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心区大力支持软件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2.23
【字 号】天政办发〔2020〕2号
【施行日期】2020.0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软件业
正文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心区大力支持软件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天政办发〔2020〕2号
 
双软企业认定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有关单位:
  《天心区大力支持软件产业发展十条措施》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3日
 
天心区大力支持软件产业发展十条措施
  软件产业是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支撑型、引领型产业,天心区作为中心城区和高校聚集区,有着发展软件产业的良好产业基础、人才资源优势、楼宇空间优势和服务配套优势。为吸引软件专业人才快速聚集,支持软件企业快速发展,做大做强“天心数谷”,天心区决定实施“天心区大力发展软件产业三年行动计划”,整合相关产业资金,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软件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在“长沙软件产业再出发”中贡献天心力量。具体支持政策如下:
  一、企业入驻补贴。为鼓励软件企业大量招引软件专业人才,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对新入驻天心区的软件企业,给予租金、购置办公用房、装修及物业管理费补贴。租金补贴方面,鼓励大量集聚软件专业人才,按人均10平方米的标准,50人(含)以上按照30元/平方米*月,50人以下按照20元/平方米*月,连续三年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在区内实交的租金总额。购房补贴方面,在园区购买办公场所的按照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在园区外购买办公场所的按照3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
超过200万元。装修补贴方面,对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00人的软件企业,根据核定面积,按照3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装修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60万元,在企业入驻后三个月内补贴到位。物业管理费补贴方面,自入驻时间起,三年内根据核定面积,按照2元/平方米*月予以补贴。(以上租金、购房、装修、物业管理费补助所指房屋面积以该企业在本区缴纳社保的软件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责任单位:天心经开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专业人才奖励。支持软件企业进行“双软评估”。对通过“双软”认证的企业,支持享受“双软”税收优惠政策。入驻天心区的软件企业,对其高管和专业从业人员,三年内以实缴个人所得税市、区级部分为计算依据,奖励到人。支持区内软件企业扩大规模,单个企业首次年度连续在区内缴纳社保满一年的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达50人、100人、300人、500人、1000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4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专业技术人员核算以初级软件工程师为基数,一个中级软件工程师相当于1.5个初级软件工程师,一个高级软件工程师、架构师或项目经理相当于3个初级软件工程师的方式折算。(责任单位:天心经开区管委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三、入规升高上市奖励。软件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四上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2万元奖励。鼓励软件企业上市融资做大做强,对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等上市后备企业依相关办理程序予以补助,最高补助或奖励300万元,同一企业不能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天心经开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金融事务中心)
  四、支持研发创新。支持软件企业在天心区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长沙工作站进行软件著作权的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300元/件的标准,由区人民政府、园区全额补助。对在天心区新申报并获得软件专利权、生产性软件著作权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3000元/件、1000元/件的奖励。每年从上年度获批的市场应用良好、前沿性的软件专利权和著作权成果中评选出若干个优秀项目,根据产出效益分等次分别给予10—1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天心经开区管委会、文化(广告)产业园、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金融扶持保障。区财政出资1000万元成立软件产业风险补偿基金,与辖区内金融机构合作,对在天心区注册的软件企业予以信贷风险补偿支持。以软件专利或著作权质押形
式向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贴息,补助金额以企业当年区级财力贡献为限。(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事务中心)
  六、支持产学研合作。由天心国资集团、天南公司出资设立天心区软件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区内软件企业发展。成立天心区软件行业协会,区财政每年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区内软件企业建立研发基地、技术中心和专项实验室等,鼓励辖区内高校发挥师资力量优势和校区空间优势,与专业机构合作建立孵化器,鼓励高校师生的科研成果就地转化,视成果“一事一议”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天心经开区管委会、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
  七、做好人才服务。发挥中国长沙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优势,为入驻辖区的软件企业提供专业化的人才招聘、灵活用工服务,区财政和园区按实际用工人数给予300元每人每年的奖励。为辖区软件专业技术人员就近提供职称评定咨询、培训等优质服务。积极引导微软等权威评级机构在天心区设立软件人才认证中心。支持湖南大数据交易中心开发人才灵活用工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组建“码农社区”等平台,为软件人才交流沟通打造平台。(责任单位:天心经开区管委会、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
  八、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区数据资源局将非涉密政务数据资源向区内软件企业免费开放共享;在天心软件产业园核心园区建设共享机房,免费开放共享;天心经开区管委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向区内软件企业免费开放共享;园区购买的国家超算长沙中心园区服务站的超算资源、存储资源向区内软件企业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天心经开区管委会、区数据资源局)
  九、应用场景打造。确立“以应用场景育企业、以市场换产业”的思路,大力发挥天心区企业服务中心和天心经开区企业产销对接服务中心的作用,帮助软件企业拓展市场。每年设立若干个应用场景项目,支持区内软件企业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区数据资源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一事一议”政策。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软件领域内国内单项前十强企业等国内外龙头软件企业落户我区,或在我区设立地区总部、研发基地、技术支持中心且吸纳软件技术人才特别多的软件企业,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具体协商优惠政策。
  本措施适用范围是工商、税收在天心区的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在上述企业工作的软件专业技术人才。具体扶持对象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认定。
  本措施与省、市政策如有重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凡享受本措施的软件企业,须承诺政策享受完成后五年内不得迁出我区,如有违反须退还已享受的全部资金。
  本措施中所指的软件专业人才由天心区软件行业协会认定,每年进行发布,由市场认定人才划分标准。
  本措施暂定三年,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具体申报细则及审核程序并及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