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拖欠货款
总结不良贷款经验,防范不良贷款发生
——不良贷款/问题贷款案例分析
主要内容:
一、我行不良贷款概况及清收现状
二、不良贷款/问题贷款的成因分析
三、不良贷款/问题贷款案例分析
四、不良贷款/问题贷款的防范
五、经办授信业务如何尽职尽责
一、我行不良贷款概况及清收现状
今年以来,分行不断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力度。截止8月底,已成功回收不良贷款本金合计8531.7万元,存量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开展顺利。
目前全行不良贷款余额4662.79万元,不良贷款率降至0.16%,信贷资产质量优良。但自第二季度以来,逾期贷款有所回升,截止8月底,共有3076.75万元贷款跨月逾期,逾期转不良的压力仍然较大。
二、不良贷款/问题贷款的成因分析
(一)不良贷款产生的根源是制度问题。
        制度问题包括制度的漏洞问题、制度的执行力不足问题。
(二)每笔不良贷款的背后都有一系列难以置信的偶然事件,这些偶然事件的叠加形成了必然。
三、不良贷款/问题贷款案例分析
(一)东莞市xx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1、情况介绍
东莞市xx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为东莞市本地民营企业家创办的一家服装生产企业,主营业务为生产男女毛衫,自身拥有厂房、机器设备。
    授信时总资产约一亿元,年主营业务收入约两亿元,采购生产方式包括自行接单生产、来料加工,销售方式主要销售给香港中介公司转美国市场。
    我行以原材料、成品质押、零星机器设备抵押、股东保证的担保方式,给予借款人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开票额度。在我行介入前,借款人已在他行以房地产抵押、核心机器设备抵押等方式融资4000万元。
    某日,个别供应商上门催收货款未果,开始围堵厂区,借款人实际控制人全家随即逃匿,企业陷入停产状态。根据目前了解,借款人受香港中介公司拖欠货款影响,导致资金链断裂。
2、经验教训
(1)严格客户准入
借款人属劳动密集型行业,行业竞争充分、无自身品牌,并且我行介入前核心资产已在他行抵押融资。       
因此,在此重申客户的准入标准:符合双优、双主的要求;争取核心条件,成为主要合作银行。
(2)深入了解客户,重点监控资金链情况
借款人逃债的直接诱因是下游拖欠货款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但客户经理在介入时并未对客户的财务状况特别是现金流状况进行深入的了解。
因此,无论是在贷前还是贷后,熟悉客户都应作为一门重要的功课常抓不懈。同时,在整个授信过程中,要充分关注企业的收入支出情况、应收应付集中度和账龄结构,对于可能影响企业资金链状况的风险信号保持高度警惕。
(3)审慎办理代加工企业存货质押业务
借款人属于服装行业,由于其行业特征,往往为代加工方式与自行承接订单的方式并行生产,如此一来,代加工的原材料与自身所备原材料难以区分,出质人对部分存货极可能无所有权,极容易造成质押无效。
因此,应审慎办理代加工企业的存货质押业务。
(二)东莞市xx化建有限公司
1、情况介绍
东莞市xx化建公司为东莞市本地民营企业家创办的环保产品处理企业,主要从事工业废品处理和环境服务。我行于2009年介入该客户。因增资扩产需要,2010年该客户引入深圳一家公司入股,并且该公司成为第一大股东。
借款人目前在我行共有4500万元授信,主要担保条件为全体股东保证,以及省内异地的一块土地抵押,抵押率为40%。
今年,借款人授信额度到期续作,在签订合同时,大股东拒签保证合同,随即发现借款人内部股东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意见分歧,从而导致授信逾期。
2、经验教训
(1)做好日常贷后管理工作,特别是做好风险预警工作,及时补充风险化解措施
本案中,借款人股权结构已于2010年9月发生实质性变化,但当时的经办单位A在日常贷后管理工作并未意识到这是一个重大的风险预警信号,并且也没有追加大股东保证,从而贻误了风险化解时机。今年3月,该客户移交由经营单位B经办,但B单位也一直未对其股东间的分歧予以足够重视,最终影响了借款人的授信续作。
要求各经营单位务必重视日常的贷后管理工作,特别是发现不利于我行授信回收的情况时,必须按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及时提起预警,重大风险需由经营单位一把手直接向行领导报告,并且联合分行信贷管理部及时制定有效的风险化解方案。
(2)不宜采用异地抵押物作担保。
本案中,抵押物处于省内异地,一方面较难合理地评估其实际价值,另一方面对异地抵押物处理便利程度与当地的政策有很强关系,因此,下阶段我行将进一步加强异地抵押物管控,谨慎开展异地抵押物担保授信。
(三)xx个人贷款
1、情况介绍
借款人xx在东莞经营一家广告公司,其于2010年7月以购买某处别墅为名向我行申请别墅按揭贷款,该别墅总价1680万元,借款金额1058万元,抵押率约60%。
借款发放三个月后,贷款即发生逾期,我行信管人员上门了解抵押物状态发现,抵押物评估价值水分较大,实际市价约800万元。
我行追加了借款人经营的广告公司、其母亲及连带责任保证。之后上门与借款人及担保人商谈还款事宜,但借款人及担保人较为抗拒,我行遂于2011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2、经验教训
(1)重视抵押物价格评估、充分考虑抵押物变现能力。
虽然抵押物的评估价值是经我行认可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但其评估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其评估报告质量也可能受到客户、客户经理影响干预。 
分行一方面要求相关部门加强评估公司的考核管理以及加强实地调查,另一方面要求各经营单位重视抵押物的价格评估,客观了解抵押物自身价值、抵押物的租金水平、抵押物上是否已经存在租赁合同等情况。
(2)充分了解客户,重视第一还款来源,不盲目迷信担保条件。
据了解,该客户由他人介绍给经办客户经理,经办客户经理只是了解办理房产过户的二手房中介公司,对客户只是合同面签时见过。由此来看,经办人员过于迷信房产抵押,对于借款人的背景、收入、工作情况均不甚了解,只是表面执行了面谈、面签制度,未能在工作中实际落实,导致贷款清收中我行较为被动。
(四)xx电子有限公司
1、情况介绍
xx电子为台资企业,主要生产液晶显示器背光膜组和电源成品,主要下游为深圳关联公司。
借款人于2008年6月获得我行人民币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条件为借款人提供评估价值约一亿元人民币的土地及地上房产作为抵押。
由于金融海啸的影响,借款人深圳关联公司(下游企业)的美国客户倒闭,导致深圳关联公司拖欠供应商货款,包括借款人货款2亿元,从而引起借款人拖欠其上游主要供应商货款,部分供应商从2009年11月开始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查封了我行的抵押物。
2010年2月,我行查询到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已被法院查封,遂停止了借款人额度使用,并追加借款人关联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尚未到期的授信到期后纷纷发生逾期,我行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借款人向法院申请进入破产程序。
2、经验教训
(1)审慎办理台资、港资企业授信业务
东莞存在大量的台资、港资企业,这些企业大多数为外资企业在内地的一个加工机构,在东莞无核心资产、无自有品牌、无本地高管人员,所使用的厂房与机器设备大多为租用。
该类企业在发生金融危机或业绩下滑时,极容易弃业务而逃匿,从实际情况来看,外资企业的违约概率也要高于本地民营企业,因此,要审慎介入台资、港资等企业。
(2)关注抵押物的法律状态
我行的授信抵押条件,均采取最高额抵押。按照法律规定,最高额抵押的抵押物一旦被查封,抵押物担保的主债权即确定,通俗点说,抵押物被查封之后我行所发放的授信不能包含在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
本案中,经办经营单位在查询抵押物状态时流于形式,导致在他人查封抵押物的情况下,我行仍继续使用授信额度,使查封后的授信面临脱保的风险。因此各经营单位在日常开展业务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分行的制度要求,执行抵押物法律状态查询制度。
(五) 东莞市xx发展有限公司
1、情况介绍
借款人原本从事批发纺织品业务,后经营物业租赁,在某镇有约2000万元的商铺出租,月租金收入约20万元。
我行给予借款人1800万元授信,担保条件主要包括上述2000万元商铺抵押以及一幢价值500万元的别墅抵押,抵押率70%。
2010年1月,抵押给我行的部分商铺(约1/3)发生了火灾,虽无人员伤亡,但是给借款人人带来较为严重的影响。借款人因处理火灾事宜,被牵涉了大部分精力,并耗费了大量资金,无暇顾及其他业务,造成借款人贸易生意急剧萎缩,企业资金链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