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信用卡申请人申明条款
本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章程”)《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合约)及本申请表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完整版章程可登录招商银行信用卡网址或通过招商银行网点查询),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名即视为本人已知悉并理解《章程》和《合约》及本申请表的全部内容,并同意接受其约束。本人确认,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已就增加本人责任或限制本人权利、免除或限制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责任或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单方拥有某些权利的所有条款向本人做出相应提示和说明,本人对上述条款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该内容。
《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招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申请
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的。为审核乙方及其附属
卡申请人的信用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的目的,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并授权甲方在审核其信用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及其他相关合法机构了解和查询其资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乙方在此同意并授权甲方采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甲方超出上述权限查询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个人信用信息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并授权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其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不良信息)。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知悉并理解本授权条款,并确认甲方已应其的要求对本条款作出了相应的说明。甲方依法对收集、使用的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2、甲方对信用卡实行多卡归户管理,持卡人名下所有信用卡卡片(含主卡、附属卡)均属于同一信用卡账户。主卡持卡人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账户信用额度是持卡人名下所有信用卡卡片(含主卡、附属卡)的共用额度,也是人民币账户与美元账户的共用额度。甲方有权评估并根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及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决定调整信用卡信用额度(额度可调整直至为零)及/或信用卡等级。甲方须将调整账户信用额度及/或信用卡等级的信息通过电子(含网站公告、信用卡官方客户端掌上生活、官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短信等)、口头或书面等方式之一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账户信用额度与其附属卡持卡人共享。乙方如不愿调高,应在10日内要求甲方恢复,否则视为乙方接受。无论乙方是否接受甲方对其账户信用额度
的调整,乙方对已发生的欠款负有清偿责任。
4、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自愿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披露给招商银行集团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境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与招商银行或甲方有直接合作关系的招商银行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相关资信机构等。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自愿同意甲方有权出于为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提供综合化服务的目的视情况向其他任何甲方认为必要的与招商银行或甲方有直接合作关系的业务合作机构披露乙方及其
附属卡申请人资料。乙方了解并知悉,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机构因上述授权而获取乙方的个人信息。甲方承诺将通过签署法律协议的方式要求接收甲方披露资料的合作机构对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资料承担保密义务。5、甲方有权经乙方同意后为乙方核发其他卡种的信用卡和/或使用乙方申请信用卡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为乙方注册开通成为招商银行“一网通”用户;注册开通成功后,乙方可使用前述手机号码登录招商银行信用卡官方APP--“掌上生活”。
6、甲方根据对乙方的资信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向乙方核发信用卡。
7、乙方同意招商银行或任何招商银行附属机构(包括甲方、招商银行分行等),根据中国政府签署的FATCA 相关协议/文件,向国内有权机关提供乙方个人资料。乙方理解美国公民/纳税居民需提供美国纳税人识别号,若暂时无法提供,乙方承诺于90天内补齐。如乙方的税务身份发生变更,乙方保证会
及时通知甲方。
8、甲方的部分芯片(IC)信用卡产品除支持信用卡账户外,还支持电子现金账户(电子现金账户指具有快速支付、接触和非接触消费功能的小额支付账户)。电子现金账户具备小额快速支付、余额查询、充值等电子现金交易的全部或部分功能,不具备透支、转账、取现等其他支付结算功能。电子现金账户不记名、不挂失、不计付利息、不提供对账单。每种信用卡的具体功能以乙方申请的该信用卡产品为准。若无特殊说明,本合约所述交易均为信用卡账户交易。
第二条使用
1、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收到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签上与申请表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应当通过甲方指定的途径设置查询密码(该密码适用于客户电话语音确认身份、信用卡网上银行登录及网络交易密码验证)、交易密码(该密码适用于预借现金和刷卡消费),交易密码须逐卡设置。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使用设置交易密码的信用卡在适用区域内刷卡交易时,需要输入其交易密码并在交易凭证上签名。电子现金交易无需进行密码验证和身份验证,打印凭证也无须乙方及其附属
卡持卡人签名确认。所有电子现金交易均视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本人交易,乙方应承担因电子现金交易而产生的责任。
2、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办理的刷卡消费、存取款、转账结算、支付等各类交易,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凡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则记载有持卡人签名的交易凭证及甲方与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约定的其他证明文件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但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与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通过维萨、万事达卡、JCB、美国运通或其他非银联卡组织在及在要求以外币结算的商户、网站上使用信用卡时均以美元结算,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以外币结算方式进行的消费和预借现金所产生的其他货币与美元的清算汇率依维萨、万事达卡、JCB、美国运通或其他卡组织及甲方的最新规定办理,乙方同意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所有汇兑风险、损失、佣金、费用及收费,其中外汇兑换手续费按照结算金额的1.5%收取,上述交易均记入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信用卡美元账户,但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与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信用卡美元账户内的交易款项,甲方允许乙方用外币现钞和/或外汇存款偿还或用人民币资金购汇偿还,但如乙方或其附属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所进行的交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禁止的,则甲方不为其办理购汇手续。由中国银联提供人民币清算服务的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的交易,记入乙方
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信用卡人民币账户,所产生的其他货币与人民币的清算汇率及其他费率,依照中国银联及甲方的最新规定办理,乙方同意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所有汇兑风险、损失、佣金、费用及收费。
4、信用卡卡片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过期自动失效,但乙方使用信用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信用卡卡片的逾期失效而消灭。甲方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乙方历史用卡记录,有权决定是否为乙方更换新卡,但乙方提出到期不续卡、不换卡、销户的除外。若乙方有存续的分期交易且不愿一次性结清账务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到期不续卡、不换卡、销户申请。
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规定、甲乙双方约定以及乙方历史用卡记录向乙方收取年费。
6、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业务需要及乙方用卡情况为乙方提供到期换卡服务。乙方同意,其使用的信用卡到期换卡时,如该信用卡停止发行的,甲方有权为乙方更换其他指定类型的信用卡。乙方激活新卡即视为乙方同意该更换并接受更换后的信用卡。
7、乙方停止用卡,应在清偿信用卡账户所有账款后,及时致电甲方客户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出办理销户申请。甲方在受理账户销户申请45个自然日后,为乙方办理正式销户手续。甲方为乙方正式办理销户手续,并不意味着甲方放弃其对乙方在销户前对甲方所欠债务的追索权利,甲方继续保留对乙方销户之前及之
后发生的信用卡账款的追索权。乙方对支持电子现金账户的信用卡申请销户时,若电子现金账户仍有余额,乙方可自行选择消费电子现金账户余额或前往招商银行营业柜台进行注销和余额领回,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8、乙方有义务保管好信用卡及卡号、有效期、CVV2等卡片信息,因信用卡或相关卡片信息保管不善被他人使用信用卡,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若乙方故意将、出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持有或使用的视为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甲方有权收回信用卡,乙方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应妥善保管查询密码和交易密码,如乙方遗忘密码或需要更换密码,可通过甲方客户、信用卡网站免费办理重置密码手续。对于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自行承担。
10、信用卡如遗失、被窃或发生其它遭乙方以外的他人占有的情形,乙方应立即通过甲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客户办理挂失,挂失经甲方确认生效后即为正式挂失。凡正式挂失前所发生经济损失及正式挂失前后电子现金账户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与他人合谋或有其
它不诚信的行为,或者不配合甲方调查情况时,则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对于支持电子现金账户的信用卡,其电子现金账户余额不支持挂失,信用卡遗失、被窃或发生其它遭乙方以外的他人占有后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信用卡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或不发卡给乙方,并可授权所属机构和特约商户收回信用卡,乙方应继续承担偿还此前信用卡消费使用所产生的全部欠款和利息的义务,且乙方未偿还的账款视为于甲方收回信用卡或甲方授权机构/特约商户收回信用卡之日全部到期,且乙方应一次性清偿。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理、转让其所拥有的针对乙方的债权。
12、甲方有权随时因其认定的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有任何舞弊、欺诈或非真实交易的情形;乙方存在、出等行为时;信用卡因被取消、管制、终止、过期并不被续期等原因变为不正常状态;乙方未依约还款;乙方身故;乙方违反了本合约、《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或甲方的相关规定等)或卡片的风险控管因素,限制或取消乙方的信用卡交易,并中止或停止乙方使用信用卡的权利。
第三条对账和缴款
1、甲方将通过信用卡官方客户端掌上生活、官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和等渠道为乙方提供电子对账服务,但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与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电子邮
箱地址是正确、完整、真实的并能正常接收甲方发送的账单。乙方如需纸质账单,可在信用卡卡片核发后登录招商银行网上银行或致电甲方客户申请。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和保证人如发生工作变动、通讯地址或电话变更、或身份证件信息变更等,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紧急或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情况下,乙方同意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联系人,转告与本合约相关的信息。对于支持电子现金账户的信用卡卡片,电子现金账户的交易不列入对账单。但信用卡账户向电子现金账户充值交易(电子现金圈存)以该交易发生日期列入当期对账单,并须于当期最后还款日前进行还款;电子现金账户向信用卡账户领回余额交易(电子现金圈提)以该交易入账日期列入当期对账单。
2、乙方未收到对账单应主动查询,若在到期还款日前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异议,则视同其已认可全部交易。
3、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当期非现金交易自银行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含)为免息还款期。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当期已出账单的全部款项,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否则,自甲方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清偿日止,甲方按月计收复利,如有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一经设置信用卡交易密码,则可使用预借现金功能,即可通过ATM机、网点柜面、客服热线语音系统、网上银行(限主卡人使用)以及其他可提供现金服务的机构或渠道提取现
金或转账。以信用卡办理预借现金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由预借现金交易发生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清偿日止,甲方按月计收复利。预借现金的起息日为预借现金交易发生日。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承诺预借现金所得资金
不用于投资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5、乙方信用卡内的资金不计付利息,对于支持电子现金账户的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余额不计存款利息。当存入信用卡的资金金额超过信用卡账户下所有欠款总额时,多余的款项将形成溢缴款。若乙方欲领回卡内溢缴款,须致电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以汇款方式将溢缴款汇入乙方指定的本人账户(美元溢缴款仅限领回乙方指定的本人的招商银行一卡通账户),乙方应承担汇款手续费,汇款手续费的币种与领回溢缴本金币种一致,将从溢缴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以信用卡在ATM机、网点柜面、客服热线语音系统、网上银行(限主卡人使用)以及其他可提供现金服务的机构或渠道提领现金或转账视为信用卡预借现金交易,并按本合约规定标准收取预借现金手续费及利息。乙方账户有美金溢缴款,且超过到期还款日,未归还人民币透支款等款项的,乙方同意结汇还款,结汇汇率使用招商银行对外公布的外汇牌价。电子现金账户余额上限、每次充值交易金额上限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银行卡组织和甲方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可通过甲方指定的途径查询电子现金账户余额
或对电子现金账户进行充值。
6、乙方超过账户信用额度用款,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支付超过额度用款部分自甲方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收的利息。
7、如乙方接受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业务或服务,甲方有权代第三方机构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8、乙方可以选择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即于当期到期还款日(含)前将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款项偿还甲方。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乙方如未于每月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清当期最低还款额,除应支付循环信用利息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9、每期最低还款额为以下部分金额之总和:信用卡账户所有一般交易的百分之十;账户内所有未结清的分期交易单期金额的百分之百;前期所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账户信用额度使用的全部款项;所有的费用和利息。
10、如乙方未依约还款或存在其他未偿还的信用卡账款(如利息、滞纳金等),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通过电话、信函、手机短信、、面访、公告或司法渠道等方式向乙方本人直接催缴欠款;或向乙方提供的联系人、近亲属、工作单位或其他代偿意愿人,转告催缴欠款事宜(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将乙方的身份信息、欠款账户信息、欠款金额等提供给联系人、近亲属、工作单位或其
他代偿意愿人);或将乙方的身份信息、欠款账户信息、欠款金额等在招商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公布等。
第四条、关于联名信用卡的特别约定
1、本条约定仅在乙方领用甲方与联名卡合作方合作发行的招商银行联名信用卡(以下简称“联名信用卡”)的情况下适用。
2、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及相关信息披露给联名卡合作方。
3、乙方及其附属卡申领人同意在申请联名信用卡时一并申请成为联名方会员;亦完全知悉并了解联名方会员俱乐部的各项规定;并接受其相关服务条款。
第五条、其他约定
1、乙方与特约商户(含分期商户)或办理预借现金机构发生交易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其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纷为由拒绝偿还因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应向甲方偿还的债务。
2、乙方若未依约还款或有违法违规、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催收、依法追索并停止持卡人卡片之使用。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冻结及扣划其在招商银
招行信用卡年费行辖下任一机构开立的账户内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定期及活期存款、理财产品、第三方存管账户内款项等)以及处分相关信用卡项下抵质押物用于清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如需冻结及扣划乙方的外币存款或理财产品,乙方同意招商银行冻结、扣划、强制结汇并同意配合招商银行办理结汇的相关事项(如: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结汇汇率以招商银行结汇当时的招商银行对外公布的外币实时买入价为准;如需扣划乙方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或理财产品,乙方同意放弃其未到期存款或理财产品产生的全部孳息(如有),扣划相应资金用于偿还乙方应偿还债务后剩余的定期存款或理财产品款项将转入乙方活期账户。甲方同时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
利。
3、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赠送的各项保险及其他服务。
4、为防范风险,保障甲乙双方利益,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调查,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得将信用卡用于非消费性透支。
6、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经甲方许可办理信用卡分期付款、积分交易和兑换、电子现金业务、非接触式支付(包括但不限于VISA payWave等)或其他业务的,须遵守甲方另行发布的业务规则。
第六条甲方将提前公告或通知(甲方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通知,具体可供选择的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营业网点公告、对账单告知、告知、短信通知、报刊公告或语音电话通知等)乙方下述变更事项:本合约或作为本合约组成部分的《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的修改、《招商银行信用卡收费标准》中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信用卡有关利率的调整、卡片名称的变化等。该等变更自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乙方有权在公告期内选择是否同意该等变更。如乙方不接受该等变更,乙方应在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前终止使用信用卡,并按照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否则视为乙方同意该等变更,变更后的内容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为境内居民,双方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合约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乙方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籍人士,双方协商不成的,应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应以中文进行。乙方在信用卡申请表中填写的现居地址为相关司法文书送达地址。如有异议,双方可另行约定。
第八条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乙方确认甲方对本合约中有关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甲方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增加乙方责任
或限制乙方权利的条款,均已向乙方进行了详尽的提示和说明,乙方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合约所有条款的约束。
招商银行信用卡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利息日息万分之五
年费金卡(含AE金卡):主卡每卡RMB300元,附属卡每卡RMB150元;
普通卡(含AE绿卡):主卡每卡RMB100元,附属卡每卡RMB50元;
以上卡种首年免年费,每年刷卡6次免次年年费。
温馨提示:
VISA MINI卡主卡每套RMB150元,附属卡每套RMB75元;
全币种国际信用卡(含全币种联名信用卡)、全币种白金信用卡卡片有效期内免年费;VOGUE钛金卡、HELLO KITTY金卡(香水卡)主卡每卡RMB300元,附属卡无年费。
工本费1.芯片卡:非特殊设计芯片卡,每卡RMB5元,暂免收取。
2.特殊设计卡片(包括但不限于磁条卡及芯片卡):
(1)一般特殊设计卡,为个性款卡片(例如ONE PIECE 航海王粉丝卡个性款):每卡RMB50元,新卡核发、损坏换卡、挂失补卡均收取。
(2)专项特殊设计卡:
1)哆啦A梦卡:“神奇现身卡”卡面无工本费,申请办理其他卡面每卡RMB10元;
2)HELLO KITTY粉丝卡:申请办理首张HELLO KITTY粉丝卡免费,第二张HELLO KITTY 粉丝卡及以上每卡RMB50元。
(3)其他特殊设计卡:根据协议约定收取。
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RMB10元或USD1元。
预借现金手续费1.境内预借现金(含网银及电话预借现金):预借现金交易金额的1%,最低RMB10元/笔,境内取现不分同城异地。
2.预借现金(含港、澳、台):预借现金交易金额的3%,最低RMB30元/笔或USD3元/笔(美国运通卡-百夫长黑金卡、美国运通卡-百夫长白金卡最低收取RMB30元/笔或USD5元/笔)。
溢缴款领回手续费1.个人卡溢缴款领回:汇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最低RMB5元/笔,USD1元/笔,最高RMB50元/笔,USD10元/笔。
2.单位卡溢缴款领回:相关费率依照本行对公账户汇款的最新规定办理。
外汇兑换手续费结算金额的1.5%结付,交易币种与持卡人外币账户结算币种不一样时收取;美国运通卡-百夫长黑金卡、美国运通卡-百夫长白金卡按照结算金额的2%结付;银联单品牌卡片依照中国银联及本行最新规定办理;全币种国际信用卡(含全币种联名信用卡)暂免收取外汇兑换手续费。
挂失费每卡RMB60元;VISA MINI卡RMB60元每套或每卡。损坏换卡手续费每卡RMB15元;VISA MINI卡RMB15元每套或每卡。
快递费RMB20元/封
补发紧急替代卡手
续费维萨卡(VISA):USD175元/卡;
万事达卡(MasterCard):USD155元/卡;美国运通卡(AE):USD125元/卡。
调阅签购单手续费副本:境内RMB20元/笔,USD5元/笔。开具证明手续费RMB20 元/份
分期业务手续费单期手续费率:0%~1.67%。
按业务类别分为1期、2期、3期、6期、10期、12期、18期、24期、36期及48期等,不同期数手续费标准不同;
手续费按照分期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可一次性收取或分期收取;
根据不同情况,手续费由商户或客户承担;
手续费率与商户及客户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缴款手续费1.柜面通缴款:
上海柜面通还款手续费按RMB2元/笔收取;
河南银联柜面通信用卡还款手续费按每笔还款金额的0.1%收取,最低RMB3元,最高RMB50元;
其他地区柜面通信用卡还款业务暂免收费。
2.其他渠道缴款:本行渠道缴款免费,其他渠道按转出行或其他机构规定收费。
紧急现金支援手续费持有卡号为62开头的银联信用卡客户USD80元/笔(对于因客户原因申请成功而未使用,收取USD45元/笔)。客户预借现金同时参照我行费用标准收取手续费及利息。
增值服务使用费可积分兑换或付费获取相关权益或增值服务。
芯片卡交易查询服务费每年RMB10元,暂免收取。
芯片卡注销圈提每卡RMB10元,暂免收取。
说明:
1、其他特定产品或增值服务使用费收费标准详见各信用卡领用合约或增值服务细则。
2、以上所列费率如有变动,以本行的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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