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少数民族服饰文化与地理环境
服饰是人类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的创造物,由于它所具有的明显的使用价值和独特的审美功用,使它成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结晶,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重要参照物。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服饰是各少数民族在特定的地理环境中,基于对不同生产、生活方式的理解与适应,以及在对精神世界(真、善、美)的追求中逐步形成的。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服饰具有浓郁的地域特征、各异的文化心理品格、独特的审美情趣和迷人的宗教神话彩,而且由于各少数民族在新中国成立时,尚处于不同的社会历史形态和相对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形态,因此其服饰的历时性和丰富性更为世界其他国家所罕见。为了让这一极其宝贵的文化财富在文化人类学和服饰心理社会学意义上为更多的人所认识,本文力图以辩证唯物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为指导,剖析解读我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的丰富内涵。目的在于推进对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全方位、深层次的研究,从而为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的弘扬与发展尽一点自己的力量。
一、少数民族服饰与地理环境
文化形态是人类适应地理环境的结果。服饰作为文化形态的外在表现形式,其最基本的功能
是实用。无论是在物质生活资料极为匮乏的古代,还是在物质财富日益丰富的现代,都概莫能外。每个民族出于自己所处的地域空间、气候条件、水文状况等地理环境不同,对服饰实用功能的选择和要求自然也就不同。因此,地理环境不仅决定着服饰的实用性,而且还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每个民族服饰特点的形成与发展。当然,地理环境对服饰实用性的决定作用会因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高低而有所不同。生产力水平越低,地理环境对服饰实用性的作用就会越大,反之就会被逐渐弱化。
哈萨克族服饰
首先,不同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为不同的服饰类型的最初形成奠定了客观的物质基础。这一过程主要是通过不同地理环境内的经济文化类型来发生作用的。
所谓经济文化类型是指居住在相似的生态环境下,并操持相同生活方式的各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经济和文化类型的综合体。属于鱼猎采集经济文化类型的鄂温克、鄂伦春和赫哲族,主要生活在人烟稀少、气候寒冷的大小兴安岭以及黑龙江、松花江、嫩江流域的茫茫林海和沿江两岸。解放前还保留着一定程度的原始公社制残余,过着具有浓厚原始彩的捕鱼、狩猎、采集生活。鱼兽等动物的肉和皮毛是他们衣食的主要物质来源。他们的服饰多以野生的鱼皮和狍、鹿、犴等兽皮为原材料,经过简单的熟制,加工成保暖性强、防水隔潮
的以袍式为主的服装、鞋、靴、帽及手套等。这类服装颜多为本,式样比较单调,其实用价值大大高于审美价值。
属于草原畜牧经济文化类型的蒙古、藏、哈萨克、裕固、柯尔克孜、达斡尔等民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高原、准噶尔盆地和青藏高原一带。他们均以畜牧为生计,因此食肉、喝奶、穿皮毛制品便构成了他们鲜明的生活、文化特征。与渔猎民族相比,他们的生产力较高,能够利用人工放牧的牲畜比较稳定地满足自己在吃穿住行方面的基本需求,并在以物易物的交换中满足自己更高的生活需求。
为适应四季分明、寒冷、干旱、风沙大等气候条件,其服饰的区域性特征为:
冬装多以牲禽的皮毛或经过不同程度加工的毛织品为原料;夏装多以毛织品或棉织品为原料,手工制成宽松肥大、保暖实用的以袍式为主,靴鞋、袜、帽、头巾皆备的服装。服装的彩较为多样,制作的工艺也较为精细,不仅注重服装的实用性,而且也较多地注意到了服饰的审美功能。
属于农耕经济文化类型的有西北地区的维吾尔、土、东乡、保安、撤拉等民族,东南地区
的所有少数民族和东北地区的朝鲜族、满族等。这一类型区的各民族,大都通过对土地的耕作来获取更丰富的粮棉桑麻油等生活资料。为适应较为湿热的气候的需要,服装季节变化不大,其服饰的区域性特征是:
原料不再局限于动物的皮毛,而更多采用了自织自染的棉麻土布为主要原料,并以单薄、短小、灵活的衣裙、衣裤为主,式样繁多,并绣有各种精美的纹样和图案。服装的彩更加丰富,工艺性也更加突出。
其次,地理环境对服饰实用性的决定性作用还表现在,在特定地理环境基础上形成的特殊产业和生产方式对服装款式所产生的深刻影响。北方民族以畜牧业为主,宽松肥大的袍式服装适合其游牧生产生活的需要。传统的蒙古靴靴尖上翘、靴体肥大是为了在草地上行走减少阻力,和从马鞍上跌落时便于脚从靴中脱出。
同是袍服,渔猎民族的袍服就与畜牧民族的袍服不同,为了狩猎者上下马或在林中奔跑追逐野兽的方便,鄂伦春、鄂温克族的猎人的袍服下摆要开四个衩,而蒙古族、藏族却不开衩。以稻作农耕为主的南方各民族,穿着短装型衣裙、衣裤显然比袍式服装更适宜水田劳作。
尽管在每个经济文化类型区域内生存着的不同族体,大多都以一种共同的方式从各自生息的土地上获取类似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形成了各个区域内诸民族的共同物质和文化特征,然而由于我国草原畜牧和农耕经济文化类型的区域分布特别广泛,同一类型区域内各地的地理环境、自然条
件差异又很大,即便是同处一个经济文化类型也可从中划分出若干有着不同程度差异的小类型。与此相适应,每个类型中诸民族的服饰又会在其共同性上产生出某些差异性来。这无疑是地理环境决定服饰实用性的又一例证。
二、少数民族服饰与共同文化心理
服饰是人类文明的产物。民族服饰的形成伴随着一个民族文明的产生经历过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人类的早期,处于氏族、部族发展阶段上的人们,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和地理环境的限制,其极为简单的服饰类型更多地是由地理环境所决定的。在那时,服饰作为诸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结构一部分的外部表征,即服饰文化的个性特征,尚未完全形成。服饰所表现的更多的是地域间的差别和其实用价值取向,而非民族人文意义上的差别和其审美价值取向。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以及人类文明的进步,带有民族特征的服饰才逐渐在共同地
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形成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定型。当这种表徵民族文化的个性服饰一旦定型,也就是说当服饰日益具有共同文化心理的象征意义时,它就会被这个体所接受,并反过来成为强化这种共同文化心理的有效途径。
我国现已识别的55个少数民族大多数聚居在我国的西北、西南、东北以及青藏高原等生存条件较为恶劣的边疆地区。在新中国成立之前,那里的生产力水平普遍低下,大多处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状态之中,缺少与外界的交流与沟通,很少受现代文明和外来文化的影响,处于一种远离经济、社会、文化主流的边缘化状态。特别是边陲和山区,由于地缘造成的自然封闭性显得尤为突出。在占国土64%、地大物博的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经济落后,人口稀少,居住方式大分散小聚居,活动范围相对狭小,各少数民族在相对隔绝的地域空间中,独立地生发、形成了具有本民族自己文化特点和艺术风格的服装、服饰来。
这种民族服饰个性物征的形成,在其特定区域内的体中,是随着最初服饰的个体表达而被不断推进的。当体中某个个体或某些个体的服饰被周围的人接受,它就会被普遍穿着,
进而作为一种共同文化心理的表现形式被认同,并得以积淀,而后在不断选择那种能够明确表示本民族文化个性的衣着过程中,使其成为一个民族特有的外部表徵与符号被长久地固定和保留下来。这些民族服装、服饰通常不仅反映出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特点,更映射出处于不同人文生态环境中各民族特有的精神风貌。
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所具有的鲜明个性特征和多姿多
彩的艺术风格,在表现诸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的同时,已成为构成诸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的重要因素。只要到过少数民族地区,或对少数民族服饰稍有了解的人,就不难对一些服饰在民族文化层面上作出区分。同样身着长袍,袒露右臂者一定是生活于青藏高原的藏族,而非生活于内蒙古草原的蒙古族;身着多节多褶多长裙、头顶“头盖”者,必定是生活在四川凉山的彝族姑娘;上着短衣,下着长长筒裙的,一定是生活在云南西双版纳的傣族女子;虽说都是短衣长裙,但朝鲜族女子上衣上那美丽的飘带和袍状的长裙,绝难使你将二者混淆;而纳西族女子背上披着的“七星戴月”更是独具特点,令人过目不忘,联想起美丽的玉龙雪山和丽江古城。再以少数民族的头饰和帽子为例。只要是头戴牛角状银制头饰的,使可断定是贵州的苗族姑娘;头戴小花帽、梳着满头小辫儿的,一定是维吾尔族姑娘;而有着
风花雪月寓意的姑娘头饰,立刻就会让人想起生活在云南苍山洱海边的大理白族姑娘;一见到男子头上的“天菩萨”、“英雄结”,便知是老彝胞;而盘凤凰头饰的一定是生活在福建、浙江一带的畲族妇女;在小花帽上装饰有一束美丽羽毛的是哈萨克族姑娘;柯尔克孜族男子喜戴翻着黑边的白顶呢帽;最为常见的还是回族男子戴的白布圆帽。
透过这些多姿多彩、个性鲜明的服装服饰,我们不仅可以对其所属民族做出大致判断,而且能够程度不同地感受到中国各少数民族不同的民族性格、文化品格,以及某种神秘奇特而又难于言表的东西。如内蒙古族的粗犷豪放;藏族的坚韧善良;哈萨克族的勇敢骠悍;鄂伦春、鄂温克、赫哲族人的纯朴敦厚;维吾尔族的热情奔放;以及朝鲜族姑娘的谦恭温顺和傣族姑娘清净淡雅等。总之,我们可以由此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一个民族的服饰与一个民族的共同文化心理素质以及与此相一致的民族性格有着一一对应的内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