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剧社》的电视话剧式创新
作者:刘彤
来源:《传媒》 2014年第10期
百变大咖秀停播了吗
    文/刘 彤
    继《百变大咖秀》热播之后,湖南卫视迅速推出电视话剧栏目《星剧社》,继续保持“周四变周末”的欢乐气氛,于是一种全新的节目形式——电视话剧便出现于荧屏。2013年七夕,历来以综艺节目见长的湖南卫视推出了电视话剧作品——《撒娇女王》,该作品将传统的歌舞元素与话剧艺术结合,既突破了舞台话剧的中规中矩形式,又延伸了其审美内涵,而且由于采用电视直播的形式,电视艺术的视觉冲击与节奏美感也兼具其中。可以说,《撒娇女王》是《星剧社》节目产生之前的一次重要尝试,对于市场检验、团队锻炼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年4月24日,湖南卫视《星剧社》开播。
    《星剧社》的特征解析
    话剧艺术与电视艺术的完美结合。毫无疑问,《星剧社》的成功得益于话剧艺术与电视艺术的完美结合。
    其一,故事主线的电视化改造。与话剧艺术最大的区别是,电视可以通过后期制作灵活地使用字幕,并适当地调整全剧的时间长度。《星剧社》首期节目《21克拉》90分钟内,创作者大量使用字幕和影视剪辑技巧,如用简单的字幕来提示场次、时间和人物背景等。在不影响整部话剧主体线索发展的前提下,考虑电视观众的收视习惯,根据电视栏目播出的时间限制,适当地压缩整场话剧的长度,使播出的电视话剧比舞台话剧更加简练、紧凑。
    其二,灯光创作的跨“场”(剧场与现场)融合。众所周知,剧场演出与电视直播对于灯光的要求差距甚远。在电视直播活动中,是用光学镜头去锁定被摄物体,只有在相对明亮的直射光照环境中,被摄对象才能在寻像器中显现,否则,就只能是一团混沌,或者影响视觉效果。此外,电视直播活动中,除了对舞台灯光的要求达到一定的亮度外,对周围的环境灯光也要求较高,只有这样才能在直播活动中捕捉观众的反应和互动镜头。然而,舞台话剧的演出对于灯光的要求却完全不同,它要求灯光配合故事情节的丰富多变、随机而动,从而给观众造成视觉感官上的强烈刺激,同时要保持观众区域相对的暗度,以便营造独立、安静的观赏空间。《星剧社》栏目的灯光创作有别于“电视直播”和“舞台话剧”,它既要顾及现场观众的视觉感受,又要充分考虑到电视机前观众的观看效果,两种不同类型的灯光创作相互补充、融合运用。