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货物国际贸易操作流程
一、买方向供货方提交购货意向书(LOI)和银行资信证明(BCL)。
国际贸易流程在LOI里面加上买方银行的Soft Probe(软查证,即通过签署意向书来证明买方具备相关信用),对于BCL,中国的商业银行不是很专业,但是很多卖方要求买方提供往往根据外资银行的格式打一份再到国内的商行去审核盖章。
二、供货方确认后给买方提供正式报盘(FCO)。FCO有法律效力的。所以正式的卖主不会立刻发出FCO,因为他要认真备货联系运输。如果你发出询盘后立刻就收到了对方的FCO,查查对方ICC的黑名单。
三、买方在正式报盘(FCO)上签字和盖章确认后发给供货方。买方可不能轻易签字,因为签字后双方就已经根据FCO的交易条件达成共识了,所以必须认真审核FCO,并发出Reply to FCO给对方确认盖章,日期一定要注明。
四、供货方给买方提供合同草案,买方根据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并发回卖方确认。合同草案就是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里面规定了详细的违约条款、检验条款和不可抗力条款,双方可以推敲修改,基本条款不能再动了,包括数量、金额、支付条款、单价等。
五、合同确认后,卖方根据修改后的合同草案制定合同正本(硬皮)并发给买方,买方在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确认后通过传真和发给供货方。合同内容确认后每页都要双方盖章,最后页要有双方签字章和签字。
六、供货方在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确认后发回买方,双方正式文本将通过航空信函互递确认。航空信函互递,有些卖主通过发来经过处理的PDF文件就算硬皮了。
七、合同签字后,买方开出受益人为供货方的未激活的信用证。信用证金额仅涵盖货物全款的大部分,剩余的由货到港口检验完成后,卖方再行付款。关于这种未生效信用证,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软条款信用证,国外银行操作比较娴熟。中国的商行在操作上还很不专业,往往当作生效信用证操作,在MT700中也没有很好地加入条款内容。建议到外资银行去开Non-operative LC.和国内银行打交道。
八、供货方接到预开未生效信用证后通过银行开出信用证金额2%的履约保函(PB)和货物证明(POP)。合同签署后,卖方必须提供货权证明(POP),买方可以自费访问货场根据货物证明(POP)验货,验货后几日内买方开出不生效信用证,供货商开出2%履约保证金激活买方不生效的信用证,然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备货和支付。
九、买方接到履约保函(PB)和货物证明(POP)后,买方信用证被激活,但是没有付款。2%PB是国贸惯例,如果卖方连PB都开不出,诚想他们是否有能力履约呢。POP 可不仅仅包括货权证明、一
定要卖方要内陆运输合同、港口协议和船运公司协议,要有大一点的律师行公证才行。
十、供货方备货装船开始,装载之前商品进行检验并交纳检验费用,可由CCIC/SGS在装货港在买家代表的监督下检查。买方有权利委派代表出席整个装载过程。卖方将支付SGS/CCIC在装货港的检查费用。此时信用证虽然生效,但是没有付款。还是用SGS(瑞士通用公证行)吧,我们中国买方当然希望CCIC(中国商检认证集团),但是卖方往往会拒绝。
十一、在CFR价格条款下,货物装载到卖方付运费的货轮上之后,卖方拿到海运提单并及时通知买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FOB=离岸价,CFR=离岸价+运费,CIF=离岸价+运费+保险。
十二、在货物离开装运港口后一个合理时间内,卖方向银行提供海运提单、形式发票、SGS/CCIC出具的检验证明、以及货物原产地证明。银行审单无误后,货款由开证银行划拨。按执行操作合同的细节去处理就可以了。
十三、货物在海洋运输期间,出现的意外风险事故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货物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110%信用证金额赔偿买方损失。保险最好是我方来承保。十四、货物到港后,货物需要进行法检,并由CIQ(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具卸货港口的货物品检验证书,并作为本次交易的最终付款依据,用剩余的货款进行调整支付。货到港口检验也不是简单的事,最好的结果肯定会出现溢短装,所以尾款调整也不一定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