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岗出入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闲杂人员入厂,维护本厂正常的内部治安秩序,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本厂的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所有出入本厂大门之人员、车辆必须遵守。
一、人员出入:
1. 门卫人员有权对进出厂的任何人员进行询问,查验证件,所有员工进出大门必须佩戴厂牌,并且要挂于胸前,不戴厂牌出入者,一次10元,多次不戴且态度恶劣者给予100-200元,不接受处罚者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出入;
2. 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外出,确有事由必须外出的需填写外出申请单,经主管批准签字后交于门卫人员方可外出,否则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外出;
3. 本厂职工必须准时上下班。门卫人员必须对迟到或早退人员在进出厂门时进行登记,任何人员在上班中途时间进出厂门,均应按《人事考勤管理制度》主动配合门卫进行查验或登记,停工待料的需拿有效的停工待料单经保安核准后方可发行,否则一律按早退和旷工
处理,对拒绝登记者,不得放行进出厂门;
4. 任何人均不得刁难门卫,对不听劝阻者,处以10-50元的。若故意滋事、酒后寻衅、刻意捣乱的,与门卫人员发生语言冲突、辱骂、羞辱、肢体冲突、殴打、门卫执勤人员者,依据情节轻重处以50-1000,属本厂职工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5. 长期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单位的人员必须办理并佩戴出入证进出厂,由行政部对该类人员建档管理;
6. 应聘和面试人员必须出示并由保安课暂存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并登记领取面试单后方可入厂应聘,无有效证件者,必须由应聘部门主管亲自带领并做登记后方可进入,否则一律不得入内;
7. 本厂员工亲属有紧急事由需进厂会见该员工的,必须出示并由保安课暂存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并登记领取会客单后方可入厂会见,无有效证件者,必须由该员工部门主管亲自带领并做登记后方可进入,否则一律不得入内;
8. 因公来厂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其他有效证件(工作证或身证)在入厂时填写会客单,且在门卫人员征得接洽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厂接洽工作,进厂接洽工作人员出厂时交回会客单经门卫核对注销后方可出厂。
9. 本厂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带任何非本厂人员入厂,隐瞒事实、瞒骗保安进入厂区,后经发现的一律按盗窃嫌疑处理,带入者处以100-500元;
10. 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需带亲属、朋友、老乡等入厂的,需在保安课领取亲属入厂申请表经行政部核算审批,并将被带入者有效证件暂存保安课后方可带入,否则一律不得入厂;
11. 所有员工必须在凌晨2:00前回厂,超过时间的1小时之内50元、超过1小时100元、超过2羞辱门小时150元进行处理,以此类推,否则门卫有权拒绝其入厂;
二、车辆物品出入:
1. 凡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必须停车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门卫人员有权对任何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包括检查驾驶室、货箱、后备箱、摩托车坐箱等),驾驶员应自觉接受检查,不得刁难,否则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厂,强行冲岗的将给予50—200,情节严重的将追究
相关责任并全额承担相关赔偿;
2. 凡机动车辆携带物品出厂者,必须出示物品所属部门开据的出门证,并按照出门证所注物品项目和数量,经门卫清点核实后方可出厂,否则门卫有权禁止其出厂,强行冲岗者将给予100—500元,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并全额承担相关赔偿;
3. 若发现出门手续不全者和物品项目及数量不符者,将对出门条项目签批负责人和车主分别给予50-100元。若驾驶员不听从执勤门卫人员的指挥,违令驾车强闯厂门,给予200元;门卫发现出厂产品与出门条上标识品种、状态或数量不符的情况,应立即报告行政部,保安课有权对业务员或驾驶员给予200-1000元的,并按本厂相关规定处理;
4. 凡随车自带物品,原则上不准带进厂,确需进厂,必须主动出示给门卫人员,在门卫核实后方可进厂,出厂时,所运物品必须经门卫清点核实后,方可放行出厂;
5. 值班门卫有权对任何人带出厂门的任何可疑物品进行检查,若发现夹带本厂生产物资出厂,交保安课按盗窃行为处以5-10倍的;
6. 门卫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严守工作岗位,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得故意刁
难。若徇私枉法从中作弊,发现一次,给予20-200元,同时对举报者按金额的50%进行奖励。
本规定若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正补充。
****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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