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山个人资料关于做好2022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阶段招⽣⼯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中学、中职学校
从2021年起,我市已全⾯实施新的⾼中阶段学校考试招⽣改⾰⽅案。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落实中考中招改⾰进⼀步强化考试招⽣评价育⼈导向的通知》(闽教基〔2021〕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中阶段学校考试招⽣制度改⾰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18〕66号)和《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平市⾼中阶段学校考试招⽣制度改⾰实施⽅案的通知》(南教基〔2019〕39号)等⽂件精神,我局去年下发了《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阶段招⽣⼯作的通知》(南
教基〔2021〕5号),确保了各项改⾰⼯作的规范有序。为确保2022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阶段学校考试招⽣⼯作顺利进⾏,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和明确如下。
有关事项
1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全省统⼀考试科⽬
1.2022年南平市初中学业⽔平考试实⾏初中毕业和⾼中招⽣考试“两考合⼀”,考试成绩作为学⽣毕业和升学⾼中阶段的基本依据。
2.语⽂、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体育、⾳乐、美术、信息技术考试科⽬等13科⽬学业⽔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毕业资格认定和升学录取的基本依据。其中,语⽂、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物等9个科⽬及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实⾏省级统⼀命题、统⼀考试,全部实⾏书⾯闭卷笔试形式;其中,道德与法治科⽬和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同场合卷进⾏;体育学科另设体育实践考试;⾳乐、美术、信息技术3门为综合考查考试科⽬。
2
考试内容和要求
义务教育课程⽅案设定的除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外的全部科⽬均纳⼊初中学业⽔平考试范围,物理、化学、⽣物另设实验现场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纳⼊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业⽔平考试不制定考试⼤纲,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不得超标命题。命题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南平市教科院、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地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和普通中学要组织学科教师认真研修,理解领会学科课程标准,准确把握学科教学重点难点和知识的深度⼴度,突出学科思想⽅法和学科核⼼素养,创造性使⽤国家课程教材,创新教师教学与学⽣学习⽅式,提⾼课堂教学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提⾼作业设计质量,探索弹性作业,提升“校本作业”研究实效,切实加强实验教学和学⽣实验操作能⼒培养,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将学⽣运动技能和艺体技能培养落到实处。
3
学科分值、等级记录⽅式
2022年中考总分分值仍为800分。
1.语⽂、数学、英语3个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成绩按卷⾯原始分记载。
2.物理科⽬试卷满分为100分,按卷⾯原始分数90%记载;化学科⽬试卷满分为100分,按卷⾯原始分
数60%记载;道德与法治、历史2个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按卷⾯原始分数50%记载;⽣物、地理2个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按卷⾯原始分数30%记载;体育与健康满分40分计⼊中招录取总分(其中理论考试满分4分,实践考试测试满分36分)。
3.各科根据原始成绩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定五个等级(含体育与健康),由⾼到低位次分别为 A、B、C、D、E。原则上每个科⽬等级⼈数所占⽐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5%(D、E等级共20%);
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且⽐例不超过5%。各科考试成绩和等级只通知考⽣本⼈,不公布。允许核分或核等级,但不查卷。
鉴于体育与健康学科特点及技能考试特征要求,该学科D等级作如下说明:该科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即24分)及以上,或辖区内本学科考⽣成绩在报考总⼈数95%以内的,确定为D等级或以上等级。
4.2021年地理、⽣物2个科⽬考试成绩达不到D级的学⽣(2019级初中学⽣),允许在九年级参加重考,但不替换原学考成绩进⾏折分,重考通过的仅认定为D等级。因休学原因转⼊2019级的初中学⽣实⾏新的学业⽔平考试制度,其已获得的地理、⽣物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数30%折算,并划定A、B、C、D、E五个等级计⼊2022年中招录取总分和等级。2021年因故并经县(市、区)教育局批
准未参加地理、⽣物科⽬考试的学⽣、往届⽣,及转学、复学或回原籍报考以及由省外转⼊等原因未参加我市地理、⽣物科⽬统考的初中应届毕业⽣,应参加今年地理、⽣物科⽬考试,其考试成绩按卷⾯原始分数30%折算并划定A、B、C、D、E五个等级记载。从省内其他地区转⼊我市的学⽣,按转出地中招管理部门出具的当年度参加初中学业⽔平考试成绩等级证明认定成绩和等级,⽤于学⽣毕业升学。学⽣毕业当年学科成绩未能达到合格要求的,可在离校2年内申请补考相应科⽬,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且仅⽤于毕业资格认定。
4
考试、考查的形式
1.⽂化闭卷笔试科⽬:语⽂、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物、道德与法治(含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历史。
2.实验操作考试和综合考查考试科⽬:物理、化学、⽣物3 门另设实验操作考试,⾳乐、美术、信息技术3 门为综合考查考试科⽬,考试形式、⽅法及要求等按照《南平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南平市物理实验操作等六科⽬学业⽔平考试的指导意见(试⾏)》(南教基〔2020〕19号)要求,结合各地各校实际组织实施。从2022年起,物理、化学、⽣物三门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A、B、C、D、E五个等级(E为不合格)记载体现和上传;⾳乐、美术、信息技术三门学校结合学⽣平时学习表现和期末考试成绩进
⾏综合评价,也分A、B、C、D、E五个等级(E为不合格)记载体现和上传。各县(市、区)教育局应事先制订测试⽅案并报南平市教育局核准。市属学校参加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的考试(下同)。我市将依据省教育厅要求和⼯作安排,探索实施实验操作、艺术学科纳⼊中考招⽣录取量化计分科⽬⼯作,促进学⽣艺术素养提升和艺术技能培养,强化实验操作技能提升。各地各校要加强和落实开齐开⾜开好相关规定课程。具体⽅案另⾏通知。
实验操作考试科⽬和综合考查考试科⽬要求实⾏校际交叉巡视监考,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结果审核,⿎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统⼀组织实施。
往届⽣的物理、化学、⽣物3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及⾳乐、美术、信息技术3科综合考查考试科⽬成绩,依其原毕业学校考查考试成绩认定,并由原学校提供;考查考试成绩未达合格(D级)的,需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学校或统⼀组织安排⼀次补考,如达到合格(D级)及以上并仅以D级认定、记载和上传。
实验操作考试和综合考查考试科⽬不合格者允许补考⼀次,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组织考试费⽤参照相关规定落实与规范执⾏。
3.体育实践考试测试⼯作按照《南平市教育局转发的通知》(南教综〔2020〕38 号)要求,2022年全市继续实⾏统⼀电⼦化考试测试,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落实好考务组织管理和各项保障⼯作;测试
成绩(保留2位⼩数)由各县(市、区)负责统⼀上传,由我局与其理论考试分数合成后,按五个等级划分记载。
5
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定
各县(市、区)各校要充分认识综合素质评价在深化教育教学改⾰、扭转唯分数单⼀评价标准、促进学⽣德智体美劳全⾯发展等⽅⾯的重要作⽤。要按照“五育并举”的原则,进⼀步修订完善和细化本地本校初中学⽣综合素质评价⽅案,以加强对学⽣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劳动实践等⽅⾯核⼼素养的培养与考核评价。要坚持综合素质评价常态化实施,指导学⽣及时收集整理材料、开展⾃我评价,避免集中突击。综合素质评价材料要详实、过程要完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采⽤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评)四个等级⽅式呈现,各等级⼈数结构⽐例原则上控制在3:5:1.8:0.2(以学校为单位。鉴于学校发展存在均衡差异,也可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在本辖区内⽐例统筹),D等级不超过2%。C及以上等级为合格,必须达到C(合格)以上等级才能毕业;对未达到合格的,各地各校要给予学⽣⼀定的整改时限和提升机会。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我市中招录取的重要参考,⾃主招⽣的普通⾼中要全⾯使⽤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待省教育厅开发的全省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启⽤后,我市将探索制定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以量化积分或等级奖励分数的⽅式计⼊
铜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系统中招录取总分,促进学⽣的全⾯发展和“五育并举”⼯作落实。往届⽣的综合素质评价由原初中毕业学校出具评价结果;社会考⽣参照往届⽣或⾼考社会考⽣的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渠道、⽅式进⾏。
6
初中毕业资格
学⽣修满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所有科⽬学业⽔平考试成绩合格(D级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评定合格(C级及以上)为具备初中毕业资格。学业⽔平考试科⽬具体要求为:语⽂、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
文秘工作
物、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成绩等级均达到D级及以上,⾳乐、美术、信息技术3门综合考查考试科⽬和物理、化学、⽣物3门实验操作考查科⽬均达到D级以上的为合格初中毕业⽣。初中未毕业学⽣的补考命题、考试、评卷等组织⼯作均由各县(市、区)负责,考试组织可由原就读学校负责。初中毕业班学⽣毕业考试成绩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给予结业,发给结业证明。
7黄圣依粉红乳晕
中考科⽬的考试时间
1.2022年中考省级统⼀考试安排在6⽉25⽇~27⽇举⾏,具体科⽬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备注:英语听⼒测试从15:00开始;《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与《道德与法治》科⽬同场合卷进⾏,单独⼀个模块,考试时间合计为100分钟。各学科考试均不得携带计算器进⼊考场。
2.我市体育实践考试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4⽉中旬⾄5⽉上旬进⾏。信息技术和⽣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年级课程结束时进⾏,⾳乐、美术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课程结束时进⾏。实验操作与考查考试科⽬由县(市、区)根据我市要求组织学校具体实施。⿎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统⼀组织实施考试。
8
中考报名资格及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
(1)户籍或学籍在本县(市、区)的应届初中毕业⽣;户籍或原毕业学籍在本县(市、区)的往届初中毕业⽣(结业⽣);(2)报考部分职业院校还须具备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
(3)以下对象不得报名:⾼中阶段的在校⽣;被职业院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不满⼀年者(不含未成年考⽣);被取消录取或⼊学资格年限未满者;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教育招⽣考试机构和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宣传,严禁考⽣报考本设区市以外的⾼中学校(符合我省中考中招有关规定并经我局审核同意的除外)。
(2)报名和确认⼯作实⾏学校负责制,各有关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合理安排,⽅便考⽣报考,并组织专⼈进⾏报考资格审查及确认⼯作,当地教育考试机构予以指导和把关。
(3)所有考⽣需认真填写详细通讯地址及,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错误或通讯⽅
式变化没及时更正造成⽆法联系、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本⼈⾃负;凡提供虚明,骗取报考或录取资格的考⽣和有关单位,⼀经查实,⽴即取消该⽣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次年不准报考,并追究有关单位经办⼈的责任。
(4)往届⽣到原毕业学校(学籍地)或户籍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报考,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统⼀组织的中考体育技能考试。
(5)五年制⾼职⾯试、体检标准等具体规定按福建省教育厅有关⽂件要求执⾏。
(6)凡报考需体检的学校或专业的考⽣,均按规定到县(市、区)教育招⽣考试机构指定的医院进⾏体检,体检后将体检结论交考⽣所在县(市、区)教育招⽣考试机构,凡⽆体检的考⽣不得录取需体检的学校或专业。
9
志愿填报、设置及有关要求
1.志愿填报
通过⽹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6⽉15⽇上午8时~6⽉17⽇下午18:00时,逾期不再受理。填报志愿时
间截⽌后,志愿不允许修改。五年制⾼职和中职学校⽹上志愿补报时间在7⽉下旬⾼中录取结束后,具体时间另⾏通知。
2.志愿设置
(1)提前批:南平⼀中武夷新区⾼中部及其他经审批允许⾃主招⽣和特长⽣招⽣的学校列⼊提前批。幼儿园管理
(2)第⼀批:普通⾼中设⼋个志愿,第⼀志愿和第⼆志愿填报本县(市、区)⼀中或具有定向⽣招⽣资格的学校;第三志愿⾄第⼋志愿填报本县(市、区)其他⾼中和具有⾯向全市招⽣资格的学校。
(3)第⼆批:五年制⾼职(含需⾯试院校)设六个志愿。
(4)第三批:中等职业类学校(含技⼯学校)设⼋个志愿。
3.有关要求
(1)2022年南平市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分设⾼中志愿与职业院校两类志愿进⾏填报。参加普通⾼中⾃主招⽣和特长⽣招⽣的考⽣必须同时填报其他⾼中学校志愿,未被⾃主招⽣和特长⽣招⽣录取的考⽣按⾼中志愿录取。
(2)志愿填报⼯作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应做好志愿填报的培训、宣传和指导⼯作,确保招⽣政策调整后考⽣志愿填报准确、及时和有序。我局组织编印的《南平市⾼级中等学校招⽣指南》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应及时分发⾄辖区内每所初中校,学校及时免费分发⾄各位考⽣,提⾼政策宣传、志愿填报、招⽣计划了解的有效性和精确度。
(3)凡报考需通过⾯试录取职业院校和专业的考⽣,须选择在第⼆批五年制⾼职(⾯试)志愿栏或第三批中职学校第⼀⾄第⼆志愿栏填报,否则视为⾃动放弃录取资格。
(4)在中考报名系统上所填报的志愿是考⽣本⼈升学志向和意愿的唯⼀信息,须确保学校和专业代码选择准确⽆误,凡错选、漏选、未保存等原因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本⼈⾃负。
(5)凡报考需⾯试学校、专业的考⽣,考⽣必须⾃⾏了解并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试。
(6)凡报考招⽣计划中有注明需体检的学校、专业,应根据当地招⽣办的安排到指定医院进⾏相关项⽬的体检。各县(市、区)教育招⽣考试机构应将考⽣体检表收集并于6⽉10⽇前上交南平市教育招⽣考试中⼼。
10
普通⾼中招⽣录取
1.录取原则与依据。普通⾼中招⽣录取⼯作要根据学⽣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市公民办⾼中学校未经我局批准,只能择优录取在本地报名、且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初中学业⽔平考试成绩和学⽣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普通⾼中录取的主要依据。⾼中阶段招⽣的投挡分由“⽂考总分”和“照顾分”相加组成。中考成绩卷⾯原始分、科⽬换算分和招⽣录取总分,均保留⼩数点后两位数。
录取普通⾼中最低等级要求:综合素质评定为C级及以上;语⽂、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物、体育与健康等10门成绩和物理、化学、⽣物3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及⾳乐、美术、信息技术3科综合考查考试科⽬成绩均为D级及以上。
2.加强招⽣计划管理。为促进我市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县(市、区)必须严格按普职⽐1:1的要求,确定本县域每所⾼中的招⽣计划,明确招⽣范围、对象和要求,优质⾼中⾃主招⽣计划、体育艺术特长⽣等全部纳⼊学校总招⽣计划数管理。各县(市、区)2022年⾼中招⽣计划报送南平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我局将统⼀分县(市、区)、分校⼀次性确定和下达普通⾼中招⽣计划。普通⾼中同⼀校区⾼中部招⽣计划不得超过1000⼈、班⽣额原则上为45⼈,不得超过50⼈。对已连续三年⽆实际招⽣或连续三年每年实际招⽣不⾜100⼈的普通⾼中,将不再安排招⽣计划。
3.落实定向招⽣政策。今年继续推⾏优质普通⾼中学校招⽣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各县(
市、区)省⼀级达标⾼中和县区⼀中校须纳⼊定向招⽣范围,招⽣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例不少于50%。应确保农村初中和⽆选择⽣源的城区初中薄弱初中都有⼀定⽐例学⽣升⼊优质⾼中就读,发挥定向招⽣政策对促进初中均衡办学和质量提升的正向引导作⽤。2022年定向⽣录取最低降分分值为50分,⽣源较少的部分县市经申请批准,最低降分分值可下调⾄70分。
4.完善⾃主招⽣政策。积极⽀持⿎励各地各⾼中校特⾊发展,以满⾜不同潜质学⽣发展需要。⾃主招⽣学校必须具备特⾊办学基础和相关基础保障能⼒。原则上须三年及以上在该领域全市领先,在全省具影响⼒;专业师资贮备和相关条件完善⽅可向当地教育主管局提出申请并报我局审定。招⽣⼈数段严格按要求控制在学校当年总招⽣计划的10%以内(但不超过50⼈),办学成绩突出的经我局同意可申请⾯向全市招⽣。各地各校的保送⽣、体育艺术特长⽣等特殊类型招⽣全部纳⼊⾃主招⽣范畴。招⽣⼯作⽅案须经我局批准后实施。在⾃主招⽣选拔时,要全⾯使⽤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定原则上在B级及以上,特长⽣在C级及以上),综合考查学⽣体质健康和⼼理素质等情况,严禁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唯⼀录取标准;要特别注重选拔数学等基础学科拔尖的学⽣进⾏个性化培养,⿎励⾯向农村地区开展“圆梦班”等⾃主招⽣项⽬。经确认的⽰范性⾼中建设
学校、⾼中课程改⾰基地校、⾼中多样化发展改⾰实验校,可适当放宽⾄15%左右(但不超过100⼈)。⾃主招⽣安排在中考后进⾏。实⾏⾃主招⽣的优质⾼中应于4⽉20⽇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主招⽣⽅案,经我局核准后公布实施,逾期视为放弃⾃主招⽣资格。⾃主招⽣资格确认合格的对象,
需与学校签订确认协议,并由学校6⽉20⽇前报我局备案。
中考后,以考⽣中考成绩(不含政策照顾加分,下同)达到相应学校⾃主招⽣⽅案设定的条件正式确认录取(其中,⾃主招⽣考⽣的中考成绩⼀般不得低于当年度全市中考第5000名学⽣的中考成绩,艺术体育特长⽣中考成绩⼀般不得低于当年度全市中考第15000名学⽣的中考成绩),⾃主招⽣要全⾯使⽤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已被确定正式录取的学⽣不得再参加其他普通⾼中招⽣录取。未达到相应学校⾃主招⽣⽅案中考成绩设定要求的,⼀律不予确认录取,但允许根据其填报的其他⾼中学校志愿参加中招投档。被正式确认录取的⾃主招⽣学⽣的中考原始成绩,列⼊当年其原学籍所在初中学校中考质量评价分析统计。
5.⽀持普通⾼中开设⼩语种班级。⿎励普通⾼中多样化特⾊发展。条件完备、校内具有正式编制⼩语种专业教师的学校可向我局申请开设⼩语种班级。为有效解决⼩语种教师紧缺的状况,学校也可通过购买服务聘请有资质机构的⼩语种教师到校为学⽣提供授课服务,或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请⼩语种教师到校上课(教师待遇可参照相应职称级别教师⼯资)。2022年秋季计划申请开设⼩语种班级或有开展⼩语种教学的学校,应于当年5⽉20⽇前将具体教学⽅案(含班级规模、师资配备情况、课程计划、学⽣数情况等)报送我局核准后公布实施,逾期视为⾃动放弃。开设⽇语⽇常教学与质量检测等⼯作,可商请武夷⼭⼆中提供指导帮助,由各校⾃⾏对接联系;武夷⼭⼆中要积极协助和⽀持市级⽇语检测命题⼯作。
6.统⼀招⽣平台录取。南平市普通⾼中的招⽣录取⼯作继续实⾏全市集中统⼀录取(含民办⾼中),并通过全市中考中招报名录取统⼀管理平台,组织实施普通⾼中招⽣录取⼯作。民办普通⾼中若线上⽣源不⾜,允许线下招收未被我市普通⾼中录取的在我市当年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学⽣,但不允许增加收费项⽬、提⾼收费标准,更不允许收取与录取分数挂钩的所谓“赞助费”。补录⼯作须在我市五年专录取前完成,录取名单原则上8⽉20⽇前报我局审核、备案。
7.严格控制招⽣计划与招⽣范围。所有普通⾼中(含民办⾼中,下同)必须严格按照我市统⼀下达的招⽣计划和范围招⽣,公民办⾼中学校未经南平市教育局批准,只能录取在本地报名且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否则不予办理学籍;招收的⽣源学籍不允许寄存到其它⾼中学校;不具备⾼中办学资质的学校不允许安排普⾼学⽣就读;所有普通⾼中学校均不得通过设置奖⾦等⽅式违规争抢⽣源。普通⾼中学校招收的⽣源,学籍不允许寄存到其它⾼中学校;严禁招收未正式录取、⽆学籍⼈员在校学习。
8.严控最低录取控制线。全市普通⾼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全市中考总分在第65%位学⽣的分数。往届⽣从中考录取总分中扣32分后再参加普通⾼中投档录取。各⾼中学校均不得招收全市划定的普⾼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学⽣,不得录取已被其他⾼中录取的学⽣。
9.分数并列录取。如中考录取最低分数并列且线上⼈数⼤于招⽣计划数时,优先录取顺序为:享受政
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语⽂、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地理、⽣物10科总分⾼的考⽣;语⽂、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总分⾼的考⽣;语⽂、数学、英语、物理4科总分⾼的考⽣;语⽂、数学、英语3科总分⾼的考⽣;语⽂、数学2科成绩总分⾼的考⽣;语⽂学科成绩⾼的考⽣。
10.放弃录取的考⽣,不得再参加同批次学校录取。放弃⾼中录取的考⽣,如需参加职业学校录取,须于⾼中录取分数线公布后的2⽇内,向当地县(市、区)教育招⽣考试机构提交放弃申请报告,由县(市、区)教育招⽣考试机构随后统⼀向我局基教中⼼上报放弃录取名单;考⽣如需参加职业学校录取,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补报五年制⾼职或中职学校志愿。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
11.根据《福建省发展与改⾰委员会关于废⽌初中学业⽔平考试费等省定⾏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件的通告》(闽发改服价〔2020〕588号)规定,学⽣不再缴纳初中学业⽔平考试报名费。中考以县(市、区)为考区,依省、市相关规定由各县区负责组织实施。由我市统⼀组织的答题卡扫描费、阅卷费原则上将按各辖区参加考试的学⽣数⽐例,由市、县财政分级承担(市属校原则上由市级财政承担。具体分担另⽂明确)。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应提请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将相关⼯作经费纳⼊年度财政预算。
12.⾮南平市户籍的进城务⼯⼈员随迁⼦⼥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经教育⾏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
籍的初中毕业⽣,均可报考就读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所有普通⾼中。未取得经教育⾏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应回其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13.严肃执纪问责。对组织招⽣⼯作中存在严重违反规定的学校,将予以约谈整改、全市通报处理,对公办学校,还应依规追究相关⼈员和领导责任;对民办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年度招⽣计划、停⽌招⽣直⾄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11
五年制⾼职与中职录取
1.五年制⾼职招⽣⼀律实⾏⽹上填报志愿、⽹上录取,不允许线下招⽣。招⽣对象为当年度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在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情况下,按普通⾼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 60 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依据考⽣志愿,按招⽣计划从⾼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体育、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确定,按专业成绩从⾼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中等职业学校(含技⼯院校)⼀律采取统⼀⽹上填报志愿、⽹上录取的⽅式进⾏招⽣。在五年制⾼职招⽣录取结束后,按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