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分帐影片边境风云》发行通知
                    影院
根据签订的《数字版影片分帐发行放映合同》(以下简称总合同)和排片计划,我公司2012817日在全国数字影院行影片《边境风云》,就影片行工作具体容通知如下:井川里予的瓜
第一于影片
影片名:《边境风云》
出品国家或地区:中国
    演:程耳                   
    演:孙红雷、王珞丹、张默、倪大红、杨坤                   
    型:警匪/动作/爱情
发行方式:数字单发              发行版本:数字2D      语言版本国语
编码格式:MPEG2                    幅:1:2.35          100分钟
昆凌身高号001104862012           
第二、内容
中缅两国边境交易肆虐,云南小镇的缉毒警察(张默饰)无意中由杀手(杨坤饰)查到一条重大罪案线索,而一切迹象皆指向黑帮老大(孙红雷饰)。而此时,孙红雷因帮派斗争被属下背叛遭遇活埋,他年轻的妻子 (王珞丹饰)义无反顾军医大学报考条件丈夫共赴死路,上天是否成全他们?
        时光回溯十余年,四年级下册数学教学计划前任黑帮老大带着亲信孙红雷进行交易。交易失败,孙红雷挟制牙医(倪大红饰)年幼的女儿为人质,逃回缅甸。孙红雷抚养小女孩长大,两人结为夫妇。长大的女孩(王珞丹饰)拒绝了父亲(倪大红饰)的召唤,执意跟随已被警方监控的孙红雷。
    警察(张默)的追捕、黑帮(杨坤)的追杀、爱人父亲(倪大红)的怨恨......重围下孙红雷能否顺利干完最后一票,带着王珞丹绝境求生,迈向幸福?
第三行放映期限
本通知第一确定的影片(目)(以下简称本片)在合同定的行放映范围内的放映期限 2012817日(即本片首映日)至2012916日(即本片落片日)。
第四根据合同的定,影院每日放映次:2012817日至2012麻辣女兵快乐大本营916日,每日放映次不少于 4 (如果后期放映效果不理想,可根据市当减少放映次)。
第五根据合同的定,本片最低票价不得低于 票价协议 元(含生票价、半价日票价)。
票价协议:
1) 根据全国各城市票价特征将城市分类如下:
A类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B类城市:成都、武汉、南京、重庆、杭州、天津、哈尔滨、沈阳、长春、长沙、南昌、郑州、昆明、福州、济南、西安、贵阳、合肥、南宁、海口、银川、太原、乌鲁木齐、呼和浩特、石家庄、宁波、青岛、常州、苏州、无锡、东莞、大连、佛山、温州、洛阳、厦门、珠海、中山、惠州、扬州
C类城市:其他城市及地区
2)《边境风云》首轮映期为20128172012831日,如有调整按档期书面通知自动更改。首轮映期内各类城市最低票价分别为  A类城市30元、B类城市25元、C类城市20元。
3)首轮映期后直至《边境风云》落片,各类城市最低票价分别为:15元。
第六条、票务管理
1、严禁结构票价和任何形式的搭售行为。影院开展影片与其他商品、服务的互动营销活动,
须向观众明确公示影片本身票价。电影票上标注的价格,不得包括卖品及其他附加费用,所得票款全部参与票房分账。观众在影院内购买的电影票票面价格与观众所支付的票款必须一致。
2、影片与其他商品互动营销活动:
影院开展影片与其他商品的互动营销活动,影院须向观众公示影片本身票价,并按公示票价出售电影票。即影院出售电影票的票价只是影片本身票价,该票价不包括任何其他商品的价格。观众在影片与其他商品互动营销活动中享有所购买影片票价的充分知情权,影院不能在未明确影片本身票价的情况下强行搭售或捆绑销售其他商品。
3、影院票务经营行为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院线、影院应如实提供影片票房,不得少报或虚报。
2)观众在影院内购买的电影票票面标注价格必须与观众实际支付的票款一致,不得包括卖品及其他附加费用。影院按出售电影票实际票面价格计算影片票房。影院不得以低于最低票价的价格推销电影票。
3)所售电影票必须标明影院名称、影片片名、放映时间、票价、影厅名称、座位号等必要信息,并经电脑打印。
王珞丹电影4)影院不得向观众出售非正规电影票,包括手工票、经手工涂改后的电脑票及票面必要信息打印不完整的电脑票。
5)影院不得出售电影票面上片名和观众所看影片片名不符的电影票。
6)影院不得更改电脑售票系统中有关影片票房统计的相关功能和信息。
7)影院不得使用“双系统”经营,即电脑售票系统和影片票房上报系统必须是同一个系统。
8)未经许可,不得在非影院注册地点放映影片。
9)未经许可,不得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外放映影片。
10)其他国家或行业规定。
第七根据合同的定,本片甲乙方分比例,甲方:  ;乙方: 
第八本片统计与片款算按照合同行。
第九根据总合同的约定,本通知为贵我双方签订的“发行数字版影片(节目)分帐发行放映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需双方签字确认。
中影数字电影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201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