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休假规章制度
2021年休假规章制度1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
第二条、公司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四条、员工请事病假累计15天以上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五条、公司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员工休年休假需提前一个月递交申请表,店面销售主管以下人员可向店经理递交申请初审,交人事培训部审核批准;店面销售主管及以上人员通过店经理呈送副总裁审核,董事长审批;办公区文员及各部门管理者交人事培训部审核,副总裁审批。批准后的申请表交人事培训部存档备查。
第六条、年休假与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能连休;每年的一月一日至三月一日间任何部门不安
排人员休年休假。
第七条、年休假在1个自然年度内原则上最多分三次休完,每次不能超过五天,不能跨年度安排。特殊情况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八条、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与员工本人协商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基本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九条、员工与公司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公司原有休假制度如与此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2021年休假规章制度2
第一、年休假条件及待遇
1、职工在本单位工作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第二、年休假天数的确定
1、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四、员工于当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年休假按以下办法确定
1、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因个人原因不愿续订,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10个月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9个月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8个月的
2、由本公司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不愿续订的,年休假天数按“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除以12个月乘以当年工作月数”来确定。
第五、休假原则
国家规定假期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生产、工作情况对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在不影响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过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行政管理部劳资备档。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经过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可
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4、职工所请的事假、病假首先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数。
5、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员工休假而产生的顶岗问题。
第六、员工休年休假的审批程序职工年休假必须有年休假条,本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到行政管理部备档方可年休。
第七、员工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标准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员工当年加班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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