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法学院2014年就业质量报告
前言
兰州大学地处甘肃兰州,始创于19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在西北地区一所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法学院是其下属的一个学院。
兰州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3年6月25日,其前身为兰州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系的设立可上溯至1909年(清宣统元年)由至公堂改建的甘肃法政学堂。1946年8月,兰州大学正式成立,共设法学院,文学院等4个学院,其中以法学院力量最强,人数也最多。1952年在中央政务院'西北区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方案'的指导下,兰州大学将文学院、法学院合并,改称'文法学院'。1953年,兰州大学院系再次调整,法律系被取消。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需要,1984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兰州大学法律系得以恢复重建。同年开始招收法律学专业本科生。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获得经济法学专业硕士授予权,成为中国西部地区最早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1999年经国务院学位办和司法部批准,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兰州大学法学院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法学),涵盖七个法学硕士授权专业(法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及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权。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项,教育部、司法部等省部级项目58项。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54人,专任教师40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5人),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00余
人,本科生400余人。
恢复建系后,经过几代教职员工的不懈努力,克服地域、人才流失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现已基本形成我国西北地区一个具有自己鲜明特的集教学、科研于一身的具有良好学风的法法教育基地。
一、2014届毕业生基本情况
法学院2014届毕业生共有33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41人,本科生95人。
(一)毕业生专业人数分布情况
241人硕士研究毕业生的专业分布如图1所示,法律硕士(JM)毕业生175人,法学法
律硕士毕业生17人,法学硕士毕业生49人。而95名本科毕业生的所学专业均为法学。
图1
(二)毕业生生源情况
法学院2014届毕业生中有超过40%的学生来自西藏、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宁夏、内蒙古、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等西部省份,其中本科毕业生来自西部省份的学生有48名,比例超过了50%,硕士毕业生中西部省份的学生比例接近40%。从招生生源来看,兰州大学法学院为西部省份的高等教育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此外,从硕士毕业生的本科就读院校的层次上来看,有超过60%的硕士毕业生本科就读学校为985、211院校。
图2 图3
(三)毕业生男女比例
2014届硕士毕业生中男生121人,女生120人,男女生比例接近1:1。2014届本科毕业生中男生48人,女生47人,男女比例接近1:1。
图4
二、2014届毕业生就业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法学院2014届毕业生的整体就业率为79.17%,其中,本科毕业生的整体就业率为77.89%,硕士毕业生的整体就业率为79.67%。 2014硕士毕业生分专业就业情况如图5所示。
图5
(一)深造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2014届硕士毕业生中继续攻读博士研究生的人数有1人,深造比例是0.4%。2014届本科毕业生中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有22人,深造比例为23.16%。
图6
(二)签约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2014届已签约的243名毕业生中,在国家各级公检法机关、律所和企业从事法律事务的毕业生有218人,专业对口度达到了89.71%。这与学院人才培养的方向是一致的,也反映出了所学专业在就业过程中的导向作用。
图7
在就业区域流向方面,已就业(含深造)的毕业生中有超过40%的同学选择了到西部省份求学或者就业,这也说明兰州大学法学院为西部建设培养和输出了大量的法律人才。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法学 就业
图8                                    图9
三、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
(一)就业特点
法学(含法律硕士,下同)跟其他学科不同,毕业生在就业上有很强的特殊性。对于法学毕业生而言,面临着严格的职业准入制度。律师和公务员是毕业生首选的两大就业方向,想做律师就必须首先通过司法考试,考试时间在毕业学年的9月底,成绩公布则要等到11月底,这中间有将近三个月的等待期。如果毕业生想进入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更是要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通过公务
员考试;其二,通过司法考试。而这两项考试均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去准备,而在这个准备期,毕业生一般不愿意一个临时工作过渡,更愿意全力以赴去准备,同时从考试到面试到成绩公布又有着一个比较长的等待期。因此,相对其他专业而言,法学毕业生的求职、入职周期拉得比较长,在就业率统计的过程中,很大一部分毕业生在等待相关的考试成绩。
同时,律所和公检法国家机关在招聘人才时都有工作经验的要求,尤其是律所。即使毕业生通过了司法考试也并非一定可以顺利进入律所,根据相关调查,律所一般不太愿意聘用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本科生。而法学毕业生大多数都希望能够学以致用从事法律相关工作,这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