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规定及其举例说明
(一)个人稿酬总收入不超过苏醒恋情疑曝光4 000元:
扣除800元的免税额后,按20%的税率计征,并减征税款30%,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稿酬总收入额-800)×20%×(1-30%)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稿酬总收入额-800)×14%.
例 某作者在一部辞书中撰写了部分条目,可得到3 000元一次性稿酬,计算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 000-800)初三物理×20%×(1-30%)=308(元).
(二)若个人稿酬总收入超过(含)4 000元:
扣除20%的免税额后,按20%的税率计征,并减征税款30%房屋契税怎么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稿酬总收入额×(1-20%)×20%×(1-30%)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稿酬总收入额×11.2%.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 000李易祥主演的电视剧×(1-20%)×20%×(1-30%)=1 120(元).
一只熊走过来二、第二次稿酬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作者在得到第二次稿酬后照样要扣除个人所得税,那么如何扣除个人所得税呢?根据以往考试的情况,可分为三种情形来分析:
(一)第一次稿酬超过了4 000元:
例 1 2007年出版专业基础中级试题的第69题:
甲、乙第一次稿酬分别为10 800元、6 480元;第二次稿酬分别为1 200元、720元。
1. 第一次版税计算个人所得税:
甲:10 800×11.2%=1 209.6(元),
乙:6 480×11.2%= 725.76(元)。
2. 第二次版税计算个人所得税:
甲:1 200×11.2%=134.4(元),
乙: 720×11.2%=80.64(元)
说明:无论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甲、乙的稿酬计算个人所得税,都是直接把所得稿酬乘以11.2%即可。
(二)两次稿酬相加未超过4 000元:
例2:2009年出版专业基础中级试题的第68题:
乙第一次版税、第二次版税分别为2 400元、1 478.40元。
1. 第一次版税计算个人所得税:
(2 400-800)×14%=224(元)。
2. 第二次版税计算个人所得税:
1 478.40×14%=206.98(元)。
说明:第一次版税计算个人所得税,要首先减去800元,再乘以14%。第二次版税计算个人所得税,则直接乘以14%。
(三)第一次稿酬未超过4 000元,加上第二次稿酬超过了4 000元。
例3: 2007年出版专业基础中级试题的第69题:
丙的第一次稿酬、第二次稿酬分别为3 780元、420元,因为两次合计为4 200元,超过了4 000元。计算如下:
1. 第一次稿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3 780-800)×14%=417.20(元),
2. 第二次稿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首先算出稿酬总额:3 780+420=4 200(元),
然后算出总税额: 4 200×11.2%=470.40(元)
接着用总税额减去第一次税额:470.40-417.20=61.83(元)
例4:2011年出版专业基础中级试题的第68题:
郭立新的第一次稿酬、第二次稿酬分别为3 649.80元、464.52元,两次合计为4,114.32元,超过了4 000元。计算如下:
1. 第一次稿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3 649.80-800)×14%=398.97(元),
2. 第二次稿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首先算出稿酬总额:3 649.80+464.52=4 114.32(元)
然后算出总税额:4 114.32×11.2%=460.80(元)
接着总税额减去第一次税额:460.80-398.97=53.20(元)
说明:在计算第一次稿酬(或者版税)的个人所得税时,例题3、例题4和例题2是一样的步骤。与例题2不同的是,例题3和例题4在计算第二次稿酬(或版税)的个人所得税时,都要首先算出稿酬(或者版税)总额,再算出总税额,最后减去第一次税额。
三、其他问题
比如作者得到稿酬后要付款购书,应该扣除稿酬个人所得税后,然后再减去相应购书钱款。如果是要支付序言作者的稿酬,则可以先在书稿作者的税前稿酬中扣除。
另外,稿酬个人所得税算出之后,还应该看看题,到底是算个人所得税,还是算税后稿酬,如果是后者,还得将稿酬减去个人所得税。
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规定为: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颖儿微博=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
每次收入额(>4000)×(1-20%)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此外,本税征收适用残疾人、烈属、孤老、伤残军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如果读者朋友还是不太明白的话,不妨参照如下更为白话的公式来进行计算: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例:某人因一篇小说出版,获稿费20000元,后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费10000元。
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
第二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