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有关中国流行音乐的几个问题
在探讨中国流行音乐史之前,有些问题必须预先阐明一下,否则可能会令人不解或产生误会。把这些问题弄清楚,对了解中国流行音乐,尤其是中国流行音乐的历史部分,我想可能会有一些帮助。
一、 通俗音乐与流行音乐
我国歌坛上有一件怪事,那就是非把流行歌曲叫做“通俗歌曲”不可。其实这是错的,起码也是意义不确切。
音乐的大分类只有两种:严肃音乐和通俗音乐。还有一些具体以音乐特点和功能为依据的小分类,决不能与这两大类相提并论。它们不是同一层次和流派的。如艺术歌曲、抒情歌曲、
校园歌曲、队列歌曲等。通俗音乐是相对于严肃音乐而言的一个大范围,大概包括轻音乐、轻歌剧、民间音乐、民歌、众歌曲、进行曲、舞曲,美国首先流行的爵士、布鲁斯、摇滚、迪斯科、另类(非主流)、乡村歌曲等。还有一大支,就是世界各国均有的流行歌曲。由此可见,流行歌曲是通俗音乐中的一种,这涵盖在通俗音乐之内,而不能代表全部通俗音乐。打个不一定完全正确的比方,它们是父子关系而不是兄弟关系,更不是一回事。现今歌唱比赛中分成“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历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一直沿袭了这种叫法。依上述的分类,民歌也属于通俗音乐范畴的,那么顺理成章民族唱法也可以叫做“通俗唱法”喽!这样岂不乱了套?
音乐界有那么多专家,难道他们不晓得这个道理?原来这件事在当年有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那个发展高潮的流行歌曲曾被认为是“靡靡之音”、“黄歌曲”,1949年以后都转到香港去发展了,所以1949-1979三十年,内地是没有流行歌曲的。有人形容流行音乐被扫地出门了。但它在港台却没有停止发展,形成与上海时期一脉相承。粉碎“四人帮”后,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政策,流行歌曲又转回了娘家。以前一段经历年轻听众不甚了解;粉碎“四人帮”后的情况还应记忆犹新。邓丽君的录音带最早传入内地,几次被明令禁止播放。李谷一基于歌唱家的敏锐,首先在演唱电视片《三峡的传说》插曲
《乡恋》中,应用了气声技巧,结果引起轩然大波,批判之声不绝于耳。实际上,她只是位民歌手,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流行歌手。真正应用流行唱法的程琳,曾经历三次沉浮。连苏小明演唱的“军港之夜”也受到批判。当时发生这些事并不奇怪,因为计划经济是不会允许具有明显商业特征的流行音乐存在的。这是作为经济基础对与其相适应的上层建筑的要求。但不应动辄就提到政治高度,流行音乐没那么坏!对流行音乐的态度,反映出当时不同经济体制的较量。
在1983年的全国轻音乐会议上,绝大多数专家认为,对流行音乐不能硬性禁止,应允许其存在而因势利导,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但对于称呼,为了避免使人联想到三、四十年代的流行歌曲,就定了“通俗歌曲”这个名字。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那不是现在,毕竟那是1983年啊。但从此,流行音乐有了合法身份,与西洋传统唱法歌曲、民歌形成鼎足三分之势,却一直沿用了“通俗歌曲”这个意义不确切的名字。
还有业内人士提到,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歌坛开始出现一批抒情歌曲,如李谷一演唱的《乡恋》,朱逢博演唱的《美丽的心灵》,郑绪岚演唱的《太阳岛上》,苏小明演唱的《军港之夜》等。它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流行歌曲,而是同属通俗音乐范畴的其他类
作品。似乎这也是把流行歌曲叫做“通俗歌曲”的根据之一。其实这些歌曲只是我国歌坛向流行音乐跨越的过渡性作品。如果在今天歌唱比赛的流行唱法组,再用当年的唱法演唱这些曲目,评委都不会承认的。
如今已过去二十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搞得有声有,作为文化上层建筑的流行音乐也发展得蓬蓬勃勃。不应再沿用1983年那个特定历史背景下,所不得不用的这个意义不确切的名字,应当实事求是。“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件事还要靠音乐专家和文化管理部门共同来完成,把恰如其分的名字还给流行音乐。
二、什么是华语流行歌曲
上面已论述了通俗音乐与流行音乐的关系,以说明把流行歌曲称为“通俗歌曲”意义不确切。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现今歌坛常常出现“华语流行歌曲”一词,“华语流行歌曲”又是什么?它与中国流行歌曲是什么关系?
我国历史悠久,有高度的文明,文化底蕴深厚。仅就流行音乐而言,至今已有八十余年的历史,其中有光辉灿烂的篇章;也有不可替代的发展高潮。其影响深广,具有明显的国际
性。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这种流行歌曲。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东南亚就传播中国流行歌曲。那时他们尚不能自己创作,而是直接传唱中国流行歌曲。这个问题从中国流行音乐第三发展阶段——台湾时期以后,逐渐更加明显,到今天已经非常突出。
在中国本土(包括香港、台湾地区)以外的国家,尤其是东南亚一些国家,也在唱这种流行歌曲,并且都有很好的歌曲创作和音乐制作。大家都知道,潘秀琼、林竹筠、陈芬兰、黄露仪(黄莺莺)、韩宝仪、许美静、孙燕姿、岳雷、秦咏、李思松、黎拂挥是新加坡籍;华怡保、张小英、蓝英、刘秋仪、柯以敏、罗宾、庄学思、巫启贤、巫奇是马来西亚籍;善唱《成吉思汗》的艾慧那是印尼籍;翁倩玉、陈美玲、璐璐是日本籍;洛城三兄弟是美国籍。他们虽都是炎黄子孙,便行政国籍不是中国,只是所演唱的这些流行歌曲,运用的语种都是华语,与中国流行歌曲是一样的。但因有国籍的区别,称华语流行歌曲,意义更为准确。华语流行歌曲传播的范围很广。当然,我们中国流行歌曲也是属于华语流行歌曲范畴的。
三、1949-1979三十年内地没有流行歌曲
流行歌曲是通俗音乐中的一种。可以说是产生于城市,有着鲜明的朝代性,易于在众中广泛流传,发展中趋向于国际化,又有着明显商业特征的一类音乐。艺术上也有很多不同于其他音乐的特点。仅从其作曲特点上,便可以看出它与其他音乐的区别。
中国早期流行歌曲,特别是第二发展阶段前半部上海时期,以周璇为代表的风格。曲中装饰音、上下滑音多,有长切分音,高音段落和低音段落的明显对比,加上具有特的演唱风格,形成了婉转、轻柔、松弛、甜美的格调。现今第四发展阶段的新城市流行歌曲,远离了传统,风格又与上面的明显不同。曲中长、短切分音附点切分音多,加上小节内外每拍千丝万缕的连接,使歌词排列也随着旋律有意闪躲节奏律动。歌词白话长句字数多,排列紧凑形成短音符号。还有多种多样的起头,无穷动的结尾,有规律的反复。再加上轻声、气声、泣声、叹声、哑音、哭腔、延时处理等多种技巧处理,使歌曲表现出俏丽、新巧、抒情、有力的风格特点。感情起伏波动大,低徊处如絮耳语,高亢处如海浪奔腾。
1949年共和国成立后,逐步禁唱流行歌曲,认为属于“靡靡之音”。从此,在内地被扫地出门,后来都转移到大陆以外的香港去发展了。有人说:“哪里有人,哪里就有音乐。”还可以接上两句,那就是“哪里有城市,哪里就有流行歌曲。”人民需要它,又不准唱,就来了
代替品。有当时的众歌曲、民歌、外国歌曲等。这些歌曲是来代替流行歌曲的,而其本身属于通俗音乐中的另一类歌曲。不能把流行歌曲的定义简单看成是只要能在众中广泛流传的就是流行歌曲。流行歌曲在各方面均有自己独有的特点。但从“流行歌曲”这个名称本身来说,字面上是不够严格。因为同属通俗音乐中其他一些类别的歌曲,如上面提到的三种,也能在众中广泛流传。但因习惯的叫法已成自然,就像一些约定俗成的事物一样。在了解其真正含义的情况下,还是称其为流行歌曲相对更恰如其分。
四、中国流行音乐的发展 上海——香港——台湾应是一脉相承
中国流行音乐的第一发展阶段和第二发展阶段前期,重心都是在上海,可以称作上海时期。第二发展阶段后期,发展重心转移到香港,为香港时期。第三发展阶段,重心转移到了台湾,为台湾时期。第四发展阶段风格有了明显变化,出现新城市流行歌曲,发展范围扩大。台湾仍保持领先地位,这时香港、东南亚、1979年以后的内地都有新发展,形成重心多元化时期。
中国流行音乐发展的八十余年应分为这四个发展阶段。主要依据是歌曲风格的变化,还有
因重大历史事件影响,发展重心的转移。歌曲风格变化是主要根据,再结合发展重心转移。因为风格变化是逐渐的,不会在一夜之间就全部变化完成,所以四个阶段的划分时间是大约的。每个阶段的开始,是因为中国歌坛的里程碑式人物,创作或演唱划时期作品而定时间的。但第二发展阶段前后期转变的时间1949年是准确的,那是共和国成立的时间。
1949年以后,以当时的第二歌星姚莉及其胞兄作曲家姚敏为首,很多的主要代表歌星、作曲家都转移到香港去发展了。这样明显地是一脉相承,连歌星、作曲家都是上海的原班人马。后来,在此基础上,又出现了新一代歌星如潘秀琼、崔萍、葛兰、刘韵、顾媚、潘迪华、蓓蕾等。
第三发展阶段重心由香港转移到台湾,没有重大历史事件影响,而是事物久盛必衰的自然发展规律所使然。台湾流行歌曲音乐事业发展迅速,后来居上。这主要是指国语流行歌曲重心转移到台湾后,香港发展了粤语流行歌曲,香港歌坛并没有成为空白。
到台湾时期,也还是一脉相承。台湾早期有些歌星如紫薇、美黛、孔兰薰、张琪等几乎无原创歌曲,专门演唱第二发展阶段上海、香港时期的歌曲。稍后的一些老歌星,如凤飞飞、陈兰丽、吴秀珠、张俐敏、黄晓君,也几乎没有不翻唱老歌的。连后来的费玉清、蔡
琴、蔡幸娟也以演唱老歌见长。而且社会制度相同,半殖民地租界都属于酱主义体系。即使1979年之后,内地的流行歌曲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起来的,与港台、海外相比也是大同小异,因为流行音乐是市场经济体制所属的文化上层建筑。
五、中国流行音乐的发展与电影密不可分
这是中国流行音乐发展中一个鲜明的特点。主要是由一代歌后周璇领导了这股潮流。当时的歌坛上,没有歌舞团体表演,也很少有歌星以灌唱片为主业。只有第二歌星姚莉和少数歌星例外。姚莉未进电影界,除灌唱片,组织大同乐队在各电台播唱歌曲,而大多数都以拍电影为主,而不放弃歌星本,以在电影中演唱插曲,这样的特殊的影歌双栖形式出现。从而树立起了中国的一个电影门类——歌唱片和歌舞片。以周璇来说,电影公司、唱片公司老板利用她的歌唱艺术获利赚钱;另一方面,周璇也在此中得到艺术上的成功,带动了其他许多歌星也走这条道路。如同期的白虹,龚秋霞、张翠红。稍后一些的李丽华、白光、李香兰、张帆等都拍过这种类型的片子。连不是歌星出身的电影演员,如当时著名的袁美云、陈燕燕、裳、王丹凤、陈娟娟等,也都能亲自演唱电影插曲,而不需请专业歌星来配唱。从这个时候更加巩固了电影歌曲的地位,以至一直延续到今天,影视中必
不可少的片头主题歌、片尾曲和片中插曲,与故事情节相得益彰,互作推进。因而也形成了如今流行歌曲中的一大类——影视歌曲。
在研究中国流行音乐发展之时,必然带上电影仪。“扯了耳朵肋也动”,更形象一点来说,就像双胞胎中的畸形——连体婴,很难把他们分得开。
什么是轻音乐六、中国流行音乐发展梗概
中国流行音乐的发展,从奠基人黎锦晖先生从事音乐活动算起,至今已有八十余年的历史。根据歌曲风格的变化和发展重心的转移,可分为四个发展阶段。第二发展分阶段中间出现了重心的转移分为前后两期,加上中国流行音乐发展史前的学堂乐歌,这样共有六个部分。
在流行音乐出现之前,只有在学校里学生演唱的学堂乐歌。先在学生中演唱,后来也在众中广泛流传。可以说是没有出现流行歌曲之前的流行歌曲。主要词曲作家代表为李淑同(弘一法师)、赵元任和沈心工。
第一发展阶段:1917-1936年(上海时期)
从中国流行音乐先躯黎锦晖先生从事音乐活动算起,中间以其反封建的明月歌剧社为线索,先以儿童歌舞剧如《三蝴蝶》、《麻雀与小孩;歌舞表演曲如《可怜的秋香》、《寒衣曲》等开始,继而创作了中国第一批家庭爱情歌曲,即流行歌曲《毛毛雨》、《妹妹我爱你》、《桃花江》、《特别快车》等。本期终止于明月歌剧社音乐团体的解散,众歌星大都进入电影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