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质量推进“个转企”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为推动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XX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就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以下简称“个转企”)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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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XX区市场主体现状
近年来,全区各类市场主体增长较快,截止2022年底,XX区各类市场主体中个体户、企业分别为10332户、6279户,占比分别为62.15%、37.77%,对全区民营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是全区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和希望。但从行业类别来看,无论是法人企业,还是个体户,都主要集中于批发零售业和传统制造业两个行业,企业在这两个行业占比为39.90%、30.64%,个体户为59.38%、12.11%。这反映出全区市场主体,特别是个体户结构不合理、品质不高以及产业处于低端而难以成长壮大等问题。
二、推进“个转企”的重要意义
(一)“个转企”是全区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根据现行统计法制度规定,限额以上企业都必须纳入统计范畴,而限下企业的数据采集主要采取抽样调查,进行推算的方式。因此,企业越多,特别是限上企业越多,所创造的经济效益越高,地方经济实力越大。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户转型升级,促进其向规范的企业和公司方向发展,是全区经济转型的内在要求。一是有利于做大经济总量。扶持个体业主
升级为企业,有利于个体户做大做强,提高市场竞争力,从而盘活盘强现有资源,发展壮大市场经济主体,扩大地区经济总量。二是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个转企”工作涵盖了市场主体从低到高的关键环节,推动市场主体从大量积聚在低层次板块向较高层次转型升级,有利于构筑发展基础,优化产业结构。三是有利于做大区域税收。“个转企”后,税收征收方式不同,将促使企业加强管理,整章建帐,依法纳税,真实反映市场主体的真实经营规模和产值,防止税源流失,做大区域税收总量。
(二)“个转企”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然要求。个体户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在商业信用、经营领域、品牌效应、竞争能力等方面存在先天性制约因素,缺乏比较优势。“个转企”后,实行公司化经营,可以助推企业提升竞争力。一是有利于产权进一步明晰。一些经营规模较大的个体户实际投资主体是多人,但其登记主体只能是直接从事经营的个人,无法体现其他投资人的投资,而公司制运作后,产权更加明晰,一旦发生纠纷,投资者权益可以到有效保护。二是有利于塑造品牌。在当前形势下,个体户的组织形式在签订合同、形象包装、产品推广、重大项目招标已经没有优势,企业比个体户有更多的发展机会,更容易得到政府政策支持,还可以更好塑造品牌。三是可以带来融资便利。企业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有利于争取资金。“个转企”后,融资方式多样,可以企业资产抵押融资,可以股权质押融资,可以吸纳投资人投资的方式融资,有发展潜质的企业还可以通过引进风险投资基金或者创业投资基金,破除业主发展资金瓶颈,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
(三)“个转企”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效举措。在当前条件下,同等经营规模的个体户的税负比企业个体户营业执照>古代年龄称谓
轻,无证个体户比有证个体户轻,从而导致企业在价格、服务能力上缺乏竞争力处于不公平的境地。无证变有证、个体转企业,能够有效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的监管,在税负上营造公平合理局面,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同时,“个转企”还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保障水平,增加劳动者福利。
三、“个转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个体户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势必会面临维持经营现状或继续发展壮大的选择,而转型升级为企业是其突破发展瓶颈的现实需求。通过调查发现,部分个体大户从经营规模、场地、用工来看,完全具备了开办私营企业的条件,但迟迟不愿升级为企业,其主要原因有:一是认为不合算,不愿升级转企。个体户一旦注册成私营企业,虽然税负变动情况不大,但社保费用、管理成本的增加,许多个体户认为转为私营企业不合算。二是配套支持不够,不想升级转企。有关部门对个体户管理相对私营企业宽松,个体户不仅可以合理避费,在用工、财务、经营上全由老板一人说了算,省了不少“麻烦”。而转型升级为企业,目前却缺乏政府层面上的强有力配套政策支持,致使个体户不想升级转企。三是怕风险,不敢升级转企。一些个体户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担心转企后因经营不善而蒙受损失,认为只要政策允许,只要能赚到钱,个体户也没有必要升级。四是由于个体户转企变更手续较多,一些个体户认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较为麻烦,后续手续繁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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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转企”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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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建议成立区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的XX区个体户转为企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个改企”工作的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协调管理和监督考核等重大问题研究、政策措施及年度目标制订、部门区域协调等工作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有关工作的落实。
毕业班班主任工作总结(二)明确工作思路。本着“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主体自愿、分步推进”的原则,按照“盘活存量、扩大总量、优化结构、增加效益”的要求和“规划一批、引导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的工作思路,坚持引导与规范、促进与督促、扶持与监管、政策配套与加强执法相结合,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指导扶持,优化服务,积极稳妥推进。
(三)制定合理的“个转企”扶持政策。整合资源,在财政引导、社保扶持、税收扶持、金融支持、便捷准入等方面出台能有效推动“个转企”工作的优惠政策,各职能部门共同施力。同时,在政策宣传、行政审批、减免办证费用等方面做好服务,最大限度减除个体户转企顾虑,“个转企”导致个体户支出的增加额很大程度上能够得到弥补。
(四)开通办理绿通道。“个转企”注册登记按“一注一开”特别程序,可在同一窗口一并办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核准登记。在核发转型企业营业执照的同时,出具《个体户转企证明》,为企业申请政策优惠及办理其他手续提供便利。并一律免收变更登记各类规费和证照工本费。
(五)保持经营主体及荣誉的延续性。市场监管部门允许拟转企的个体户依法继续使用原名称字号和已获得的“著名商标”、“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诚信经营户”等荣誉。原个体户与转企的设立登记档案合并归档,保持主体档案的延续性。
(六)强化宣传教育。要甄选稳定性强,发展前景好的个体户,将其确定为“个转企”重点对象,建立“个转企”培育后备库,加大“个转企”扶持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开展积
极有效的宣传,让广大个体户了解转型升级后企业在体制机制、风险承担、用地用工、融资贷款、政策扶持等各方面的比较优势,帮助企业更新发展理念,解除后顾之忧,增强转型升级的信心,增大工作认同感、参与度和主动性。
(七)加强监管巡查。在推进“个体转企业”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执法检查和监管清理力度,使个体户与企业竞争环境更加公平,从而降低“个转企”成本,增强个体户“转企”的动力,形成转型倒逼机制,推动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