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二)掌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三)掌握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
(四)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五)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六)熟悉银行卡的分类和票据追索
(七)熟悉预付卡相关规定
(八)熟悉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会计初级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九)了解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十)了解国内信用证
(十一)了解票据防伪知识
本章内容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第三节 银行卡
第四节 预付卡
第五节 结算方式(重点)
第六节 票据的一般规定(重点)
第七节 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重点)
第八节 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分值预测:20分以上
第三章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重点: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难点: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知识点一:支付结算的含义及原则(轮换考点)
1.支付结算定义:
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银行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支付结算主体:银行单位、个人。
银行(含城乡信用社)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2.支付结算的原则(重点)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信用原则)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傻瓜”原则)
银行不垫款原则。(只是中介)
知识点二: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必考点)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不统一无效。(票据要统一,不统一无效)
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账户管理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依法开户)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票据不伪造、不变造)
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签章。
变造是指无权人对签章以外事项加以改变。(伪造签章,变造其他)
票据更改规定:
(1)“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票据的“三不改”——金额、出票日、收款人)
(2)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其他事项——可更改,更改处——由原记载人签章)
票据签章规定:
(1)单位、银行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单位银行签两章,单位法人两不忘)
(2)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者”盖章。
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金额等应当规范。 出票日期规范要求:
(1)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出票日期要大写)
(2)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
(月为“壹”、“贰”和“壹拾”,一到九日与逢十,以上两项要加“零”)(十一十九要加“壹”)
【解释】考生应掌握“1月18日”、“10月20日”的具体写法,注意单选题。
理解记忆口诀:
月为“壹”、“贰”和“壹拾”,
一到九日与逢十,
以上两项要加“零”
十一十九要加“壹”
【历年真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出票日期“3月20日”的规范写法是( )。
A、零叁月零贰拾日 B、零叁月贰拾日
C、叁月零贰拾日 D、叁月贰拾日
【答案】C
金额要求: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金额应记两方面,中文大写与数字。两者一致是要求,不一致时就无效)
【解释】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不能以大写为准,注意判断题。
【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B、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C、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D、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答案】ABCD
第3章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重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难点:各类具体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知识点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轮换考点)
1.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符合异地(跨省、市、县)开户条件的,也可以在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可异地开户)
款人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
银行应对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审——真实完整合规)
审查后符合开立相应账户条件的,应办理开户手续,并履行向人民银行备案程序;(备案制)
需要核准的,应及时报送人民银行核准。
银行应与存款人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账户管理协议)
银行应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预留签章)
注意事项一、核准类(重点)
(1)基本存款账户
(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
(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4)QFII专用存款账户
注意事项二、备案类(重点)
(1)一般存款账户
(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其他专用存款账户
【解释】当事人应当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例题·多选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账户的开立,需要经人民银行核准的是( )。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
D、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答案】AD
注意事项三、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重点)
【历年真题·单选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款人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一定时间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该一定时间是( )。(2008年)
A、自正式开立之日起1个工作日后
B、自正式开立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
C、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
D、自正式开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
【答案】C
2.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款人银行结算账户资料有下列变更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开户银行2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1)存款人的账户名称;(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3)地址、邮编、电话等其他开户资料。(改名、改法人——5日内——变更)
3. 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以及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
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核对余额后——销户)
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不得撤销)
知识点二:各类具体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必考点)
1. 各类具体银行结算账户包括:
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等。
2. 基本存款账户(重点)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日常转账结、现金收付——一单位一基本户)
(1)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单选题)。
(工资、奖金”的支取——基本户)
(2)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异地常设机构、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开户主体有要求,独立核算在前头)
【相关链接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
【相关链接2】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当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这些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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