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检忘记了怎么办?(主要涉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编前语:
现在的企业经营就如电视剧《步步惊心》一样,令人步步惊心,因为你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会犯这个法那个规,所以我们在经营过程中,谨记这些非常常规需要做的事,因为法律不容侵犯。
当然,一但在经营过程中,触犯了制度,首先第一点就应该去查阅相应的法律规定,研究清楚法律规定再进行相关处理。
关于营业执照年检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国家法规:
按国家《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详细内容请查阅baike.baidu/view/436887.htm)(2006年3月1日实施)中规定:
第四条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
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第十九条
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
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实际操作:营业执照年检流程
1、若是再每年的6月30日以后7月30日以前发现未曾年检,请马上到工商局,去提出正当申请理由,可推迟一个月年检;
2、若是超过7月30日以后未曾年检,原则上就要按照《办法》中第19条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3、如果在限期内未年检,系统自动锁定。需先处罚再解锁后可以补检;
4、在工商公告催促年检期限后未年检的,自动吊销营业执照;
5、当然,中国执法部门的权利是相当大的,碰到这种事,先工商相关负责人,就可以变通的解决,你懂的。
6、《办法》中关于合伙企业、公司得区别可能很多人分不清楚,付在下面了附录了。
关于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国家法规:
详细查询(baike.baidu/view/2417298.htm)
第二十三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信息有效性等进行年度验证,确保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和相关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
第二十五条组织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换证、补证、变更的,可以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1000元以下。
第二十六条伪造、变造、冒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
实际操作:
1、可以看到《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过期未检验需要进行。
2、组织机构代码基本上都不会,直接补检验就行。
附录一:关于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以企业法律形式为标准,根据产权形式、责任承担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不同,企业可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公司企业三种典型的企业法律形式。
合资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合伙企业与公司都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都具有以营业为目的的特点,都要求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但是合伙企业与公司相比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不同:
第一,法律地位不同。
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不是大人企业;而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是法人企业。
第二,设立条件不同。
表现在:1、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而设立,合伙协议依法订立而签名、盖章即可,不需要任何机关批准;而公司的设立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全体股东依法共同制定的并签名、盖章,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2、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较为灵活,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有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公司的出资方式不允许以劳务出资,除货币出资外,凡用食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米徐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3、合伙企业没有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额;而公司则根据其经营性质和行业不同分别规定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第三,内部治理结构不同。
合伙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不舍专门机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每个合伙人对企业事务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而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公司设有严密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分别执行不同的职权,公司股东一般不直接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四,责任形式不同。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时,由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而公司则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附录二:个人独资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1.投资人的人数和主体身份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一个人,而且是自然人;而公司中的有限责
任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为2人以上50以下,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人(股东)则不得少于5人,投资人可以使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投资人承担债务的责任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投资与个人财产是不分离的,故其承担的是
无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企业事务管理的组织机构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聘用其他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也即投资者可以自认企业的厂长、经历,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聘用其他人员挂美丽企业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要有完整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它主要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经理等几个部分。
4.企业设立的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并未作规定,
也没有规定最高限额;公司法中却明确地规定了优先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必须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按其类别和经营方式不同,可以分别是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5.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财产也为该投资人所有,投资人对企
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故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优先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是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1.投资人数和企业财产归属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进行的投资,是一个人的行为,企业
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拥有;合伙企业则不是单个人的行为,它必须由2人以上的合伙人设立,联合经营,企业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
2.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投资人投资,财产和利润归该投资者所有,故其对企业承担无限
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是由各合伙人出资所形成的,在共同经营中要求共担风险,要求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企业事务的管理方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事务管理具有最终的决定权,投资人独资出
资,独资经营,自行作出决策;和获取哦也的设立首先以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前提,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企业事务管理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由合伙人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但是重大事项仍然是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4.投资转让方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由于不能分离,投资人要转让投资或撤回资本,只能通过彻底转让
企业或者解散企业的方式;而合伙企业的财产转让,合伙人既可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也可以通过退伙的方式转让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