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20202)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经济学高级创新型人才。具体要求是:
1.要求掌握坚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相关的专门知识,把握学科前沿研究动态,能够熟练地运用外语和其他现代研究手段,独立解决比较重要的科学问题。
2.学位获得者能够从事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和人文地理学等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或者从事政府工作。
二、研究方向
1.区域经济增长与可持续发展研究
2.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3.城市与区域整合
4.区域开发与规划管理
三、修业年限
博士生修业年限为3~6年,基本学制为3年。硕博连读生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生源为2年制硕士生的博士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若在SSCI 和国内最高级别检索源刊物上发表与博士论文题目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含2篇),经博士生指导小组同意,可申请提前答辩。
经济学研究生四、培养方式
1.采取集体培养和导师负责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成立本专业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为本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指导小组设组长一名。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第一负责人,博士生指导小组全程参与博士生的指导工作。
2.课程学习应在一年内完成,教学形式应以专题讲座和学术研讨为主。
3.博士生应自主完成各个培养环节。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制定个人研究和学习计划,并经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博士生应在每学期末向导师汇报学习及研究进展。
每门课程可根据课程性质选择笔试、口试、课程论文、研究报告和专业实践技能测试等适当的考核方式,内容要注重对博士生多方面综合能力的检测。课程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必修课75分以上为合,选修课60分以上为合格。
3.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应至少修得10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博士生科学研究能力和写作能力的关键环节。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学科的前沿课题,按照研究计划进行学位论文的研究与写作。学位论文的写作须经过前期审查、中期审查和后期审查三次审查。
前期审查:主要以开题报告为依据,审查学位论文的选题和研究设计。博士生应在第一学年内确定论文选题方向,选题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并经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核同意。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初进行。开题报告审查小组由博士生指导小组组成。博士生应经过认真的准备向审查小组做开题报告,指导教师也应该汇报自己的指导工作。合格者可以根据研究计划进入论文撰写阶段,不合格者需再次申请开题报告审查,两次审查时间间隔不少于2个月。
中期审查:主要以学位论文初稿为依据,审查学位论文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博士生应按照论文研究计划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在进入中期审查之前完成不少于2次的学位论文进展报告,并至少在检索源刊物上公开发表了1篇学术论文。博士生应在入学后第六学期初、学位论文答辩前2个月(根据具体情况可安排)通过中期审查。中期审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学位论文工作。
后期审查:主要以学位论文答辩为依据,全面审查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博士生需在答辩前2周提出申请,经资格考查委员会预审批准后方可进行答辩。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前提是以本人为第一作者,为第一署名单位在CSSCI 检索源刊物上发表  3 篇(其中至少1篇要发表在本学科专业刊物上)本学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在SSCI 检索源刊物发表  1 篇学术论文,并且至少有1 篇论文是学位论文的一部分。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博士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和学
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学位授予标准,通过学院、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经济学博士学位。
注:本方案自2015级博士生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