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财务管理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社会保险基⾦财务管理办法的法律依据是《社会保险法》、《预算法》、《劳动法》等法律规定,具体情况下对于社保保险基⾦财务管理的具体情况,是需要基于实际的社保交纳情况,以及地⽅政府政策来认定的。
⼀、基⾦财务管理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社会保险基⾦财务管理办法的法律依据,是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中华⼈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中华⼈民共和国》等相关法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于中华⼈民共和国境内依据《社会保险法》建⽴的企业职⼯基本基⾦、城乡居民基本养⽼保险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保险基⾦、职⼯基本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基⾦、基⾦、基⾦等基⾦的财务活动。
⼆、《社会保险基⾦财务制度》对于基⾦筹集的规定
第⼗三条基⾦收⼊包括:社会保险费收⼊、财政补贴收⼊、集体补助收⼊、利息收⼊、委托投资收益、转移收⼊、上级补助收⼊、下级上解收⼊、其他收⼊等。上述基⾦收⼊项⽬按规定分别形成各项基⾦。
社会保险费收⼊指⽤⼈单位和个⼈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其他资⾦(含财政资⾦)代参保对象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收⼊。
财政补贴收⼊指财政给予基⾦的补助、对参保⼈员的缴费补贴、对参保对象的待遇⽀出补助。
集体补助收⼊指村(社区)等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的补助。
利息收⼊是指社会保险基⾦在收⼊户、财政专户及⽀出户中银⾏存款产⽣的利息收⼊或社会保险基⾦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
委托投资收益指社会保险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国家授权的管理机构进⾏投资运营所取得的净收益或发⽣的净损失。
转移收⼊指参保对象跨统筹地区、或跨制度流动⽽划⼊的基⾦收⼊。
上级补助收⼊指下级接收上级拨付的补助收⼊。
下级上解收⼊指上级接收下级上解的基⾦收⼊。
社保规定
其他收⼊指滞纳⾦、,跨年度退回或追回的社会保险待遇,及公益慈善等社会经济组织和个⼈捐助,以及其他经统筹地区财政部门核准的收⼊。
第⼗四条企业职⼯基本养⽼保险基⾦收⼊包括基本养⽼保险费收⼊、财政补贴收⼊、利息收⼊、委托投资收益、转移收⼊、上级补助收⼊、下级上解收⼊、其他收⼊。其中:基本养⽼保险费收⼊指单位和个⼈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例分别缴纳的基本养⽼保险费
对于的具体情况认定,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不同情况来进⾏认定的,涉及到有关事项的处理上,还需要基于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来进⾏合法的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社保部门来进⾏合法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