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考语文全国乙卷真题——文言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列小题。
戴胄忠清公直擢为大理少卿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敕令自首不首者死未几有诈冒事觉者上欲杀之胄奏据法应流上怒曰:“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乎?”对曰:“敕者出于一时之喜怒,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陛下忿选人之多诈,故欲杀之,而既知其不可,复断之
执法,言如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上曰:“卿能执法,朕复何忧?”胄前后犯颜
吴卓羲女友全国乙卷语文答案..
涌泉,上皆从之,天下无冤狱。
鄃令裴仁轨私役门夫,上怒,欲斩之。殿中侍御史长安李乾祐谏曰:“法者,陛下所与天下
,臣恐人无所措手足。”上悦,免仁轨死,共也,非陛下所独有也。今仁轨坐轻罪而抵极刑
...
以乾祐为侍御史。
上谓侍臣曰:“朕以死刑至重,故令三覆奏,盖欲思之详熟故也。而有司须臾之间,三
。朕庭无常设之乐,然常为之不啖酒肉。又,百司断覆已讫。又,古刑人,君为之彻乐减膳济州岛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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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唯据律文,虽情在可矜,而不敢违法,其间岂能尽无冤乎?”丁亥,制:“决死囚者,二日中五覆奏,下诸州者三覆奏。行刑之日,尚食勿进酒肉,内教坊及太常不举乐。皆今门下覆视,有据法当死而情可矜者,录状以闻。”由是全活甚众。其五覆奏者以决前一二日,至决日又三覆奏。惟犯恶逆者一覆奏而已。
上尝与侍臣论狱。魏征曰:“炀帝时尝有盗发,帝令於士澄捕之,少涉疑似,皆拷讯取
张元济怪其多,试寻其状,内五人尝为盗,余皆平民,服,凡二千余人,帝悉令斩之。大理丞
...
意不敢执奏,尽杀之。”上曰:“此岂唯炀帝无道,其臣亦不尽忠。君臣如此,何得不亡?公等宜戒之。”
(节选自《通鉴纪事本末·贞观君臣论治》)
16.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戴胄忠清公直/擢为大理少卿/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敕令自首/不首者死/未几有诈冒事觉者/上欲杀之/胄奏/据法应流/
B.戴胄忠清公直/擢为大理少卿/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敕令自首/不首者死/未几有诈冒/事觉者上欲杀之/胄奏/据法应流/
C.戴胄忠清公直/擢为大理少卿/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敕令自首/不首者死/未几有诈冒事觉者/上欲杀之/胄奏/据法应流/
D.戴胄忠清公直/擢为大理少卿/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敕令自首/不首者死/未几有诈冒/事觉者上欲杀之/胄奏/据法应流/
16.答案:C解析:上欲杀之是独立的句子,排除BD。“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是个完整句子,意思是圣上因为候选人大都对自己的做官资历,中间不能断开,排除A,所以选C。
17.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犯颜,指敢于冒犯君王或尊长的威严,常常用于表示直言敢谏的执着态度。
B.抵极刑,抵刑即处刑,抵极刑指犯人受到死刑外加上尸体示众的极端刑罚。
惊蛰节气的风俗C.减膳,古代帝王遇到天灾等让自己感到内疚的情况时,常食素或减少肴馔。
D.大理丞,大理丞是大理寺的重要官员,大理寺是我国古代掌管刑狱的官署。
17. 答案:B 解析:抵极刑,极刑即死刑,抵意为达到,意即达到判处死刑的地步。B项解释有误,没有尸体示众之意。
18.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戴胄认为法律是国家用以取信于天下的条例,若皇上敕令与法冲突,应以法为准绳,唐太宗听从了戴的意见,并高度评价他的看法。
B.裴仁轨因私事使唤门夫,唐太宗要处死他,李乾祐说法律为皇帝与天下共有,不可轻罪重判;太宗免去仁轨死罪,以乾祐为侍御史。
C.唐太宗认为死刑关乎人命,如果机械执行法条难免会出现冤案,于是加强死刑覆奏,让判决更为审慎,这一举措使许多人得以活命。
D.魏征说,隋炀帝滥杀无辜,张元济不敢谏诤;唐太宗认为正是因为臣不尽忠,最终导致了隋朝灭亡,因此告诫臣一定要吸取教训。
18.答案: D解析:D 项,“唐太宗认为正是因为臣不尽忠,最终导致了隋朝灭亡”与原文“此岂唯炀帝无道,其臣亦不尽忠。君臣如此,何得不亡?”不符,君臣都有责任,不只是臣不尽忠。
19.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而既知其不可,复断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
(2)皆今门下覆视,有据法当死而情可矜者,录状以闻。
19(1)答案:皇上已经知道不能这样,再交由法律裁决,这正是忍耐小的愤怒而保持大的信用。”
解析:结合上下文语境,整体理解句意,注意重点文言词语和句式要翻译准确。“既”:已经;“断之以法”为介词结构后置句,翻译时要调整语序;断:裁决;“此乃……也”为判断句式。
19(2)答案:(这些规定)都由门下省督察。有依据法律应当处死而情理上有值得同情的,记下情况上报朝廷。
解析:根据上下文语境推断重点文言词语,要求翻译准确。覆视:督察、审查;矜:同情怜悯;闻:使动用法,使知晓,上报。
【参考译文】
戴胄忠诚清廉、公正执法,任命他为大理寺卿。因为选拔的人才中有许多人做官资历,皇上知道后,下令他们自首,不肯自首的人以后查出要判处死刑。不久,有一个人伪造自己的做官资历被发现了,皇上想要把他杀掉。戴胄上奏说:“根据法律应该判这个人流放”。李世民非常愤怒,说道:“你想要遵守法律而令我失去信任吗?”戴胄回答:“下令的人只是因为一时的喜怒,而法律是国家用来向天下公布大信用的。陛下一时发怒,想要杀死他。已经知道不能这样,交由法律处理,这正是忍耐小的愤怒而保持大的信用。”李世民说道:“先生能够执法,我还有什么可值得担忧的呢?”戴胄以后经常像前次一样即使冒犯李世民也要秉公执法,进谏的话语像不断涌出的泉水,而李世民全都听从了他的建议,天下再也没有冤枉的案情。
鄃县县令裴仁轨,私下役使看门人,太宗大怒,要处斩他。殿中侍御史长安人李乾祐劝谏道:“法律,是陛下与天下百姓共有的,并非陛下独有之物。现在裴仁轨犯罪较轻却处以极刑,我担心人们将无所适从。”太宗高兴,免除裴仁轨死罪,任命李乾祐为侍御史。
皇上对近侍大臣说:“我认为死刑极为重大,所以下令三次回奏,是打算深思熟虑的缘故。可是负责的
官吏在片刻之间就完成三次回奏。另外,古代处决犯人,君主为此撤掉音乐
演奏,减少膳食。我的宫庭里没有常设的音乐,然而常常为此而不吃酒肉,只是没有制定法令。再者,百官断案,只依据法律条文,即使情理上有值得同情的,也不敢违法,这当中怎能完全没有冤枉的呢?”(贞观五年十二月)丁亥日,皇上下诏:“判决死刑犯,二天之内要五次回奏;行刑的日子,主管膳食的不许上酒肉,内教坊和太常寺不许奏乐。(这些规定)都由门下省督察。有依据法律应当处死而情理上有值得同情的,记下情况上报朝廷。”因此而保全性命的(死囚)很多。五次回奏,是指处决前一二天(两次回奏),到处决当天还要三次回奏。只有犯恶逆罪(恶逆是十恶之一)的,只要一次回奏就行了。萧景鸿前女友
人力资源管理学什么太宗曾跟近侍大臣讨论诉讼案件,魏征说:“隋炀帝时曾发生盗窃案,隋炀帝命令於士澄逮捕窃贼,稍微牵连是非难断的,全都拷打审讯迫使服罪,总共二千多人,隋炀帝下令全部处斩。大理寺丞张元济奇怪窃贼如此之多,试着查究他们的罪状,(得知)其中五人曾是盗贼,其余都是平民百姓;(可是)(张元济)最终没敢坚持(公道)奏报(真相),把所有人都杀掉了。”皇上说:“这岂只是隋炀帝无道,那些大臣也没有尽忠。君臣全都这样,怎么能够不灭亡!你们应该以此为鉴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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