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小说读后感作文越南特产 桃胶雪燕皂角米的功效与作用禁忌
  《儿女》小说读后感作文1
  读朱自清的儿女,颇多感慨,颇多共鸣。 虽然是名家,但在写作方法上平铺直叙,娓娓道来,自然纯朴让人觉得就是自己现在生活的写照,抑或是自己昨天的成长经历。读到共同之处,难免发笑或感动。或者干脆觉得可能生活给予每个人的都是这么多,我们这等凡人更没必要为生活中的琐事而烦恼。只有放宽心胸,稀释稀释再稀释,淡化淡化再淡化。宽容可以去化一切。有人说:不聋不瞎,不配当家。我觉得说得特好。
  而今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朱自清写道"我们家真是成日的千军万马呀!"是呀,我们家虽然没有朱自清孩子多,但是父母和我在一起生活,和弟弟以看母亲为由,每家至少两个孩子,加上表给一个老乡看孩子,也带着孩子过来看望她姑姑,暑假时,加上表自己老家的孩子,还有一些其它的串门子,或老家来走亲戚的,终日里生意兴隆。好呆表哥家几口因故全家搬迁。孩子多,争东西吵架是难免的。吃饭是小事,父母乐意做两锅她们高兴就好。最重
要的是任何东西放在哪里都有可能不到,我受不了家里卫生差。更为重要的是整天熙熙攘攘,孩子无法安静地写作业。开始时我时常为此生气,父亲和我吵:"如果不是你母亲我们两个在,你请也请不来他们,在老家没有一个人敢说你妈不干净的,干净是远近闻名的。"
  用朱自清的话说"实在无法奈何,有时竟觉得还是自杀的好"。
  最初时没有人邀请父母去他们那里住住。弟弟又生了个女儿,前阵邀请母亲干脆住他家给他看孩子时,也顺便邀请父亲一块儿过去,父亲拒绝了。后来听母亲说父亲这样理解的:刚来城市生活时,恨不得他所有的孩子他都能天天见,可是前阵子母亲才去弟弟家看孩子,其间回老家她娘家参加她一个侄女婚宴时不小心摔着腰了,骨折,回来后就直接到我这儿了,钱大部分都是我出的(估计拿了一点 ,我自夸一点,在孝敬父母方面我从不等待 ,不攀比 ,因为我太知道"子欲孝而亲不待"的含义了),家里还常常这般热闹,除了照顾母亲外,还常常要给这大户口人家做饭,洗洗涮涮的,他自己累够了。加上弟弟和夫常常要父亲把他养的鸟卖了。父亲很生气,说:我跟着二女儿生活,二女儿从来没嫌弃我养鸟,不在你们家,你们还有意见。"今年春节,母亲的腰还没好彻底,我不想让他们回老家
过年,但他们执意要回,于是父亲租了个加长面包拉着他那心爱的几笼鸟回老家了。父亲说:等母亲的病好彻底了宁愿和母亲分开也不愿意去弟弟那边生活。他养鸟能带给他乐趣。我的观点向来是他们高兴就好。乔家的儿女电视演员表
  他们走后,家里终于可以安静几天,我呆在家里,督促孩子写作业。也想静静的生活几天, 做做饭,擦擦地板,看看报纸,喝喝茶。认认真真的做几天家庭妇女。可总在我沉下来潜心干家务时,电话来了,今天下午,必须出去。等我回来时问大孩子是否去上古筝课了,她吞吞吐吐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上网错过时间了,我这次真的生气了,长这么大没跟他们动过手,今天我让她把手伸出来用尺在上面打了三下,并且告诉她:首先要为自己犯的错埋单。其次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靠口头说已经无效。最后是我认为这样是对她负责,称现在努力还不算太晚。
  我看着她含泪进自己的房间了。让对方看到暖心的句子
  "想想那狂人救救孩子的呼声,我怎敢不悚然自勉呢?"朱自清说。而我只知道教育的重要性,但是好的教育方式真的没有,最初就是觉得我们小时候挨打比较多,自己绝对不打骂孩子,但如今看来"棍棒出孝子"简单,好使。
孩子发烧怎么办
  朱自清用这种写作方式把生活琐事说得明白,有趣。我不知道我是否说清楚了我的生活现状?
 
  《儿女》小说读后感作文2
  青年时代,朱自清在胡适之先生的一本书中见过这样一条,说世界上有许多伟大的人物是不结婚的;文中还引用了培根的话,“有妻者,其命定已。”这让他吃了一惊,仿佛如梦初醒。可是,朱自清19岁那年就已经由家人做主取了媳妇,而且紧接着来了五个孩子。光天天的午饭和晚饭就如同两次潮水一般,饭前你来他去地催着“开饭”,接着往返抢着搬凳子、争座位,你打我闹;饭桌上你要小碗他要大碗,这个要干饭那个要稀饭,笑声、叫声、闹声阵阵袭来,妻子安慰无效时不得不由当父亲的大声呵斥来征服。礼拜六、日时常摊开书竟看不下一行,提起笔写不出一个字。叶圣陶喜欢用“蜗牛背了壳”来比喻他,有些亲戚笑话他“要剥层皮呢!”那时的他正像一匹野马,无法容忍这些家庭的累赘,不自觉地随时在摆脱着。长子阿九一不见母亲或者见到生人就会哇哇大哭,对于这一点,血气方刚的朱自清十分懊恼,有一回竟特地将妻子骗出去,关了门将孩子按在地上打了一顿。第二个孩子阿菜
两周岁的时候,也是因为缠着母亲的缘故,做父亲的将孩子紧紧地按在墙角落里,直哭喊了三四分钟,后来还生了好几天玻他曾经给叶圣陶写信,说孩子们的折磨实在无可奈何,甚至想自杀。这虽然是气话,但从中可以看出朱自清年轻时的确因为孩子的吵闹、顽皮而十分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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