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召升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桐公(交)行罚决字[2022]00424号)
【主题分类】毛利率计算公式公安
【发文案号】桐公(交)行罚决字[2022]00424号
44路车事件真实万里长征人未还【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99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99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99011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990200
【处罚日期】陈美诗2022.03.07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桐庐县
唐一菲的电影【处罚对象】曹召升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44:08
处罚名称 | 曹召升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桐公(交)行罚决字[2022]00424号 |
被处罚对象 | 曹召升 |
高子沣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06月17日16时20分许,曹召升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浙A****Y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着定大线由北向南行驶,途经分水镇外范村大山路段,与横过定大线由东向西步行的行人叶xx发生碰撞,造成叶xx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曹召升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桐庐县拘留所执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3-07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浙江省桐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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