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主要方式及流程操作
1. 国际贸易的主要方式
■一类是单纯的商品购销方式,如单边出口和单边进口
■另一类是与其它因素结合的复合的购销方式,主要包括代理、包销、定销、寄售、补偿贸易、易货贸易、加工贸易、租赁贸易等,这种方式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能够适应国际贸易中各种不同的需要。
2.加工贸易的主要方式
•来料加工:又称为加工装配
全部来料来件的加工装配。国外委托方提供全部原辅材料和元器件,由承接方企业加工后,将成品交国外委托方,制件和成品均不计价,承接方按合同收取工缴费。
部分来料来件的加工装配。国外委托方要求加工装配的成品中有部分料件需由承接方提供,承接方除收取工缴费外,还应收取所提供的料件的价款。
对口合同,各作各价。国外委托方和承接方签署两份对口合同。一份是委托方提供的原辅材料和元器件
的销售合同,一份是承接方出口成品的合同。对于全部来料来件,两份合同的差价即为工缴费,对于部分来料来件,两份合同的差价,既包括工缴费,也包括国内承接方所提供的料件的价款、以对口合同方式进行的加工装配贸易,必须在合同中表明。承接方无需支付外汇。也称为抵扣。
■进料加工
进料加工贸易中,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是两笔独立的交易,进料加工的企业需自筹资金从国外购入料件,然后自行向国外市场销售,而装配加工贸易则进、出为一笔交易的两个方面料件和成品的所有权均同委托方所有,承接方元需支付进口费用也不承担销售风险。
3.加工贸易的主要流程
■来料加工
A.合同报批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务院有关部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外经贸部门、或由它们授权的机关审批。
B.海关登记备案
自合同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海关提交批准文件和合同副本,如有必要,应随附料、件和设备清单。经审核后,由海关核发“对外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其进出口货物凭“登记手册”办理报关手续。对没有办理“登记注册”的单位,其进出口货物,海关不于放行。C.进出口货物的监管
料件、设备和成品进出口时,有关单位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一式四份和发票、装箱单等有关单证,以及“登记手册”向进出口地海关申报。海关接受申报后,经查验认可后放行。加工装配贸易进口的料件,属海关保税货物。自进口之日起至加工成成品出口之日止,应接受海关监管,有关单位必须将进口料件的使用和加工成品出口的情况列入海关认可的专门账册,海关有权随时检查。
国际贸易流程
D.核销
加工装配合同执行完成之后,有关单位应于最后一批成品出口之日起一个月内,持“登记手册”
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对剩余的料件,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征、免税。
若进口料件或成品因种种原因转为内销,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和海关核准,并按一般进口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进料加工
A.  备手册
接到新订单后,首先要计算出这批订单所需进口资财,按照损耗计算出实际的定购量,主管海关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的资料)进行审核,经海关核准有关单证,对符合有关规定的核发《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一般一周后,就可以拿到海关批准的加工贸易备案手册,这时这本手册就生效了。
B.  材料进口
按照手册来进口,进口后,要及时将进口报关单追回。
C.  产品出口
生产完后,对应的成品出口。但只能在手册备案的数量内进口/如数出口,不能超额。
D. 手册核销
此手册项下的出口完成后,待所有的进出口报关单收齐,就可以申请手册的核销了。准备好手册,出口报关单和手册核销情况说明,交回海关核销科待核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