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旅游规划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划是九七《安吉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修编。
第二条        本规划以物质规划为主,以战略为框架,产品为基础,重点构建安吉县旅游产业框架、旅游城市框架,跨地域分析安吉县旅游产业发展定位及未来发展趋势,确定未来安吉县旅游产业发展模式。
第三条        本规划以同志建设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经济结构高歌为主线,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景区景点优化建设和旅游商品开发为重点,提高安吉旅游的国际化水平、实现与国际接轨为目标,拉动消费为导向,高起点、高标准构建安吉县旅游产业体系,开发富有特的旅游新品和精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长三角大开发战略和安吉县建设三张城市名片的机遇,积极实施旅游强县战略,发挥市场调节和政府主导两个作用,壮大旅游产业的经济规模和产业规模,进一步提高旅游产业在全县国民经济中的贡献份额和地位,保持安吉旅游在国内的领先地位。
第四条        本规划为《旅游规划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GB/T18971—2003)规定的县级旅游业发展规划。
第五条        本规划范围为东经119º14’~119º53’,北纬30º23’~30º53’之间1886.34平方公里的安吉县县域。
第六条 本规划期限:
近期:2003——2005    重点突破和产品转型时期
中期:2006——2010    全面推进时期
远景:2011——2020    持续稳固时期
第七条 本规划确定的安吉县旅游产业总体发展目标为:
国内一流、国际著名的中国竹乡生态休闲度假旅游胜地,中国竹乡(旅游)第一县。
第八条 本规划依据为:
《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
《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旅游规划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
《浙江省旅游业1998-2003年发展规划》及《2004-2010年发展纲要》
《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湖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安吉县风景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安吉县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第九条 本规划编制的原则:
生态立县原则
高起点原则
产业联动与协调发展原则
重点突出原则
地方特原则
文化品位提升原则
第二章  旅游发展现状
第一十条 安吉县位于浙江省西北部,北界长兴县,东与湖州市、德清县相连,南与杭州市余杭区、临安市接壤,西与安徽省宁国市、广德县毗连。距上海223公里,杭州65公里。
第一十一条 县境的东、南、西三面环山,中间凹陷,东北开口。山地和丘陵占全县总面积
60%以上。山地分布在县境南部、东部和西部。丘陵主要分布在县境中部。平原主要分布在西苕溪两岸河漫滩。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光照充足,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植被以亚热带常绿阔叶树与亚热带针阔叶混交林为主,竹类资源丰富,以毛竹为主构成“竹乡”特。
第一十二条 安吉县历史悠久,是浙江省最早的郡治所在地。全县现有人口约45万人。总面积为1886.34平方公里,辖1051开发区。2002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61.3亿元,增长率12.1%。第一产业占14.8%,第二产业占51.8%,第三产业占33.4%,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第一十三条 安吉旅游产业发展现状主要表现为:
一是旅游发展氛围浓郁,旅游兴县形成共识;
二是旅游业产出大幅度提高,发展速度加快,持续保持增长势头;
三是旅游产业格局初步形成;
四是风格突出,特鲜明,竹乡生态旅游形象凸显;
五是旅游管理机构日益健全,行业管理力度不断加强。湖州旅游
第一十四条 存在的突出问题有:
一是旅游开发总体水平不高,低层次重复现象严重;
二是管理体制不顺,旅游企业结构松散,经营机制欠活;
三是市场促销薄弱,对重点和新的客源市场预见和研究不够,缺乏广度和深度;
四是旅游商品开发缺乏力度,设计、生产、销售滞后,收入偏低;
五是旅游产业链短,产业化程度不高;
第一十五条 影响安吉旅游产业发展的六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