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补缴社保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七⼗⼆条:社会保险基⾦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来源,逐步实⾏社会统筹。⽤⼈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不给员⼯社保的,必须补缴。
⼀、公司补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公司补缴社保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政的决定》第⼀章
第⼀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费征缴⼯作,保障社会保险⾦的发放,制定本条例。
第⼆条 基本费、基本费、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
第三条 基本养⽼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
社保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及其职⼯,国家机关及其⼯作⼈员,事业单位及其职⼯,民办⾮企业单位及其职⼯,社会团体及其专职⼈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事业单位及其职⼯。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商户纳⼊基本养⽼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员、民办⾮企业单位及其职⼯以及有雇⼯的城镇个体⼯商户及其雇⼯纳⼊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
第四条 缴费单位、缴费个⼈应当按时⾜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社会保险基⾦,专款专⽤,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挪⽤。
第五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作。县级以上地⽅各级⼈民政府劳动保障⾏政部门负责本⾏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作。
第六条 社会保险费实⾏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治区、直
辖市⼈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公司不给员⼯买社保违法吗?
公司不给员⼯买社保是不合法的,公司应当为员⼯按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规定:⽤⼈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是⽤⼈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社会保险的有关法规规定,⽤⼈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有⼀部分是要提存为社会统筹基⾦的。
因此,可以肯定地说,不缴社会保险是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综上所述,公司给员⼯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是具有强制性的,并且不受到时效的限制,根据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涉及到了国家利益,即使劳动者不主张此项权利,国家有关部门也应当强制要求⽤⼈单位履⾏缴费义务,⽤⼈单位⾃⽤⼯之⽇起开始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