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均衡问题不仅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当前党和政府的实事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于2010获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荣誉称号,但由于种种因素,我市义务教育离高位均衡发展还存在一些距离。为此,市教体局专门组织人员于2月中下旬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义务教育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深化教育改革,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师素质,巩固“两基”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
(一)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我市紧紧抓住国家对农村教育加大投入的机遇,大力实施规范化学校建设、初中校舍安全工程、“班班通”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12所合格学校,在合格学校共11所正在建设中。全市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达40万平方米,生均占有校舍8.04平方米;小学体育运动场(馆)
面积达标率为61%,体育器械配备达标率72%,音乐器械配备达标率65%,美术器械配备达标率64%,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率90%;初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率为81%,体育器械配备达标率84%,音乐器械配备达标率88%,美术器械配备达标率72%,理科实验仪器达标率87%;小学和初中微机拥有量达2268台,图书藏量达202万册。
(二)队伍素质稳步提高。我市出台并实施了教师、校长管理暂行办法,加上“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教师心灵建设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机制不断革新,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大为提高,全市小学、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9.7%、97.3%。省、市、县、乡、校五级骨干教师梯队基本形成,省级骨干教师5人、市级27人、县级365人。完成继续教育新一轮培训,培训率100%,校长持证上岗率为100%。
(三)教育质量逐年提升。坚持德育为首,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日益优化,全面启动新课程改革,教师的教育理论和教育观念得到更新,素质教育理念深入人心。相继开展了“提高教学质量年活动”和“责任效益年活动”,大力实施教育教学两项常规管理,进一步完善考试评价体系,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升,学业水平监测成绩逐年提高。
(四)教育管理空前强化。办学体制实现了由“人民办”向“政府办”的根本转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2008年全市公用经费1122万元、维修费224万元、贫困寄宿生补助136万元,2009年公用经费1351万元、维修费224万元、贫困寄宿生补助136万元,2010年公用经费1417万元、维修费224万元、贫困寄宿生补助171万元,教育经费投入呈逐年增长的良好态势。坚持依法治教,学校管理不断加强,办学行为不断规范,教育行风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突出“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着力解决人民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两基”成果巩固提高,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巩固率分别为100%、99.8%,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巩固率分别为100%、98.8%。全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194所,其中普通初中34所,小学160所。全市小学和初中共有 个教学班, 名学生,教职工总数达 人,其中专任教师 人,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9.4%。
二、我市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主要表现
从总体上看,我市义务教育发展仍然处于不均衡状态,主要表现为区域发展不均衡、城乡发展不均衡和学校之间发展不均衡。县城学校与乡镇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与面上小学之间
的办学水平上存在着较大差距,无论在办学条件上,还是师资力量上,都有明显差距,这种差距成为“择校风”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一)办学条件不均衡的具体表现。一是“城区学校太挤”。城区小学班额严重超员。城区的市一小、市二小、金庄小学等三所小学共设计规划 个班,容纳学生 人,实际开班131个,容纳学生7365人,超负荷接纳学生4962人。平均班额65人,超省规定20人,最大班额已达82人,超省规定班额37人。但是,乡镇在校学生不足100人的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却多达150余所。二是“农村学校太弱”。我市27所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仅有12所达到了合格学校建设标准,还有15所学校由于配套设施设备不全,无规范的食堂及餐厅,无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等,而其他乡镇的联校及村小在基础建设、设施设备的配备上更加落后,普及合格学校任重道远。三是农村学校“先天不足,后天乏力”。近年来,我市学校校舍经过大力度的改造与建设,基本消除了危房,城乡之间在校舍方面差距主要表现在功能室、行政用房、生活用房、生均用房等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教育信息化步伐越来越快,在信息技术装备方面农村学校与城区学校又逐渐拉开了距离
(二)师资力量不均衡的具体表现。一是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中青年教师主要集中在高
中学校,中老年教师集中在中、小学。“哥哥教高中,叔叔阿姨教初中,爷爷奶奶教小学”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目前,我市小学专任教师的平均年龄达41岁,乡镇面上小学专任教师的平均年龄是45岁,部分小学51岁以上教师占70%以上。二是专业学科教师缺乏。在中小学,数学、语文等学科教师占大多数,而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和计算机等学科教师却很少,大部分农村小学音乐、美术、体育、英语、计算机专业教师远远不能满足正常的教学需要,只能以非专业的兼职教师代替,或者改上其它科目。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村级学校缺乏音、体、美、英语教师,90%以上的村小还存在包班的现象。三是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不高。2000年至2007年,我市一直未招聘应届毕业生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来。期间,随着初中学生入学进入高峰期,不得不从小学高年级教师中选拔优秀者进初中任教。2008年来,新一轮小学入学高峰期的到来,我市以每年不少于5000名学生的速度递增,教育资源特别是师资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又不得不从初中选调部分教师到小学任教。这些“层层拔高”、“时宜调整”的做法把原本合格的教师变成了不合格的教师,把原来的骨干教师变成了一般教师,直接影响教育教学水平和整体专业素质。同时,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在一些村级小学,教师大多数都是本乡教师,而部分教师大多由以前的民办教师转录,没有接受过正规师范教育,年龄偏大、学历层次低、知识老化严重,在推进新课
程改革过程中,部分教师明显跟不上课改新要求。四是农村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流失严重。由于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艰苦、经济待遇不高、部分教师无房住,导致农村教师队伍不稳、师资流失严重,已成为当前农村中小学十分突出的问题。具体表现是部分优秀教师流向城市,小学骨干教师流向初中,初中骨干教师流向高中;从办学条件差、待遇低的学校流向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据调查统计,我市4所城区初中学校骨干教师人数占72.3%,而10所农村初中拥有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占27.7%;7所城区小学骨干教师人数占63.9%,而农村小学拥有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数仅为36.1%。农村教师流失的加剧,后备力量的薄弱,进一步加剧了教师聘任过程中的拔高使用,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五是管理队伍和水平存在差异。虽然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走进新课程已经多年,但我市农村教师,包括一些教学管理者,尤其是一些村级学校教师教育理念转变不大,重应试、轻能力思想依然比较严重,个别学校连基本的教学常规都达不到要求。
以上问题的存在,究其原因如下:
(一)教育政策过于向城区倾斜。多年来,由于教育资源十分有限,为使有限的资源效用最大化,国家一直实行城乡非均衡发展模式,使教育政策重点向城市倾斜,以农村支持城
市,优先发展城市重点校、示范校,从而带动整个区域教育事业的发展,多年沉积下来,造成了城乡教育差距扩大的局面。近几年,虽然我国进入“城市支持农村” 的发展新阶段,但对教育而言,这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过程,而是一个长期甚至是漫长的过程,城乡教育差距在短短三两年时间内不可能缩小到接近平衡的程度。
(二)教育管理体制不顺。在“人民办教育”政策时期,由于各地对教育事业发展理解不同、甚至个别有狭隘的本位主义思想等原因,导致全局意识体现不明显、步调不一致,甚至各自为政,加上当地乡镇、村委多方插手管理学校,不利于学校管理,学校班子不团结、缺乏战斗力现象时或存在,教师队伍建设缺乏长远眼光,客观上拉大了城乡教育差距。我市实行政府办教育以来,政府根据新《义务教育法》精神,落实了“发展先发展教育、建设先建设学校的”战略方针,理顺了管理体制,为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
农村教育调查报告(三)师资管理政策不完善。教师编制政策重城轻乡,城区学校办学规模大,班额也大,农村学校规模小,班额也小。优秀大中专毕业生都优先留在城区,全市教师流动只是“单行线”,即只从农村向城区,而城区教师基本没有到农村任教。教师管理政策不够完善、缺乏科学长远的教师流动机制,农村教育缺乏政策吸引,导致教师只出难进。
(四)农村教育资源整合不够。面对农村学校散、小、弱状况,尤其是村小较多、学生太少、师资紧缺状况,对大力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与撤并小规模学校挂钩的顾虑较多,使有限的教育资源效用未能实现最大化。
三、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对策建议
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是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级学校在办学经费投入、硬件设施配备、教师资源调配、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大体处于一个比较均衡的状态,与义务教育的公共性、普及性和基础性相适应,为人人享有公平、公正教育权利提供充足的保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首先是推进县域内的均衡发展,核心问题是教师和校长队伍、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的均衡。县域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是要减少差异,缩小差距,巩固优势,使优者更优,狠抓薄弱,使弱者变强,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大力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深化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认识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把以人为本作为立法的基本宗旨,在实施素质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创新,以法律形式规定了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培养目标,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和经费保障机制,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的要求确定下来,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义务教育的新要求,具有较强的时代性、针对性、规范性和前瞻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对我国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了全面规划和整体安排,是指导未来10年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该《纲要》于2010年5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6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义务教育要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教育。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教育事关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践行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要在继续宣传、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大张旗鼓地、持之以恒地宣传、贯彻《纲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上来,形成共识,凝聚力量,自我加压,协同努力,大力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教育事业新发展作出贡献。
(二)遵循就近入学原则,循序渐近地调整学校布局,继续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
近年来,我市城镇化建设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伴随着城镇化的进程,我市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入城镇,农村人口逐步减少,原先分级办学时的村办小学生源减少,对分散在农村的初中、小学进行相应的调整非常必要。要充分考虑我市农村现阶段的实际,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本着方便众,有利于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减少教育资产流失,有利于争取国家和省级投入的原则和精神,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循序渐进,宜保留的尽可能保留,确需撤销的也应逐步过渡,避免出现农村小学覆盖半径太大、学生就学不便、班额过大和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等问题。要在继续巩固“两基”成果的同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可在城乡借鉴试行“一校制”、“学区制”、“联校制”等办学模式,实现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的共建共享,以优带弱,以中心校带边远校,促进相对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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