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掉头技巧详解
1、听到系统发出“掉头”指令后,考生应根据实际路况进行掉头操作。若路口有红绿灯,必须等到绿灯亮起时才能掉头。
2、路口掉头:掉头前,向左变道进入左侧掉头车道,踩离合带刹车减速,打开左转向灯,降至1挡,抬离合,到达掉头位置时迅速向左打死方向盘,沿左侧路肩左转,掉头过程中注意左右观察路况,右脚放在刹车踏板上,随时准备减速避让。遇到直行来车时应减速或停车礼让。
3、完成掉头后适时回正方向并关闭转向灯,驶入快车道后根据实际路况提速升挡。
考试员人工评判要点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2、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计算机辅助评判要点
1、掉头前未开启左转向灯的,不合格;
2、不在指定地点掉头的,不合格。
一、上车准备:上车准备按下列标准评判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二、起步:起步按下列标准评判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2、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3、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形的,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驻车档的,不合格;
5、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7、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8、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9、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10、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11、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三、直线行驶:直线行驶按下列标准评判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3、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4、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四、加减档位操作:加减档位操作按下列标准评判
1、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档的,不合格;
2、车辆运行速度和档位不匹配的,扣10分。
五、变更车道:变更车道按下列标准评判
1、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变更车道事,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六、靠边停车:靠边停车按下列标准评判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3、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线的,不合格;
4、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5、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6、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扣10分;
7、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8、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9、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七、直线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标准评判
1、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2、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3、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4、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八、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按下列标准评判
1、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2、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3、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九、会车:会车按下列标准评判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者未与其它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十、超车:超车按下列标准评判
起步技巧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3、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4、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5、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6、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7、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十一、掉头:掉头按下列标准评判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3、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
4、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十二、夜间行驶:夜间行驶按下列标准评判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3、通过急弯、破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5、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6、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7、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8、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9、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