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户 篇1
在目前全国上下进入法治建设的新时代,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的状态又如何呢?为了解现今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况,更好地加强和增进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我们选择几个乡镇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农民法律意识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目前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
1、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多年的普法教育,全县农民法律知识贫乏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的改观,农民的法律、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民知道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总体来看全县农民的法律意识依然相对淡薄,传统意识较浓,农村法制宣传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法律素养低,害怕打官司,对法律缺乏信任,薄情优先于法。从走访的人员和媒体披露的大量案件来
看,在一部分农民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或者想寻求法律保护,确不知道该如何着手;也有一些像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总以为大家是熟人、朋友,不会出问题,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更有甚者,一些村干部的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法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意识浅薄。大多数的农村村民不懂得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更多的人认为法律不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而在更多的限制人的行为的发生。在很多的村民自治选举中我们看到很多村民出售自己的选票,候选人用金钱买选票的事情屡屡发生。他们不知道这样滥用自己权利的后果是导致选举结果并不能达到真正实现村民自治的目的,而以损坏自己的利益告终,而这种权利、义务意识的浅薄最终不能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
3、农民法律意识存在误区。觉得上法院打官司不是手段,特别是涉及到民告官如土地征用赔偿等问题上更是望而却步。由此造成许多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司法调解等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演变成了问题。法律意识上的这一误区直接造成对`信赖往往胜过对法律的信赖,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工作量以及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二、产生的原因
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文化知识面窄,谈不上什么系统的有条理的学习法律法规,广大农民获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广大农民头脑中所占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触犯刑律的行凶、抢劫、盗窃等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生命财产的犯罪,行为人也并非无知到是否偿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们仍然铤而走险,这纯粹就是法律意识的问题了。
三、针对以上的现象,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1、营造一个大家都积极参与的学法守法的舆论氛围。现在的传媒的力量是巨大的。各类传媒应该要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或是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以直观的方式入手,来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这个方面,宣传机构、普法机构应义不容辞的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2、号召有关部门编写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材。广大农民的文化水都偏低,枯燥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肯定不适应他们,所以要编写出适合广大农民的法律学习资料。在我们的农村,各类案件时有发生,法律宣传的素材应该讲并不缺乏,只是说没有下大力气、下功
夫去收集整理。编写好宣传材料,最好条文结合实际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摄农村生产生活与法律相关的电视短片,贴近他们的日常生活,这样的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建立一支专业的普法队伍。首先,这支队伍应该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水,熟悉基本的法学理论。同时,他们也应该要熟悉农村、农民的日常生活,知道农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么,农民经常发生的纠纷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宣传日,搞好法律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普法队伍得长期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促进农民的法律意识的提高。
农村贫困户调查报告 篇2
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应家坞村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已过上了基本小康的生活,但是由于农村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还有一部分农户收入水平较低、收入增长缓慢甚至下降。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延缓农村的全面小康进程,制约了农业的发展,也是引发社会经济中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关注农村低收入户的增收问题,对农村居民总体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现实意义。
为了摸清新的时期贫困产生的原因,为下一步农村开展扶贫工作制定切合实际的战略决策,驻村以来,对应家坞村部分贫困住户进行了调查,在分析低收入农民的现状特征及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具体措施。
一、被调查贫困户的基本情况
在扶贫调查收取的17户资料中,人均收入少于1500元(浙江省20__年的贫困标准)的绝对贫困户占有12户。12户贫困户共有人口34人,劳力9人,外出打工5人,人均收入502.5元,其中劳务收入123.2元,占24.5%,种植业收入254.6元,占50.5%,养殖业收入87.8元,占17.4%,其它38.4元,占7.6%。人均拥有耕地0.89亩,人均占有林地0.64亩,人均拥有口粮239.5公斤。住土草房2户,占16.7%,住土瓦房5户,占41.7%,住砖瓦房及板房2户,占16.7%,住危房1户,住楼房1户,无房户1户。
二,贫困原因分析
从收入支出角度来说,贫困是收入少,而正常必需的支出相对收入又较多的情况下产生的,导致不能解决起码的温饱问题。对贫困原因调查主要采取对农户个别访谈和通过村两
干部座谈的方式进行,从收入和支出两方面来调查农民的贫困原因的。根据整调查情况,贫困原因有:
1、缺文化致贫。
文化程度低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根据调查统计结果,12个贫困户中家庭主要劳力是文盲和初识的有2户,占16.7%,小学文化程度的有5户,占41.7%,初中文化程度的3户,占2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2户,占16.7%,高中与初中文化程度之和只占41.7%,比例非常少。家庭主要劳力是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2户家庭,人均收入为532.94元,而家庭主要劳力是文盲和初识的2户家庭,人均收入仅为417.00元。人均收入在500~826元的家庭中,有10.5%的家庭主要劳力是文盲,而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家庭中,家庭主要劳力是文盲的竟达36.6%。
缺文化必然导致观念的落后,观念落后是贫困的根源。贫困地区不少农民对商品经济至今还很不习惯,他们一贯视农为本,宁愿守着土地受穷,也不愿昌险出外经营工商业;许多农民听天由命,消极悲观,缺乏信心和勇气,把希望寄于“老天爷”风调雨顺;依靠国家支援,救济的“等靠要”思想非常严重,视吃救济、拿补贴为理所当然;观念保守,不愿接受新
技术,甘愿受穷。
2、自然灾害致贫。
因自然灾害导致贫困的,也有2户,占16.7%的几率。因灾贫困是目前绝对贫困最根本的原因,对这种贫困,脱贫速度慢,是比较难以改变的一种贫困。在应家坞村调查中的有两户村民。因灾贫困也是返贫的根本原因,由于国情所决定,上世纪我国的脱贫标准低,有些农户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又加入贫困的行列。
3、因病、残致贫。
因病、残导致贫困的原因,在所有贫困原因中占第一位,共有4户,占33.3%的概率。这可能是收入太少的农民,用在治病上的支出更少的原因。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生病无钱医治,不管不问的贫困户在农村比较常见。由于我国农民还没有享受医疗保健待遇,农民看病治病,都是自己负担,一年中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病稍大一点,一般农民的家庭都承受不起,贫困家庭更是承受不起。在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本来就少,农民家庭成员中,如果有人生大一点的病,就会给贫困的家庭带来更加贫困,如果是大病,只有听天由命。另外家庭成中有残疾,也是导致家庭贫困的根源。
农村教育调查报告4、缺耕地致贫。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要是没有耕地,也就无法生存。我国进行大规模的扶贫已有近20年了,农村不少家庭摆脱了贫困,现在剩下的一些贫困户基本是比较难以脱贫的贫困户,大都是分布在库区和偏远的山区,有些交通不便,自然条件恶劣、耕地、水资源少或耕地质量差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调查中发现,由于缺耕地导致贫困也有1户,由于应家坞村人均人均耕地仅有0.1亩。这么少的耕地,加上贫困地区农民文化素质差,不能适时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从种植业获得的收入自然就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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