特的美学性格。”[20]王攸欣也强调:“王国维的‘境界’可以定义为:叔本华理念在文学作品中的真切对应物。”[21](P92)两人观点已经彻底颠覆了佛雏关于“境界”还与中国传统相关的这一面,将王国维诗学的革命性与中国传统对立起来,这大概是引进现代性思想在“境界”研究上的投影。
到了罗钢,这一观点更是全面发展,得出了“《人间词话》与中国古代阐释传统无疑是断裂
的”[22](P413)结论。这样一来,“境界”成为“理念”的替代语也就在所难免。罗钢认为,尽管在“文学阶段”的王国维那里不到“理念”一词,但可发现其思想是由“理念”支撑的。罗钢说:“叔本华所谓的‘意志本体’‘理念’等,都属于‘可爱而不可信’的‘形而上学’,这使得王国维逐渐疏远了它们,而与‘理念’原本有着密切瓜葛的‘直观说’则由于属于经验的范畴,和他后来服膺的心理学有某种程度的重合,因而被保留下来,并在《人间词话》中潜在地发挥了重要作用。”[22](P74)此意是说,王国维的“境界”是受到叔本华“理念”说的直接影响而形成的,所以才有“王国维把‘能观’作为衡量‘境界’之有无的一项最主要的标准”[22](P73)这件事的发生。当然,罗钢与潘知常、王攸欣有所不同,潘知常与王攸欣直说“境界”等同“理念”,却缺乏明晰分析,罗钢则区分了叔本华本体思想中的本体论与经验论,从而将“境界”与叔本华的经验论相关联,努力寻相关证据,提高了说服力。此外,驱使他们的思想动力也不同,潘知常与王攸欣是为了“反传统”而提出“理念说”,罗钢是为了“回到传统”而提出“理念说”。
将“境界”等同于“理念”是危险的。艺术毕竟是审美创造,它与生命、个性、情感、形式等相统一,一旦认定“境界”是“理念”,就难以解释这些要素。主张“理念说”的学者中也有人担心此点,罗钢就如此,他转从“经验论”角度讨论“境界”,就是为了防止“理念”的形而上学破坏了“境界”的审美性。佛雏也未忘提醒人们,叔本华的“理念”不等于“概念”,“理念”可以令人“生发”,而“概念”不能令人“生发”。这个“生发”是个体的“生发”,审美的“生发”。佛雏指出:“一切‘自然物’(包括人)的理念,内在的‘本质力量’,为自然本身所固有(先天地),但并不以现成的方式充分地展现出来(除非在偶然的个别场合),各种主观的客观的偶然因素、关系,错杂其间,造成了这种展现的重重困难。这就需要诗人为之‘生发’出来。”[19](P183-184)笔者不知道佛雏在这里强调“生发”是否受到叶嘉莹“感发”的影响,但提出“生发”问题,相当于强调生命主体在创作中的作用,减弱了“理念说”对“境界”界定的非审美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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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说”本是一种古典本体论,从“理念”角度界定“境界”,最为关键的缺陷就是认识不了“文学是人学”这个根本特性。这样做的困难不小:第一,王国维没有直接说过“境界”等于“理念”,何以非要认定“境界”等于“理念”呢?第二,将文学非人化是值得警惕的,即使人们在主张“理念说”时提出了一些防范措施,也无法将重视生命体验的王国维与这种本体论匹配起来,如此则王国维的忧生心绪(如忧生忧世论)、超越精神(如天才论)、自由理想(如赤子论)等追求生命之活泼呈现,都不能得到合适解释。其实,即使王国维在形成“境界”说的过程中受到“理念”、“直观”的影响,那也不表明“境界”就是“理念”与“直观”。接受影响,并不代表概念内涵的全部被置换。
将“世界说”、“形象说”、“理念说”诸定义与宗白华的观点相比较,会发现一个根本差别,宗白华关于“境界”的说明充满生命之光彩。他说:“艺术意境不是一个单层的平面的自然的再现,而是一个境界层深的创构。从直观感相的模写,活跃生命的传达,到最高灵境的启示,可以有三个层次。”又说:“艺术意境之表现于作品,就是要透过秩序的网幕,使鸿 之理闪闪发光。这秩序的网幕是由各个艺术家的意匠组织线、点、光、、形体、声音或文字成为有机谐和的艺术形式,以表出意境。”[23](P361-369)而“世界说”、“形象说”、“理念说”虽然也会谈“人生”,谈“形象”,谈“经验”,甚至谈生命的“生发”,却让人感到毫无生命意味,在被抽象的“本质”占领以后,“境界”不免干巴巴地失去自身的生命特,好像不是在讨论文学尤其是在讨论诗词创作,而是在讨论哲学问题。一切以“本质”为重,创作不过如推理一般,只是达至“本质”的手段,除此没有独立存在的价值。殊不知,阅读作品的人们,难道会先问一首诗、一篇小说之中有什么“本质”才阅读吗?他们冲着文学的故事、情感、人性表现而去,了解了故事,体验了情感,认识了一下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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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么的纠结与玄奥,就满足了。关于“境界”的界定,若与读者的这般感受相去甚远,那必然证明界定
的不合格。
四、“主体说”
上述几种界定的背后都隐含着“主客统一说”的认识特点,所以,最终都落实在“情景关系”上,或强调是生活世界与作品世界的统一,或强调艺术形象与客观规律的统一,或强调艺术表现与“理念—本质”的统一,不能像宗白华那样,摆脱这个“主客二分”,进入生命的一元论来界定“境界”。由此来看,下述的界定看起来已经转向了“主体说”,即从作家主体的精神活动方面界定“境界”,可往深层探究,却又发现它们与上述界定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表面的偏向主观的界定中,可能隐藏的仍是源自“意境两偕”的情景论,没有越出“主客统一说”。但这些“主体说”却启示去创构“境界生命论”,表明“境界”的界定一直在悄悄地发生变化,并酝酿着重要突破。
“主体说”包括三种。
一是“精神层次说”。徐复观认为:“惟自唐代起,多数用法,‘境’可以同于‘景’,但‘境界’并不同于‘景’。在道德、文学、艺术中用‘境界’一词时,首先指的是由人格修养而来的精神所达到的层次。……精神的层次,影响对事物、自然,所能把握到的层次。由此而表现为文学艺术时,即成为文学艺术的境界。”[24](P61)徐复观的“精神层次说”表明有无“境界”是主体的一种精神活动,而非只是一个如何“写景”的问题。这本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现”,可以从此揭示王国维“境界”说的真面目。可惜的是,徐复
观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批评王国维执行了一条“‘境界——
—境——
—景’的理路”,从而“完全失掉了根据”。徐复观的证据是,王夫之说过“有大景,有小景”,王国维说了“境界有大小”,所以这指的是“景有大小”。黄山谷说过“天下清景,不择贤愚而与之,然吾特疑为我辈设”;王国维说了“一切境界,无不为诗人设”等句,所以也是用“境界”置换了“清景”。以此类似,徐复观认为,王国维使用的“境界”一词全与“景”相通,他所说的“词以境界为最上”,“实等于说‘词以写景为最上’”。他所说的“境界为本”,也就是“写景为诗词创作之本”。[24](P62)
实际上,徐复观如此推论,是罗织强制的结果,根本不合王国维原意。试想一个杰出的诗人,会说出“写景”是创作的根本之事吗?如果真的将王国维的“境界”置换成“景”,许多观点根本不能成立。如王国维说“句句有境界”,若变成“句句有景物”,那是何等逼仄;如王国维说词至李后主而“境界始大”,若变成“景物始大”,岂非笑话。王国维曾指出:“文学中有二原质:曰景,曰情。前者以描写自然及人生之事实为主,后者则吾人对此种事实之精神的态度也。”“苟无敏锐之知识与深邃之感情者,不足与于文学之事。”[25](P25-26)这已明明白白地说过文学创作离不开情感作用,何以到了创构自己的诗学体系时会一边倒地只谈写景,不重抒情呢?实际上,就是徐复观所言“精神层次”,恐怕也与王国维有关,王国维就说过“情”是“吾人对于此种事实之精神的态度”,这个“精神的态度”不正是像“精神的层次”那样要
去把握事物与自然吗?若如此,是王国维先于徐复观强调了创作中精神主体的重要性,可徐复观却拿起王国维的观点来批评王国维,显然弄错了对象。
究其原因,我认为,徐复观的论述逻辑发生了错乱:他有两个“境界”概念,一个是他自己的,他会极力往“精神层次”上说,认为这是正确的;一个是王国维的,他极力往表示写景上说,认为这是错误的。可是,王国维的“境界”根本不是“写景”论,而是生命论,是重视创作主体的精神论。所以是徐复观臆造了轻视抒情的“王国维形象”来加以批评,这表明他根本没有进入王国维的精神世界,只延续了唐圭璋等人专从“写景”角度批评王国维的那份偏执。叶嘉莹的“感受说”可视为对徐复观观点的矫正。
二是“感受说”。叶嘉莹认为:“所谓‘境界’实在乃是专以感觉经验之特质为主的。换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