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婚外情,净⾝出户有新规:《民法典》给你真
被誉为“社会⽣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已于2021年1⽉1⽇起施⾏。随着它的出台,之前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全部“消亡”。店铺⼩编今天来讲讲婚姻家庭编。它对以往的如《婚姻法》、《继承法》等既有的法律规则进⾏了补充、整合与完善。近⼏年来离婚率⾼居不下,这部法典针对婚外情,有哪些“处罚”措施呢?⼀起来看吧。
⼀、新增离婚损害赔偿情形
婚姻法规第46条只规定了以下的4种,⽆过错⽅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但我们都知道,更多的夫妻⽣活中发现的婚外情、出轨等⾏为并不等同于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同居,夫妻违反忠实义务的,⼤多时候只能交由道德谴责,离婚时很难主张赔偿。
此次《民法典》对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做了新的补充,《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导致离婚的,⽆过错⽅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
(⼆)与他⼈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过错。
对⽐《婚姻法》第46规定,《民法典》对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增加了⼀个兜底条款,即“有其他重⼤过错”,这意味着以后因为婚外情、出轨等原因导致离婚的,⽆过错⽅可以此为由,主张损害赔偿了!
⼆、离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照顾⽆过错⽅
婚姻法规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和⼥⽅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2021年新规定离婚《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和⽆过错⽅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之前婚姻法规对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我们可以发现,《民法典》对此新增了照顾⽆过错⽅权益这⼀新的判断标准,扩⼤了离婚财产分割时,对于⽆过错⽅的保护⼒度。
这也就是说,在婚姻中由于出轨,家暴等过错导致离婚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将可能需要承担少分财产的法律后果。
该情形下只会“少分”财产,还并不会出现“净⾝出户”的地步,那么民法典有规定什么情形的过错会导致“不分”财产吗?
还真有!《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了:夫妻⼀⽅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发现有上述⾏为的,可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的“不分”就可以理解为“净⾝出户”了。本条是此次修改新增加的规定,我们分别来看⼀下这⼏种情
形的具体表现:
1、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隐瞒⾃⼰的收⼊,不如实告知⾃⼰的财产情况,或者是背着对⽅,私下购买房产/车辆等。
2、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将⾃⼰卡上的钱转给第三者,或是⽤婚后收⼊购买的房产/车辆私⾃赠与第三者。
3、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未经对⽅同意,将婚后收⼊购买的房产/车辆/理财产品等低价变卖,损害另⼀⽅的共有财产权益。
4、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将夫妻共有的车辆/家具等东西毁损、砸掉。(另外,对于毁损共同财产的⾏为应当定性为侵权⾏为,可要求赔偿)
5、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夫妻⼀⽅未经另⼀⽅同意,使⽤婚后多年积蓄在直播平台上⼤额打赏主播,明显超过⽇常家事开⽀。
6、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
例如⼀⽅伪造借条,说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过错⽅偿还⼀半,企图侵占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需要两⼈共同经营,婚外情、家暴、出轨的代价都不⼩!此次《民法典》的出台就能看得出来,其中新增照顾⽆过错⽅原则和净⾝出户的规定,就是在⽆形之中,对过错⽅做出的“处罚”呀!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上店铺进⾏咨询。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