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它是职工《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是年出台的,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路程假。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用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就是与子女不同住,又无法在公休假日团圆的,可以享用探视子女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同住,又无法在公休假日团圆的,可以享用探视父母的待遇。“无法在公休假日团圆”就是指无法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定居一夜和歇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圆的,无法享用本规定探视父母的待遇。须要表示的就是,探亲假不包含探视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妹。成婚后与子女同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已经开始享用探亲
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自学、实习、进修期间无法享用探亲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6条规定,职工探视子女和已婚职工探视父母的来往路费,由所在单位经济负担。未婚职工探视父母的来往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少于部分由所在单位经济负担。
需要指出的是,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国家无规定。因此,这类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探亲假的规章制度。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成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已婚员工探视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推行放假制度的职工(比如学校的教职工),必须在放假期间探亲;如果放假期较短,可以由本单位适度精心安排,补齐其探亲假的天数。
探亲假结束要填写探亲假路费报销单。
国家规定假期 缴费注意事项:
1、乘火车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年满五十岁以上并连续乘座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座卧铺费。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2、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以按有段东站的直线公共汽车、电车、渡船凭据缴费。但乘座市内租赁机动车辆的支出,应当由职工自理。
3、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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