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
深圳2015年5月30日0时至2016年5月29日24时期间相关数据:
2014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2014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
2014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 ;
2014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元)::
2014年全省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元/年):108192:
一、XX级残疾赔偿金标准:
城镇标准:×20年×XX%=XXX元,
农村标准:×20年×XX%=XXX元,
二、其它项目(de)赔偿要根据实际情况才可以计算得出:
1、医疗费:实际发生,以票据及费用清单为准,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确定
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误工时间以医院证明确定或持续误工(de),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实际发生,或按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交通费:以实际发生为准
5、住宿费:340元/天,外地不能住院(de)
6、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7、必要(de)营养费:以医院意见为准
8、残疾赔偿金(de)计算公式(赔偿指数为10%-100%)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 60-74之间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de)合理费用
10、被扶养人生活费(de)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
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抚养义务(de)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de),不需要乘伤残赔偿指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de)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de),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3)被扶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de)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de),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
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de)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de),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11、因康复护理、继续实际发生(de)必要(de)康复费、护理费、后续费:以实际发生或司法鉴定结论为准
12、精神损害抚慰金:按伤残等级计算
1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4、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de),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de),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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