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赔偿⾦的计算
⼀、伤残赔偿⾦的计算
伤残赔偿⾦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60周岁以下⼈员的残疾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伤残系数×20年。
(2)60周岁—75周岁之间⼈员的残疾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员残疾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伤残系数×5年。
上述公式中的伤残系数是如何确定的呢?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级的,则以10%的⽐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员伤残评定》。
⼆、伤残赔偿⾦的计算标准
采取了“定型化赔偿”的⽅式,即通过固定的计算标准和期限来确定赔偿数额。
1、采取了“定型化赔偿”的⽅式原因
残疾赔偿⾦作为对丧失劳动能⼒这⼀损害的填补,本应从根据受害⼈的个体素质、⼯作能⼒、教育程度等主观因素出发,估测其具备完整的劳动能⼒的情况下,在未来能够取得的收⼊,由此,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依据。但是,这种预测没有客观的标准,⽽且其⽆法预测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当事⼈对此很难达成较为⼀致的认识,不利于纠纷的解决。
2、计算标准的变化
①舍弃了我国原先采⽤的当地居民基本⽣活费标准,改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对保护残疾受害⼈更为有利)。
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②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是指根据城镇居民家庭可⽀配收⼊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的个⼈平均收⼊。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解释,城镇居民家庭可⽀配收⼊是指被调查的城镇家庭居民在⽀付个⼈所得税、财产税及其它经常性转移⽀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平均负担系数是指每⼀就业者负担⼈数。(例如,我国2000年的城镇就业者的平均负担系数为1.86,其中北京市2000年的城镇居民⼈均可⽀配收⼊为10349.7元。)
③农村居民⼈均纯收⼊也是指根据农村居民家庭纯收⼊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的农村居民⼈均年纯收⼊。(例如,我国2000年农村居民的平均负担系数为1.52,北京市2000年的农村居民纯收⼊为4604.55元。)
④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是⼀个客观的标准。政府统计部门都会在每⼀个统计年度结束后的⼀定时间,公布各省、⾃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其中就包括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