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厂管理制度大全
总则
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一、 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
二、 待遇
三、 人员培训制度
第二章  行政管理制度
1、  卫生管理规定
2、  电话管理规定
3、  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
4、  员工就餐制度
5、  食堂管理制度
6、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7、  工厂警卫人员值勤准则
8、  值班室管理制度
第三章  财务制度
一、 现金管理制度
二、 物料物流管理制度
第四章  工厂安全管理准则
第五章  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七章  材料管理制度
一、 计划工作的分类
二、 材料计划的审批
三、 材料的采购
四、 材料的保管
五、 材料的发放与领取
六、 材料的使用
七、 退料、补料和换料
八、 补 料
九、 材料报废
第八章  仓库管理制度
一、 仓库日常管理
二、 入库管理
三、 出库管理
四、 报表及其他管理
附件 1 试用期员工考核规定
附件 2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附件 3 资金催收管理办法
附件 4 业务内部结算办法
附件 5 机械设备维护细则
总则
一、 为维护本厂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厂管理规章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家具厂全体员工,全员都必须遵守。
三、 本制度中的未尽事宜,应参照集团管理规章制度行使,如集团管理规章制度中亦未尽事宜,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条款执行。
四、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综合办办所有。
                        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一、            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
第一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 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 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 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四) 吸食或其它者;
            (五) 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六) 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二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三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三天向厂办提出辞职报告,到公司综合办办理辞职手续。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
第四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在员工办理好各项工作交接手续后,由综合办给予办理辞职手续。(对于不同岗位工作交接手续的办结标准和办结事项,参照相关岗位职责。)
第五条          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综合办申请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
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六条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七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应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综合办核实,经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未经综合办核实和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的,不得辞退。辞退员工,公司必须提前30天通知被辞退者。
第八条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综合办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十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综合办不予办理任何手续,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与员工协议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将在员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向员工发出书面续签合同的通知,员工需在通知发出后及时到厂办办理合同续签手续;若员工以各种理由拖延至合同期满前一天,仍不提出与工厂续签合同,则合同期满后视为该员工自愿放弃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将为其办理合同期满后的离职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    除管理层外的操作工人的雇佣与辞退等手续一律由厂办给予办理。
二、            待遇
第十四条    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
第十五条    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1)    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员工工资每月鼠年祝福语简短创意10日发放。
(2)    网站方案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第十六条    假期类别:
(1)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基础工资200%、假日按日基础工资100%未成年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2)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
(3)    婚假(本人结婚):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4)    产育假:
23周岁或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基础工资。
产假期间,基础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5)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6)    病假:员工请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急诊除外),并经主管上级核准。病假休假时间累计计算,两个半休算一天。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础工资,具体按如下执行:
病假在1个月以上忽那汐里2个月以内的按下列标准发放(按现行基础工资标准计算):1年工龄(指参加工作后的工龄,以下同)的发60%2年工龄发70%3年工龄发80%4年工龄发天龙八部采矿地点90%5年工龄发100%
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放:1年工龄发50%机动车辆交强险2年工龄发60%3年工龄发70%4年工龄发80%5年工龄发90%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工龄不满5年的发50%,工龄5年以上的发80%
(7)    员工申请事假,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事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下发放:三天以内扣发当天基础工资;当月累计超过三天,扣发当天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的5%;五天以上,扣当日基础工资和全部考核奖励工资。
三、            人员培训制度
为提高本厂员工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七条    厂务部负责内容:
(1)      全厂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材料的编撰与修改;
(2)      全厂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      各类培训制度的制订及修改及审议;
(4)      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跟踪、考核;
(5)      外聘讲师的联系和招待安排;
(6)      全厂外派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7)      外派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8)      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拟定与执行;
(9)      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第十八条    各部门负责内容:
a) 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b)  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c)  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d)   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e) 受训员工完训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培训成果。
第十九条    培训计划的拟订:各部门依据岗位的需要和市场、生产发展情况,拟定各类人员培训方案,作为培训实施之依据。厂办应就各部门所提出的培训需求,汇编“年度培训计划表”,呈报总经理核签。各项培训课程提报呈核后,厂办应于定期内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临时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员工培训申请”,呈核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