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离婚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离婚案件中⽆过错⽅因对⽅配偶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为造成⾃⼰⼈⾝损害,导致残疾,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功能器具⽽发⽣的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的概念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离婚案件中⽆过错⽅因对⽅配偶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为造成⾃⼰⼈⾝损害,导致残疾,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功能器具⽽发⽣的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的规定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2款受害⼈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活上需要所⽀出的必要费⽤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导致的收⼊损失,包括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实际发⽣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费,赔偿义务⼈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器具的合理费⽤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第32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给付年限,赔偿权利⼈向⼈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的,⼈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和⽣活来源的,⼈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五⾄⼗年。
第33条赔偿义务⼈请求以定期⾦⽅式给付残疾赔偿⾦、被扶养⼈⽣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的给付能⼒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式给付相关费⽤。但⼀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的费⽤、死亡赔偿⾦以及精神损害抚慰⾦,应当⼀次性给付。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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