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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理工研〔2016〕11号
关于印发《XX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章程》的通知
校属XX单位、XX有关部门:
现将《XX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引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桂林理工大学怎么样
XX理工大学
2016年9月18日
XX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XX《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X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加强对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应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的考核,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管理与监督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工作。
第四条  XX学院由主管研究生工作XX(副XX)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成立3~5人的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本单位的推免生复试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第三章 推免生接收条件
第五条  接收推免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高校的推免资格.
(二)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高,身心健康。
(三)有较强的创新、实践及专业能力。
(四)英语基础较好,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艺术学类等专业的学生英语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应用能力测试B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八级考试).
第四章 推免生接收程序
第六条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XX规定期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第七条 XX学院负责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申请者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复试,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
第八条 推免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体检表,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于复试结束前将体检表交参加复试学院。
第九条 复试审查
(一)复试时交验材料:
1。 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
2. 交教务部门盖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3. 验其他相关材料(四六级英语证书、XX类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成果等)原件,交复印件。
(二)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复试:
1. 专业课程有过补考或重修记录;
2. 受过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
3。 未获得推免资格.
第十条 专业复试
XX学院按照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规定(附件1),对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进行复试。复试结束后,按照前6个学期(或前8个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平均数(百分制)的60复试成绩(百分制)的40%计算总成绩进行排名. 
第五章 推免生拟录取
第十一条 XX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第十二条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XX学院接收工作进行审核,经审核
通过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研究生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XX招生考试院审查备案,未经公示或未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 已获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第十四条 已获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须在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内报到.
第六章 推免生资格复查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须对其资格进行复查,未通过资格复查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一)完成本科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实习)的学分要求,所有专业课程均无补考或重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