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员个⼈所得计算⽅法是什么
外籍个⼈在中国境内所得也是需要缴纳个⼈所得税的,但是这是有条件限制的。下⾯,店铺⼩编为你解答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纳税义务⼈
个⼈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住所⽽在境内居住满⼀年,从中国境内和取得所得的个⼈,以及在中国境内⽆住所⼜不居住或者⽆住所⽽在境内居住不满⼀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个⼈所得税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在境内居住满⼀年,是指在⼀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个纳税年度中,⼀次不超过30⽇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的离境。纳税年度是指⾃公历1⽉1⽇起⾄12⽉31⽇⽌。
例:⼀个外籍⼈员⾸次于2008年1⽉1⽇⼊境,2008年12⽉10⽇离境回国过圣诞,并于2009年1⽉22⽇回到中国,问:该⼈是否为我国个⼈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解析:应该按照⼀个纳税年度中的离境时间计算,2008年为⼀个纳税年度,该⼈在该纳税年度内⼀次离境未超过30天,2009年这⼀纳税年度离境也不超过30天,所以本例中不扣减⽇数,他仍然是居民纳税⼈。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例:⼀个外籍⼈员⾸次于2008年1⽉1⽇⼊境,2008年2⽉离境12天,2008年5⽉离境17天、2008年7⽉离境8天、2008年9⽉离境15天、2008年12⽉离境11天,问:该⼈是否为我国个⼈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解析:应该按照⼀个纳税年度中的离境时间计算,2008年为⼀个纳税年度,该⼈在该纳税年度内多次累计不超过90⽇(该⼈2008年累计的离境天数为63天),所以本例中不扣减⽇数,他仍然是居民纳税⼈。
⼆、关于⼯资、薪⾦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如何拍一拍
个⼈所得税是按属⼈税收管辖权和属地税收管辖权相结合来确定征税范围。因此,判定所得来源地是确定纳税义务的重要法律依据。根据实施条例第五条第(⼀)项的规定,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资薪⾦所得应为个⼈在中国境内⼯作期间取得的⼯资薪⾦,即:个⼈实际在中国境内⼯作期间取得的⼯资薪⾦,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企业或个⼈雇主⽀付的,均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个⼈实际在中国⼯作期间取得的⼯资薪⾦,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由企业或个⼈雇主⽀付的,均属于来源于中国的所得。
下列所得,不论⽀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李小璐丰胸秘籍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在中国境内使⽤⽽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地使⽤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三、应税所得的确定
1、各项所得的计算,以⼈民币为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外汇牌价折合成⼈民币缴纳税款。
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填开完税凭证的上⼀⽉最后⼀⽇中国⼈民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在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的,对已经按⽉或者按次预缴税款的外国货币所得,不再重新折算;对应当补缴税款的所得部分,按照上⼀纳税年度最后⼀⽇中国⼈民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据国税发[1995]173号⽂:企业和个⼈取得的收⼊和所得为美元、⽇元、港币以外的其他货币的,应根据美元对⼈民币的基准汇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的纽约外汇市场美元对主要外国货币的汇价进⾏套算,按套算后的汇价作为折合汇率计算缴纳税款。套算公式为:某种货币对⼈民币的汇价=美元对⼈民币的基准汇价/纽约外汇市场美元对该种货币的汇价,企业和个⼈在报送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汇价折算的计算过程。
四、对外籍⼈员居住⽇的确定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55号⽂的规定:判断纳税⼈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内是否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时,居住时间的确定,应按有关⼊境证明,依据各税收协定具体规定予以计算。凡税收协定规定的停留期间以历年或纳税年度计算的,应⾃当年1⽉1⽇起⾄12⽉31⽇⽌的期间计算居住时间;凡税收协定规定的停留期间以12个⽉或365天计算的,应⾃缔约国对⽅居民个⼈来华之⽇起,跨年度在任何12个⽉或365天内计算其居住时
间。
24个韵母表关于判定纳税义务时如何计算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问题按国税发[2004]97号,对在中国境内⽆住所的个⼈,需要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以便依照税法和协定或安排的规定判定其在华负有何种纳税义务时,均应以该个⼈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上述个⼈⼊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
当⽇,均按⼀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关于对个⼈⼊、离境当⽇如何计算在中国境内实际⼯作期间的问题,对在中国境内、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机构任职的境内⽆住所个⼈,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住所的个⼈计算缴纳个⼈所得税若⼲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25号)第⼀条的规定计算其境内⼯作期间时,对其⼊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作天数。
2、居住时间在90天以下(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居住183天以下)。
2021元旦晚会主持稿
按国税发[1994]148号第⼆条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个⼈应适⽤下述公式:
应纳税额=(当⽉境内外⼯资薪⾦应纳税所得额×适⽤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境内⽀付⼯资&spanide;当⽉境内外⽀付⼯资总额)×(当⽉境内⼯作天数&spanide;当⽉天数)
举例:⽇本⼈⿊⽥2009年1-12⽉在中国境内企业任职,居住时间不超过183天,境内每⽉⽀付⼯资5000元⼈民币,每⽉⽀付并承担20000元⼈民币(以1⽉份为例)。
计算税款为:
{(25000-4800)*25%-1375}*5000/25000*31/31=735元。贾静雯与前夫同框
3、在⼀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但不满⼀年的个⼈。应适⽤下述公式:
应纳税额=(当⽉境内外⼯资薪⾦应纳税所得额*适⽤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境内⼯作天数*当⽉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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