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的红政权为什么崩溃
——从权力视角透视苏联解体的原因
权力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它能使社会有秩序地向前演进。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权力的运行,就会出现混乱、动荡,甚至会自行毁灭;一个社会如果没有自由,权力将被滥用,甚至会出现专制和暴政。因此,社会的正常运转离不开合法权力的权威,但又必须使权力得到必要的监控。
1、权力的定义
什么是权力?权力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抽象概念,可是每一个理智健全的人又都能感受到权力的存在。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世界各国的理论界对权力概念都有过不同的表述,是
个争议颇多的问题。归纳起来,在这里只介绍四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权力是“指它的保持者在任何基础上强使其他个人屈从或服从于自己的意愿的能力。”
第二种观点认为:权力是“在个人或集团的双方或多方之间发生利益冲突或价值冲突的形势下执行强制性的控制。”
第三种观点认为:权力是“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一个人或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
第四种观点认为:权力是“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或代表组织的意志支配和控制他人的力量。
2、权力的特性
权力的特性是由它的社会性决定的,可概括为以下七种:
2.1相互依赖性。
权力是一种关系,是权力主体与权力客体之间的关系。没有权力客体,权力主体就失去了权力作用的对象,也就失去了权力,从而不成其为主体;同样,没有权力主体也就没有权力客体。权力主体与权力客体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权力主体依赖于权力客体实现自己的目的,权力客体也依赖于权力主体,不对称的依赖导致服从,导致权力的产生。
2.2运行性。
运行性或动态性是权力的本质特性之一。权力幂是静止的,雨是运动着的。(1)任何权力发生作用时都有一定的指向,即将权力的目的指向一定的对象,并在主体与对象之间形成一条权力运行的轨道,权力指向与权力运行的方式相结合,充实和加强权力运行的轨道 (2)权力在运行中会出现时间上的滞迟或中断现象,需要不断地补充能量,补充能量的过程是推动权力继续运作的过程。(3)权力作用于对象之后,对象对主体的权力作用产生各种各样的动态反应,最基本的反应形式是服从或反抗。权力发生作用的过程,是某种较量和斗争的运动过程。
2.3强制性。
不是所有的权力关系都是强制关系,但是最主要的权力关系却是强制关系;同时,权力的强制性还导致权力的其他特性,所以,强制性是权力的主要特性之一。权力的强制性主要发生在狭义的权力领域,行为者B出于非利已利益而服从行为者A,这种服从多是A以强制力量为基础。这种权力关系可以说是狭义的权力关系。以暴力为基础的政治权力是这种权力关系的重要表现。政治权力不同于一般权力的根本性特点是它的特殊强制性,这种特殊
强制性表现为以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暴力机器作后盾。暴力是政治统治、政治服从的基础。虽然,国家政治权力的实现在多数情况下并非都伴随着暴力,但暴力的存在是政治权力实现的基础。权力的强制性是权力衍生出工具性、扩张性、侵犯性、腐蚀性等其他特性的根源,也是权力发挥其功能的主要原因。
2.4工具性。政治权利是什么
由于权力具有强制性,因而它又具有工具性。权力是实现某种目的的手段、工具,权力作为工具使用,可以获得其他价值。正因为权力是一种工具,可以以此去获得包括财富、地位、资格在内的其他价值,才有权力欲、权力拜物教的产生,才有对权力的争夺与斗争。因此,权力既是一种手段,又是一种目的。当已经获得某种权力时,权力是为实现某种目的的手段、工具;当未获得某种权力时,该种权力的获取就成了行为者奋斗的目的。
2.5扩张性和侵犯性。
权力的扩张性表现为权力在运行过程中的自我膨胀、扩大、越权和对其他权力主体权利的侵犯。权力的扩张性产生的根源是:(1)权力主体个体心理动机的扩张性和心理空间的延伸
性。这种心理动机的扩张性和心理空间的延伸性是无止境的、无限大的,所以,一般来说,有权力欲的人总想扩展其权力。(2)权力的工具性。运用这一工具可以带来其他价值。(3)权力的强制性。由于权力具有强制性,从而使权力又具有侵犯性,侵犯其他人的权利和利益。通过强制可以把服从者变为仆人和奴隶。权力的侵犯性又促使权力扩张性的强化。权力的扩张性和侵犯性导致权力的腐蚀性。因此,权力的运行需要限制和监督。
2.6资格性。
这里的资格即角地位。作为合法的权力主体必须处于一定的角地位才能行使权力。父权是与父亲这个角联系在一起的,一个男性在其未进入做父亲的角以前,他就没有资格行使父权。托马斯·戴伊指出:“权力是社会体制中职位的标志,而不是某个人的标志。当人们在机构中占据权势地位和支配地位时,他们就有了权力。一旦他们占据这种地位,不管他们有所作为还是无所作为,都会使人感到权力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个人能力的差异,不同的人在扮演同一角时所拥有的权力量是不相同的。在我国的历史上,既有功勋盖世的皇帝,也有无所作为的皇帝。尽管有些皇帝能力很差,但他的职位、角却是权力的象征,因而出现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故事。
2.7不对称性。
所谓不对称性,即权力主体的权力总是大于权力客体的权力,不对称的依赖格局产生权力关系。权力的两端——权力指令的发出者的主体与权力指令的接受者的客体之间的权力是不平等的,权力的行使者比权力的接受者拥有较多的权力。因此,权力主体能使客体服从自己,甚至迫使他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权力不平等在一定意义上具有合理性,只有这样才能有合理的、正常的社会秩序,才能发挥权力改造社会、实现社会理想的功能。权力客体由于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他的权力量会自我扩张,从而达到与主体平衡,以至超过原主体的权力量,在新的权力较量中反客为主,从而出现新的不对称的依赖格局。虽然,权力分配的不平等具有合理性,但过分悬殊的不平等则会给社会带来灾难。权力分配不平等的程度,应以权力主体与客体能相互制约为原则。
3、权力的制约
如何制约权力?这是一切社会及国家都会遇到的难题,也是历来先进思想家费尽脑筋思考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仅在古典自然法学思想发展史上就经历了三个阶段,提出了三种主张:
第一个阶段,是以格老秀斯、霍布斯等人为代表,主张自然权利的最终保证应当主要从统治者的智慧与自制性去发现,即求助于开明专制、寄希望于统治者的贤明与自律。
第二阶段,是以洛克、孟德斯鸠等人为代表,明确主张用分权,也即权力分立的方法保护个人自然权利,并坦诚指明一旦政府无道,人民还可以收回以契约暂寄给政府或整个社会的主权。
第三个阶段,是以卢梭等人为代表,强烈主张人民主权和民主,也即人民主权论,突出强调政府是人民的办事员,至高无尚的人民可以按自己的意志废除、限制或变更政府。这三种主张,从不同的侧面指明了对权力的制约问题。事实上,光靠统治者的“开明专制”及“贤明与自律”来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这只能说是一个良好的愿望。采用“权力分立”的方法,确立起“人民主权”的思想,至今仍是人类讨论最多的问题之一。
4、苏联解体的权力分析
1991年12月8日, 伴随着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乌克兰签署《明斯克协议》宣布成立独联体,标志着苏联事实上解体。至此,曾经尽领超级大国风骚的占世界1/3领土的联盟分裂为15个
加盟共和国。具有近70余年历史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在戈尔巴乔夫上台后的短短几年就在政治剧变和独立浪潮中于1991年宣告解体,作为国家实体不复存在,曾经领导俄国人民开启伟大十月革命的共产党丧失了政权。回顾那一幕幕历史画面,我们感受到苏联解体时令人阵痛的一面。然而历史是不会逆流的,我们回顾苏共历史亦当深刻反思,追问这一20世纪政治悲剧更深层次的原因与教训。这一点,在当代中国特社会主义发展的伟大实践中无不具有深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苏联解体至今已有20多年,但是对苏联解体的原因至今仍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们看来苏联解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果。但原因也有主次之分,导致苏联解体的主要原因还是出自苏联执政党自身,高度集中的党政体制,使联邦制国家有名无实;苏共和联盟中央垄断权力,使共和国丧失实权;各种决定权集中于联盟中央,加盟共和国主权限于狭小的范围;苏维埃在政治体制中地位下降和变形,使共和国的参政议政形式化。这种高度集中的党政体制与分权性质的联邦制国家结构的矛盾,加之宪法关于加盟共和国享有主权和退盟权的规定,为加盟共和国争取国家主权,脱离联盟中央积累了动因,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将就苏联这种异化变形,高度集中,不受制约的权力运行模式为着力点,解开苏联解体的体制根源。具体如下:
4.1苏联模式中高度集权的中央官僚制度,破坏了民主集中制。
党的方针政策往往只有少数几个中央政治局委员甚至最高领导人一个人说了算。在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下,官僚主义的滋生膨胀,进而导致了民主和法制遭到严重破坏。官僚集团损害党的战斗力,丧失革命意志,对理想信念麻木不仁,使执政党与民众之间隔阂越来越大,失去了众基础和执政能力,民心尽失,以至瓦解党的组织。搞垮苏东的不是反共分子,不是外国敌对势力,而是官僚特权阶层为维护和扩大其既得利益而造成的,他们将大量国家财富占为己有,一些人甚至急切希望共产党的垮台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毁灭,以便通过国家制度的公开变更,在新制度下从法律上承认他们攫取的财富。
列宁在1922年12月24日的“遗嘱中就忧心忡忡的指出:“斯大林太粗暴,斯大林当了总书一记,掌握了无限的权力,他能不能永远十分谨慎地使用这一权力,我没有把握”。列宁的这个担心,不幸成为历史事实。斯大林时期,苏联的民主集中制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斯大林由高度集权发展到了个人专断,滥用权力的现象使列宁一贯倡导的集体领导体制遭到破坏,由于斯大林的一言一行都被看做是绝对正确的,他的独断专行滥用权力被看做是合理合法的。作为几乎被神化的人,斯大林不仅在人民众中处于一种不平等的、至高无上的
地位,就是在与其他党和国家领导人之间,也是处于一种不平等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这就使得党的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权力被严重削弱甚至名存实亡。
这种体制造成了权力的过分集中,妨碍了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立以及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妨碍集体智慧的发挥,造成了个人专断,破坏集体领导,权力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多数人就处于无权地位。在斯大林时期,工会日益官僚化,而又难于参与决定重大的国家问题。各级党的重要负责人实际上是由上级任命的,造成一种现象,被任命的领导人往往只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对来自与下面的普通党员的正确意见置若周闻,有时还对正确意见的提出者进行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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