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价值
浅析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异同
作者:卜凡增
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10年第12
        【摘 要】 本文从价值的概念、价值来源、价值论研究问题的本质、价值论主张的分配制度四个方面分析了两种价值体系的区别,从理论渊源与研究客体、使用价值与效用、价格形成过程三个方面研究了两种价值体系的相同点。认为我国必须在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借鉴效用价值论,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 价值;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
       
        我国分配制度由按劳分配转向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变迁,引发了劳动价值论的分歧和争论。这场争论到目前为止尚无定论,虽然在坚持劳动价值论的前提下发展劳动价值论成为主流观点,但在如何发展的问题上,经济学界分歧较大。本文暂且不对这种理论分歧做出评论,而是从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基本概念、基本逻辑思路
出发来分析比较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异同。为劳动价值论的进一步创新提供理论基础支持。
        一、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区别
        1、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概念界定不同
        马克思把价值定义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二重性。商品的二因素由劳动的二重性决定,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即人类无差别的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价值的实质是抽象劳动的凝结。商品价值不仅有质的规定性,而且有量的规定性。商品的价值实体是处于凝结状态的抽象劳动。商品交换表面上是物与物的交换,但背后体现了物的外壳掩盖下的利益关系的交换,而交换必然要求量和质的等同。劳动的天然尺度是劳动时间,而决定商品劳动价值量的劳动时间又必须是社会范围内一定阶段的平均劳动时间,而不是个别劳动时间。
        效用价值论将商品的价值归因于该商品的效用。效用是指物品能满足人们欲望的能力。
边际效用则是指每增加购买一单位的某种商品给消费者带来的总效用的变化量。价值无非是表示人的欲望同物品满足这种欲望的能力之间的关系,即人对物品效用的感觉与评价。他们认为效用是价值的源泉,是形成价值的一个必要的而非充分的条件,价值的形成还要以物品的稀缺性为前提。稀缺性与效用相结合才是价值形式的充分必要条件。效用论者认为人对物品的欲望会随其不断被满足而递减。如果供给无限,则欲望可能减至零甚至产生负效用,即达到饱和甚至厌恶的状态。商品的价值也会随供给增加随之减少甚至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