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专项行动20条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8.17
∙【字 号】铜府办〔2020〕68号
∙【施行日期】2020.08.17 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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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梁区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专项行动20条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铜梁区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专项行动20条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铜梁区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专项行动20条措施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印发的《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卫疾控发〔2019〕63号),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渝教基发〔2020〕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专项行动,现制定20条行动措施。
一、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大排查”行动
针对小学生、初中学生、高中学生不同的心理发展特点,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心理健康大筛查,精准检测学生存在的重点问题。林心如演过的电视剧
1.精准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指导相关教师与每名学生开展“面对面”“一对一”谈心谈话。落实教师“1+N”包保到人工作机制,重点针对学生瞬间崩溃采取极端行为的典型诱因—师生冲突、家庭冲突、学习压力、特异体质、校园欺凌、抑郁症等,开展一次心理健康大排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分析每名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心理健康问题原因,科学研判学生心理健康风险。对排查出的有心理疾病、异常情绪或行为倾向的学生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各级各类学校)
2.建立学生心理健康常态化监测机制。开设学生心理健康,培养一批具备心理健康辅导员资质的师资队伍,打造“心理健康特示范学校”。将学生心理健康常态化监测纳入每年学生体质监测工作同步实施,每年9月开学季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普测,寒(暑)假前后、高(中)考前等重点时间段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单亲家庭等特殊体的心理疏导,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建立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对特异体质和家庭有重大变故的学生落实专业心理老师开展常规疏导管控。每学期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查,督促学校完善心理健康常态化监测。(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区总工会、各级各类学校)
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大关爱”行动
为学生搭建释放心理压力的平台,有效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3.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各学校要开展倾听一刻钟、运动半小时“1530”行动,即促进学生每天与同学、家人有效沟通交流15分钟,引导学生每天至少参加30分钟体育运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为小学、初中、高中学生设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每学期至少三次(开学时、学期中、学期结束时)由专业心理学老师或专家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开展规范化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安排学生到有关单位观摩体验,开展“绿书签”系列活动,引导学生绿阅读、文明上网,自觉远离和抵制有害出版物和信息,培养学生健康良好的心理状态。(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各级各类学校)
4.促进心理健康关爱工作。区教委、各学校联合区卫生建康委落实学生心理辅导和干预责任。对面临升学压力的初三、高三学生及家长开展心理辅导,对困境、留守、流动、单亲、残疾、遭遇校园欺凌、丧亲等处境不利的学生和家庭给予重点关爱,必要时开展心理干预。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子女,开展家庭关爱教育、辅助成长。对一般不良行为青少年进行心理辅导和批评教育。对疑似有心理行为问题或精神障碍的学生,指导家长陪同学生到
医疗机构寻求专业帮助。对患有精神障碍的学生,协助家庭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心理服务,建立健全病情稳定患者复学机制。面向学生广泛宣传12320公共卫生热线、共青团12355青少年等,鼓励拨打求助。(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卫生建康委、团区委、区关工委、区妇联、各级各类学校)
杨帅整容前 5.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投身社会实践活动、研学旅行活动,特别是一些力所能及的工、农、社会公益服务等社会基本活动,形成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团结和谐的团队精神,使一些孤独、郁闷、焦虑的心理困扰在集体活动中得到及时化解和释放。(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关工委、区妇联、各级各类学校)
6.健全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机制。区教委与区卫生建康委联动,组织区内中小学与心理健康咨询专业研究机构和精神卫生机构合作共建,共同构筑危机干预协同响应机制、心理健康教育联合培训机制、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机制、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机制等,充分发挥精神卫生机构的专业优势,为学校心理危机干预提供有效支持,打造心理问题转介咨询的“绿通道”。各学校成立由学校分管领导、心理专兼职教师、班主任和班级心理委员组成
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心理咨询记录及班主任(或学科老师)、班级心理委员的日常观察上报心理高危学生名单,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建档登记,并根据心理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通知其家长,按有关规定转介给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坚决防止因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的事件发生。(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卫生建康委、区关工委、区妇联、各级各类学校)
三、开展校园及周边心理健康隐患“大整治”行动
围绕校园及周边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不良场所、不良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整治行动。
林更新 王蓉 7.加强校园周边心理健康隐患的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网络环境、不良场所等影响心理健康的隐患排查整治,共同净化校园周边和网络环境,有效防范化解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隐患,防止周边非正常伤亡安全事故发生。落实校园“日周月”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严防各类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牵头单位:区公安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市场监管局、各级各类学校)
8.加强校园欺凌和暴力防范。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区教委会同区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早发现、早预防、早应对工作机制。区委政法委加大工作力度,对具有不良行为、暴力行为、违法行为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矫治提供保障,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依法处理。区委网信办将涉校涉生网络舆情,及时予以管控并推送区教委、区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局)
9.加强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各镇街、部门要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紧盯刑满释放人员、精神病人、扬言报复社会人员、长期信访人员等“四类”重点人员行动轨迹,密切关注涉军体、民师体、公办教师有偿家教体、民办学校收费退费家长体、教职工参加社会融资和被电信体、校舍工程农民工讨薪体等“六类”涉教涉校诉求体的活动情况,建好台账清单,按照“一校一专班”的要求,落实严格管控措施,严防涉校涉生暴力案件的发生。(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公安局、区信访办、各镇街)
10.加强预防学生沉迷网络安全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
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21号)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开展中小学生使用手机情况统计,制定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原则上不布置手机作业,最大限度阻断学生参与网聊、网络游戏、网络贷款、网络有奖活动的途径,发现学生有沉迷网络等行为,及时予以教育和引导。集中开展专题教育,采取有效干预措施,编制专题网络不良行为矫正教材,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制定预防学生沉迷网络工作机制,加强校园网内容管理,建设绿网络。(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大宣讲”行动
围绕“有教育队伍、有宣讲阵地、有专题教育、有主题班会、有家长参与”的要求,强化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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